现代西方国家的权力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在分权制国家内部,行政权逐渐成为国家权力的中心,“议会至上”已如“昨日黄花”,议会的实际地位和作用在下降,议会制在走向衰落。“从代议民主制演变为行政集权民主制”是大势所趋,但目前的形势是“行政集权民主制在各国仍然保留着代议民主制的普选制、议会制、内阁责任制等民主形式及其设施;议会的权力已大大地削弱,传统的议会制已不复存在……行政权力大大加强,行政首脑成为权力的中心”。
(三)政党政治与政府权能的场域基础
政党政治的发展是20世纪西方政治生活的重要特征和重要内容。
政党政治是政党作为政治组织执掌国家政权或参与国家政权的行使,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处于中心地位的政治现象。政党政治是政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地位与作用的综合表现,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内容。在现代西方国家的政治制度体系中,政党制度与选举制度、议会制度、内阁制度等密切相连,政党是这些政治制度的实际操作者,是现代政治生活的核心与主导力量。政党的政治活动连接国家权力结构中的各个因素,影响社会政治生活的各个领域。作为西方民主制度的三大支柱之一,政党制度既是选举制和代议民主制发展和完善的产物,也是这两者运行的方式和动力,政党活动和功能体现于竞选过程和议会的党团活动中,政党在其中既是选举的组织者,又是议会的组成者。政党是现代西方民主政治的标志。政党政治是西方民主政治的有机组成部分。
现代政党产生于近代资本主义社会,是适应议会政治和选举政治的需要而产生的。政党作为有组织的政治利益团体,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扮演重要角色、发挥重要功能,在国家权力运行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
政党权力不是国家权力,在西方国家的宪法中规定政党是政治性社团,并不享有特殊地位,政党没有代表人民的权力。那么,政党的权力究竟从何而来?政党为什么会拥有国家的某些权力?政党组织和党魁行使的权力归根到底是该党派党员的权力,是该党派成员的政治目标和政治利益的体现,政党试图让所有选民接受自己的政治理想。政党组织和党魁行使的权力是其代表的那部分人(包括本党党员和支持本党纲领的选民)的权力,政党权力的原始取得是基于政党的政治利益代表性,如果政党不代表某阶层的利益,它就不能取得该阶层公民的支持。政党纲领与选民的关系明显不同于宪法与公民的关系。政党纲领体现的不是全体公民的意志,而只是部分公民意志的体现,而宪法则是完全公意的结果,是公意的体现。
选举活动需要政党作为公意(已经不是众意)的代表者或者体现者的形象,作为选举活动的组织者,以便顺利的完成选举活动。从形式上看,选举是政党通过选举活动夺取议会席位和行政领导人职位的过程,是选民根据政党纲领和选举誓言从政党推举的候选人中挑选政治领导人的过程。从本质上看,选举是公意集中和体现的过程,而公意是公共权力合法性的唯一源泉,政党通过自己的政治纲领体现民意,通过选举活动把选民与政府联系起来,以实现参与政权、夺取政权和保持政权合法性的目的。政党之所以能够运用和必须运用选举这个手段来实现本党的政治目标,是因为选举权在社会范围内不断扩大,政党只要赢得选举才能取得执政权力。各党派要取得执政的权力,就不能仅仅局限于议会内部的斗争,政党必须亲近选民,获得选民的广泛支持才能上台执政。
所以,政党之间的争斗就从议会逐步蔓延到整个社会,政党为争取选票开始从议会内的派别争斗而走向社会建立全国性的组织。另一方面,西方国家政治制度的设计,为政党运用选举这一途径获取国家权力提供了社会政治空间。政党政治主要是通过代议机关来实现的,在代议制下,公民要想实现自身的利益就必须选出自己的代表,需要有效的组织来代表自己,政党有组织的活动能够把散落的、多样的个体意志集合起来形成“公意”,并以此为基础建构国家的上层建筑,使“公意”上升为国家意志。选举活动提炼凝聚民意,权力追求者利用政党这个组织、利用选举这个手段,而达到执掌权力的目的。
所以,政党的权力就是这样一种权力,它不是国家权力却能影响、控制国家权力;它不是公民的“公意”权力却能诱引公民的政治行为。政党就是这样一个奇怪的东西,在国家权力结构中找不到它的位置,但是,在国家权力的运行过程中却又无时无处看不到它的身影。
