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经济类案件数量保持稳定,涉案金额持续上升的原因分析。
90年代以来,我国为实现经济体制的转轨目标,经济政策分阶段进行了重大调整,经济领域的腐败问题随之迅速蔓延,贪污、行贿、受贿、挪用公款、违反财税金融政策法规等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违纪违法案件呈易发多发态势。我省处在改革开放的前沿,市场因素十分活跃,经济腐败问题相对突出。十年来,我省查处经济类案件保持在3000件上下,占案件总量的30%左右,2000年达到顶峰(3891件),占当年案件数的42.7%。2001年开始缓慢回落,至2005年降到了2150件,占当年案件数的28.1%。经济类案件中,以贿赂、贪污类案件为多,1996年至2000年,贪污贿赂案件占当年经济类案件的52.6%,2001年至2005年,占33.8%,均居经济类案件四项之首。与此同时,经济案件涉及金额越来越大,一些百万元、千万以上,甚至上亿元的大案被查处。
1999年(数据库有涉案金额记录)以来,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的案件共有831件,1000万元以上的有88件,亿元以上的有6件。通过查处案件,十年来共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8.05亿元。突出表现:一是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如省纪委查处的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周航,周利用担任在省计经委办公室主任、工业综合办公室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省医药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的职务便利,在工程承包、工作调动、职务提拔、资金划拨、药品生产企业的GMP认证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666300元、美金170700元(折合人民币1413674.63元)及手表1对、金戒指1枚。其中在工程承包等方面为他人谋利而收受贿赂4人23次,共计人民币108.3万元、美金5万元;在工作调动、安排入学等方面为他人谋利而收受贿赂17人46次,计人民币270300元、美金11500元;在药品生产企业的GMP认证、新药审批、生产许可证的发放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利而收受贿赂19人41次,计人民币247000元,美金78800元;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公司、企业业务发展、经营范围的扩大等提供帮助而收受贿赂100.6万元人民币、28300美元。周航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处。
二是在土地出让、资源配置过程中,以行政审批为手段进行权力寻租。比如杭州市纪委查处的临安市原政协主席方金贵受贿案。在1998年至2005年近7年时间内,方金贵利用担任余杭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临安市政协主席等职务之便,在土地征用、旧城改造、工业用地、企业转制、案件处理过程中,多次收受陈某等人贿赂,折合人民币101.3万元;余杭区原副区长马惠明,1993年至2003年近十年时间内,利用担任余杭市财政局长、副市长的职务之便,为杭州四维房产公司、乔司建筑公司及其负责人提供业务帮助,分别多次收受金某某、陈某某、杨某某、戚某某等人的贿赂人民币、美金、澳元、港币等财物共计232.7万元。三是在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过程中,以徇私舞弊、收取回扣等形式大搞钱权交易。如嘉兴市纪委查处海宁市副市长马继国自1999年起,利用职务之便,在建筑工程、土地批租、房地产等领域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04.6万元。
萧山区(市)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傅兴良,1999年3月至2005年8月,在担任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杭州某市政建设有限公司负责人俞某某等人承接市政工程及工程施工、工程款结算等方面提供帮助,多次非法收受俞某某等人所送的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54万元、美金2万元。建德市横山铁合金厂原厂长王富,1994、1995年,在与美国客商业务往来中,收受回扣19.8万美元;1995年,收受珠海办事处主任章某价值46万多元商品房一套;1996年4月,在与香港荣润公司业务中,收受回扣1.2万美元。四是在委托管理过程中,挪用资金、私设小金库等违纪违法。
如杭州市纪委查处的原建德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主任巫樟春,在1999年至2004年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17次将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供担保的住房资金质押贷款总金额6242.2万元,改变用途投资和出借给建德市万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同时在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住宅小区等工程建设中,收受斯某某、徐某某、汤某某、邢某某等人所送的贿赂,共计人民币202.2万元。2002年至2003年7月期间,通过虚增工程款的方法,伙同周国来贪污公款15万元,巫实得7.5万元。
2003年7月至11月,巫樟春利用职务之便,挪用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供担保的住房资金质押贷款1800万元,用于个人投资房地产项目。
3.社会管理秩序类案件持续走高,并居高不下的原因分析。
