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福建省农产品出口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农产品以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一些小商品成为骨干出口品种;从产业布局来看,福建省已经形成了一批特色产品的生产、加工基地,初步形成了从种养、加工、包装、运输、营销到新产品开发的产业链;经营主体发生变化,三资、私营企业成出口的主力军;出口模式发生变化,公司+农户、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正在普及,出口企业的质量安全意识明显提高;虽然出口市场仍然集中于发达国家,但市场多元化的格局正在形成。福建外向型农业的代表性为本文研究结果的普遍性提供了一定的保证。
第四,福建是最早开放的省份之一,是中国重要的农产品出口省份,农产品外向度大,农产品出口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能力强,国际市场营销经验丰富,对国际市场的认知与预期相对成熟,这些特点使调研结果具有较强的实际意义和政策含义。
三、理论假设与分析模型
本文的基本假设是保罗·克鲁格曼建立在规模经济和不完全竞争条件下的国际贸易理论。克鲁格曼模型的基本假设是:企业具有内部规模经济;市场结构不再是完全竞争,而是垄断竞争。根据保罗·克鲁格曼的规模经济贸易理论,产品生产具有规模经济,企业可以通过国际贸易扩大市场,从而扩大生产获得规模经济,降低平均成本和产品价格,由于规模经济产生的价格差异成为贸易产生的原因。假定农产品出口企业符合规模经济和不完全竞争的基本假设,垄断竞争企业力图通过国际贸易扩大市场消费来扩大生产以获得规模经济,降低平均成本与价格,提升了国际竞争力,从而更有能力应对进口国政府各种贸易壁垒。据此,本研究的理论模型如下:
农产品遭遇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严重程度
=f(出口额、出口产品种类、出口目的地、企业性质、出口渠道、贸易方式等)(1)由于因变量为多分类有序属性变量( y=1时,表示产品遭遇TBT的程度“根本不严重”; y=5时,表示产品遭遇TBT的程度“非常严重”;产品遭遇TBT的严重程度从1-5依次递增),本研究选择用Ordinal Logistic 回归(有序结果的累积比数logistic 回归)对方程求解,工具为Stata8.0统计软件。本文采用的具体实证模型如下(陈峰,1999) :
设因变量y 为k 个等级的有序变量(k=1,2,?,k),xT=( x1,x2,?xp)为自变量。记等级为j( j=1,2,?,k)的概率为:P(y=j |x),则等级大于等于j(j=1,2,?,k)概率为:
P(y≥j|x)=P(y=j|x)+?+P(y=k|x)j=1,2,?,k-1(2)
有序分类结果的logistic 回归定义为:
logitpj=logit[P(y≥j|x)]=-aj+Σ
M
i=1
βixi(3)
j=1,2,?,k-1
有序结果的累积比数模型有(k-1)+M个参数,aj与βi为待估参数。对于任一j,logit P是自变量的线性函数。aj是解释变量均为零时,在某一固定的j 下两类不同概率之比的对数值。回归系数βi 表示自变量x i每改变一个单位,y值提高一个及一个以上等级之比数比的对数值。
农产品TBT影响因素的各自变量的具体定义、统计性描述及对因变量的预期作用方向见表2。需要注意的是,每个自变量都是属性变量,在一般情况下,出口额应该是一种连续型的数值变量,为了方便企业填写,保证问卷回收率,本研究将出口额处理成多分类有序的属性变量。
从出口额上看,该自变量对因变量预期的作用方向的判断依据是已有的研究:大型企业由于具有内部规模经济,具有更强的市场竞争力,因而更有能力应对TBT。
从出口产品种类上看,烤鳗、茶叶及食用菌对因变量预期的作用方向的确定主要是基于以下的理由:烤鳗、茶叶、蘑菇罐头是福建2000-2005年出口千万美元以上的单项农产品,具有很强的国际竞争力,蘑菇罐头是食用菌代表性的产品。由于贸易保护主义的存在,具有强国际竞争力的产品可能是进口国遭遇TBT比较严重的产品。