在权力分立原则基础上设计的国家权力结构抑制了集权专制和权力腐败,但分权的同时在不同权力之间也产生了缝隙,牵制、扯皮等造成权力运行效率低下。怎样使政府有效协调地运转起来,怎样使被分立开来的权力形成有机整体而又不至于走向专制集权,自分权制确立之后人们就在思考这个问题。人们看到了在利益多元社会中政党在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表达公众利益诉求、实现社会利益整合等方面的作用,看到了政党协调民主制度运作、把政府各个权力部门有效衔接起来的重要作用。正如古德诺所说:“要使政府协调地运转,就必须找到某种使国家意志的表达和执行协调一致的办法……这种办法在政府体制内不能找到,所以,必须到政府以外的一些法外的制度中去寻找。
事实上,可以在政党中找到它。政党不仅担负起了挑选在政府体制理论中是表达国家意志的机关的成员,即立法机关的成员的责任,而且担负起了挑选执行这种意志的人员,即执行官员的责任。政党必须选择中央的执行官员,因为分权原则的采用已使他们不受任何有效的立法控制了。政党必须选择所有的地方官员,因为行政体制极端分权的特点使他们不受任何有效的国家(或州)的控制。要完成这项工作,政党组织就必须强大并长久存在。”也就是说,政党是从政府体制之外来解决由于分权而形成的并且自身无法解决的国家权力之间的冲突,协调国家意志的表达与执行之间的关系,在非专制体制下和有效立法控制之下,政党的这种协调作用是明显的。
政党对国家权力运行的影响在不同政治体制下其影响的内容、形式、途径等方面是不同的。在西方国家,政党对国家权力运行的影响作用表现在:操纵选举、控制议会、组织政府三个方面,核心是控制议会。
政党是“选举的机器”,政党是选举的政党,而选举也是政党竞争选票的选举。达尔认为,政党就是民主选举中有组织的政治集团,寻求选民的选票,目的就是控制政府。政党的“主要目标是夺取选举的胜利,并通过这种胜利来掌握特权,获得城市中的政府公职”。“政党大选获胜的回报就是政府的职位和权力,借此它可以将政府的政策转到自己的轨道上来。在美国的众议院和参议院中拥有多数席位的政党可以任命众议院的议长和参议院委员会主席。入主白宫的政党则可以在行政部门任命3000多人担任高级职务。……在实行议会制的西欧,……获胜的政党可以同时掌握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通过选举,政党进入政治过程,在选举中获胜的政党成为执政党,执政党通过控制议会和组织政府来具体运作国家权力。
“政党与代议机关之间就存在一种深刻的关系:代议机关是代议制度赖以确立的最根本的组织基础,政党则是实行代议制度的最重要的组织者和推动者。”议会是西方国家政党之间角逐的重要场所。控制议会多数席位的政党,有可能通过立法程序,把本党的纲领或政策上升为国家法律,可以决定或影响国家的预算分配。政党在议会中的作用主要通过议会党团活动实现的,议会党团作为立法机构中的党派组织,便于党团控制本党党员,便于沟通意见、统一认识、商讨对策、协调本党议员采取一致行动,有利于实现政党在立法利益上的最大化。同时,执政党运用在议会中的支配地位,通过制定法律和利用制度规定,影响和控制政府的政治管理行为。
组建政府、控制政府是政党对国家权力运行影响作用的重要方面。
竞选获胜的政党,或者控制议会多数,取得组建政府的资格;或者竞选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取得成功,直接执掌政府权力。“而政党一旦进入政府之后,便使其成员获得政府官员的身份。这样,政党便可通过对于担负政府官员的党员的约束而控制政府的行为,从而控制政治管理的过程。”因而,西方国家的政府在本质上是政党政府,政党或者政党联盟在竞选获胜之后,按照权力分配的游戏规则分配政府的主要职位,形成政府领导班子。“政党保证了政府形成一致的意见,使现代国家拥有了高效率的、意志统一的政府。制度化的、集权化的、纪律严明的全国性政党,是构建政府的基本力量,政党由此也获得了分配政府职位的权力。”
总之,在西方民主国家,“政党弥补了权力分立中的沟壑,架起了权力分立的三个机构间沟通的桥梁,不至于使宪法上的制约和平衡原则把政治系统弄得支离破碎,各自为政。国家权力获得了统一行动的凝聚力”。在政党政治的背景下,政府的权能基础变得更加庞大了,政府意图除了必须考虑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社会权利的因素外,还必须考虑政党的影响,并执行执政党的意志。同时,政府权能的实现途径、实现形式等更加复杂曲折了,一方面,政府可以借助政党组织的力量实现其权能意图,通过政党组织的形式和力量使政府权能的落实更具保障;另一方面,政府权能只有在政府内部执政党与其他党派之间达成共识的基础上,才能真正的落实,政府权力不仅受到议会的约束,同时又受到在野党的监督。从而,政府权能作用受到更多政治因素的影响与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