十年来,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案件从1996年的1717件,上升至2004年的4377件,增长1.55倍,每年此类案件数量占当年案件总数均在30%以上,2004年、2005年所占比例突破半数,分别为52.96%、55.5%。从这类案件的构成看,1996年至2000年,赌博案件占40%左右,2001年开始突破50%,之后一直攀升,至2004年、2005年分别达到62.5%、66.2%。这类案件持续走高,并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是赌博案件不断攀升:一是赌博风气比较盛行。
赌博作为寓休闲娱乐、金钱交易于一体的社会活动,近几年在社会上迅速蔓延、甚至流行。由于一些基层党组织缺乏对党员的正确引导,放松对党员教育管理,导致少数党员精神颓废,不思进取,参与赌博活动。有的组织或参加六合彩赌博、贪污挪用巨额公款作赌资,甚至到境外赌博。还的有的通过赌博形式,进行行贿受贿,达到个人目的。二是被公安机关查处的比较多。十年期间,全省查处赌博案件24010件,处分党员干部21338人。其中农村党员干部赌博案件17119,占71.3%。三是开展赌博专项治理。2004年以来,中央统一部署开展赌博专项治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公安部门加大了查处赌博问题的力度,严厉打击到境外赌博、利用六合彩赌博等,狠刹赌博歪风。涉及党员干部的赌博案件数量增加。
4.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件比例不高的原因分析。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类案件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我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较早,选人用人的透明度较高。同时违反组织人事纪律问题隐蔽性强,潜伏期更长。组织人事类违纪行为,特别是买官卖官,与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相比更加具有隐蔽性,绝大多数只是“一对一”交易,局外人获得腐败信息的难度很大。
而交易双方既是腐败行为的参与者,又是受益者。因为行贿、受贿双方行为同时违纪甚至违法,交易之后主观上都不会产生暴露腐败行为信息的动机,加上“一对一”交易的客观隐蔽性,给第三方获取信息带来很多困难,被揭发可能性减小且明显滞后;二是关系错综复杂,查处难度大。现行体制存在上下牵连的交织关系,一方面上级提拔使用下级存在人情关系,另一方面上级监督下级履行职责的工作关系,从工作上讲,要监督好下级履行职责,一旦下级发生问题既要从情感安抚好,又要从工作上作出处理,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这给查处工作带来很大难度。
三是案件统计归类还不够准确。由于案件统计方式多次变化,违纪行为分类标准不够统一,比如,现有的违反组织人事类案件统计数据以公开贿选,资历、资格、职称评定等弄虚作假违纪行为案件为主,而买官卖官、送礼拉关系等行为,通常归入贿赂、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等类别中统计,所以现有此类案件数据小于被查处的违反组织人事类案件绝对数值。
三、案件发展趋势的初步判断
随着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完善,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增强,查办案件工作环境会越来越好,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总体会减少。但前几年国有企业改制、交通和高校基础建设、各类基金管理中隐藏的问题,工程建设、政府采购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问题,经济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上述问题备受社会关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各级领导干部思想道德、工作作风、能力水平、廉洁自律提出更高的标准和要求,治理商业贿赂、打击赌博、责任追究力度加大,由此初步判断,未来几年全省查办案件的结构可能发生一些变化,但案件数量不会出现大起大落现象,部分领域的案件可能出现小幅上升。
1.新兴经济领域案件易发多发,经济类案件将出现新特点。
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对于协调和平衡市场主体利益,提高市场资源配置效率发挥着重要作用。行业协会作为连接政府与企业的纽带和桥梁,在为企业服务、开拓市场、行业调查统计、协助政府进行行业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中介机构的服务、沟通、见证、鉴证的作用将日益突出。但从目前情况看,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在设立、运作和管理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
一是会计事务所协助不够条件的企业上市,提供虚假财务证明。
二是有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在土地评估时协助腐败官员和不法商人大玩“空手道”。三是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个别党政领导、原企业负责人与资产评估机构串通,低估国有企业资产,使原企业资产大量流失。四是在建设工程招标和政府采购中,一些供应商、承包商与采购单位、监管机构人员及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互相勾结、恶意串通,操纵招投标。五是一些中介机构为了拉业务或垄断某一企业评估,特殊授权,不惜以高额回扣为诱饵。通过这种方式,大多数中介业务被权力部门和特殊行业指定的中介机构瓜分。而我国的中介机构绝大多数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从过去的政府管理职能中分离出来的,其中介双方往往一方是私人主体,另一方则是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者或所有者代表,以及作为行政管理者的政府部门。在这种特殊格局中,即使没有中介机构,也容易发生合谋和腐败交易。加上法律缺位和监管缺位,行业自律性监管也尚未建立或疲软乏力,行业监管的力度也明显不够。
经济类案件将以新兴领域的案件为主,并可能呈现上升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