从出口目的地看,美国、欧盟、日本对因变量预期的作用方向的确定主要是基于以下的理由:日本、欧盟、美国是福建主要出口市场,三大市场占福建省总出口额的62%,高度的市场集中度可能增加进口国对产品实施TBT的概率。
从企业性质看,三资企业对因变量预期的作用方向的判断依据是已有研究,即有外资背景的企业有更丰富的国际市场经验,能更好地应对TBT。
由于国有企业与来料加工均只有一例,考虑到样本量的问题,对异常点采用去除方法,因此,这两个变量不纳入分析。回归分析存在5个多分类无序自变量,对各个自变量的哑变量的设定如下:产品以笋竹为哑变量;出口目的地以韩国为哑变量;企业性质以私营企业为哑变量;出口渠道以国内外贸代理作为哑变量;贸易方式以进料加工作为哑变量。
回归结果表明出口额对农产品遭遇TBT的严重程度没有统计意义(P=0.082>0.050),这说明对受调查企业而言,无论其出口额大小,农产品遭遇TBT的情况没有什么差别,该结论与已有研究结果及本研究预期不符。原因可能是大企业固然有规模经济的优势,在国际贸易中有比较大的抗风险能力,但出口额大,农产品面临的TBT风险的比率也相应增加,其结果是出口额与农产品遭遇TBT严重程度没有呈现出负相关关系。计量的结果反映,在应对TBT方面,政府“扶大扶强”的龙头企业倾斜政策可能是无效的,提供公平的政策,一视同仁地对待不同经营业绩的企业可能是更好的政策选择。
从产品上看,与笋竹相比,鳗鱼遭遇TBT的发生比是笋竹的20倍(OR=e3.002306=20.131);其他水产品与笋竹遭遇的TBT严重程度没有什么差别(P=0.957> 0.050);茶叶遭遇TBT的发生比是笋竹的12.466倍(OR=e2.523023=12.466);食用菌遭遇TBT的严重程度与笋竹没有什么差别(P=0.289> 0.050);蔬菜遭遇TBT的严重程度与笋竹没有什么差别(P=0.160> 0.050);其他产品遭遇TBT的发生比是笋竹的24.14倍(OR=e3.183864=24.139)。以上数据表示,出口产品种类不同,在进口国遭遇TBT的发生比也不同,因此,政府针对不同产品采取不同的应对TBT政策可能是合理的。
在单个产品与TBT的关系分析中,笋竹产品是受影响最低的产品,在计量分析中被处理成哑变量,回归分析的结果显示,与笋竹产品相比,烤鳗、茶叶遭遇TBT的发生比要高11倍以上,是遭遇TBT比较严重的产品,计量分析得出的结论与预期相符。食用菌遭遇的TBT与笋竹没有什么差别,说明食用菌受TBT措施的影响不严重,与预期不符合,原因可能是本次抽样的食用菌企业不包含具有很强国际竞争力的蘑菇罐头企业。可以看出,受国外TBT严重影响的烤鳗与茶叶产品同时也是具有很强国际竞争力的产品。其政策含义是,未来政府在实施应对TBT政策时要注意对我国具有强国际竞争力产品的保护,以免因为进口国的贸易保护而扭曲了我国产品的比较优势,甚至改变国际贸易商品和地区结构。
从出口目的地看,农产品在美国市场与韩国市场遭遇TBT的程度没有差别(P=0.176> 0.050);农产品在欧盟市场遭遇TBT的发生比是在韩国市场的0.042倍(OR=e-3.179655=0.042);农产品在日本市场与韩国遭遇TBT的程度没有什么差别(P=0.241> 0.050)。
在单因素关系分析中,农产品在韩国受TBT影响最严重,在计量分析中被处理成哑变量,根据回归分析的结果,农产品在韩国市场、美国市场及日本市场遭遇TBT的程度比较严重,而受欧盟市场的影响比较小。计量分析的得出产品在美国、日本市场遭遇TBT的程度比较严重的结论与预期相符,但与产品在欧盟市场上遭遇较为严重的TBT的预期不符。
以上数据表明,农产品的主要出口市场不同受到的TBT影响的严重程度不同,政府针对不同的贸易伙伴采取不同的协调政策可能是合理的。由于日本市场对福建农产品出口的重要性,在TBT国际协调中,中国政府要特别注意与日本政府的谈判,同时,出口企业也要注意市场多元化,以规避TBT的不利影响。
从企业性质来看,外资企业与私营企业的产品遭遇TBT的严重程度没有什么差别(P=0.706> 0.050),与现有研究中外资企业产品更能应对TBT的结论不同,研究结果表明企业性质可能不是农产品TBT的影响因素。出现这样的结果可能与中国私营企业的发展有关,在中国改革开放30年的历程中,私营企业在国有企业的垄断与外资企业的政策优惠的夹缝中非但没有失去活力,反而通过竞争不断地发展壮大,成为不同所有制“三足鼎立”中重要的一“足”。随着国民待遇的落实,中国的私营企业将面临更好的发展机会。立足中国、放眼世界,私营企业有可能改写历史,使未来的研究出现私营企业产品更能面对TBT的结论。
从出口渠道上看,自营出口与国内外贸代理出口的农产品遭遇TBT的严重程度没有差别(P=0.732> 0.050),说明出口渠道对农产品TBT的影响不显着。研究结果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国内贸易公司还处于传统的中介角色,并没有为生产、加工型企业提供增值服务。
如果国内贸易公司没有提供精细化的专业服务,其中介功能极有可能被企业的贸易部门代替,自身的发展将受到限制。
从贸易方式上看,通过一般贸易出口的农产品与通过进料加工出口的农产品遭遇TBT的严重程度没有差别(P=0.275>0.050),表明贸易方式可能不是农产品TBT的影响因素。企业生产原料的来源国不同对企业遭遇TBT的严重程度没有太大影响,存在三种可能性:一是由于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能力限制,不符合发达地区市场要求的原料流入中国,与中国原料一起成为源头问题;另一种可能性是进口原料没有问题,但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管理不善,出现质量问题导致出口受阻;第三种可能性是,企业生产、出口的产品从源头到销售不存在问题,但由于进口国政治因素从而遭遇TBT措施。
由于配额抽样的局限,同时在回归分析时删除一些异常值,再加上本研究所用的因变量(农产品遭遇TBT严重程度)目前无法用连续型数值表示,更多是被调查企业人员的一种心理感受,可能造成结论的偏差,要谨慎对待本文得出的结论。
浙江省临海市西兰花合作社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经验与启示
张忠根 赵建欣 崔宝玉 祁国志摘 要:浙江省临海市通过合作社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对西兰花生产和加工实行标准化管理,突破了日本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稳定了日本市场并拓宽了国际市场。临海的经验给我们的启示是:生产的组织化和生产过程的标准化是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关键,对农药进行集中管理是控制蔬菜农残的有效手段,及时掌握进口国的技术标准是跨越贸易壁垒的重要途径。
关键词:蔬菜;合作社;标准化管理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农产品出口面临的关税壁垒降低,但进口国以技术性贸易壁垒为主体的非关税壁垒越来越森严。我国出口的蔬菜因不符合进口国“绿色条款”而遭到通报、退货、禁止入境、暂停进口的事件多次发生。技术性贸易壁垒已成为继关税、许可证、配额等之后限制我国蔬菜出口的又一大障碍。由于技术性贸易壁垒具有隐蔽性、复杂性、灵活性和不确定性,试图通过多边贸易谈判消除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做法是不切实际的。因此,深入研究应对进口国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策略和措施,对稳定和促进我国蔬菜出口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浙江省临海市上盘镇及其周边地区是我国规模最大的西兰花生产基地和国际重要的冬春西兰花生产基地。近年来,该地区的西兰花在巩固日本、新加坡和马来西亚市场的基础上,又相继拓展了韩国、加拿大和泰国等市场,生产量和出口量逐年增加。临海西兰花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成功为我国其他地区蔬菜生产和出口提供了有价值的借鉴。
一、临海西兰花遭遇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经历
西兰花(Broccoli)原产意大利,传入我国后作为一种高档蔬菜得到了快速发展。西兰花在浙江省种植较晚但发展迅速,尤其是浙江临海2006年种植面积达到了11万亩,占全国总种植面积的11.5%。由于独特的地理气候环境,该地区生产的西兰花品质优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