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包间里吼了一个通宵,几乎把所有会唱的歌都吼遍了。这一吼,将压抑在我内心很久的郁闷全都吼出来了。我觉得爽极了。瘟猪和黎水也很尽兴,特别是黎水,虽然第二天还要上班,但是他矢口不提回去,自始至终都玩得很疯。而且,后来买单的时候,黎水坚持要付帐,他说我们两个现在都暂时没有上班,理应由他请客。况且,他忘了我生日,就当是向我赔罪。我只好任由他去。
接着,瘟猪自告奋勇地提出要请我们吃早饭。我们于是就近找了家小店,把早饭吃了,才分道扬镳。
经过一宿的折腾,我着实困得不行了,一回到家就倒头大睡。直睡到下午三点过才醒来。一看手机,有三个未接来电,竟全是柳莉红打来的。我于是给她打过去,问她有什么事情?柳莉红问我晚上有时间没有,想和我见个面,说是有东西要给我。我觉得很纳闷,她能有什么东西给我?忽然心中一动:莫非她拿到钱了,想给我一些作为补偿?可是再一想,我当时并没有跟她提到要收钱呀!刹那间,脑子里忽然蹦出林韶来,对,是她!一定是她曾经找过柳莉红!我还在寻思着,柳莉红又说,晚上八点她在上次那家茶楼门口等我,不见不散。
晚上,我按时过去,果然看到柳莉红站在茶楼外面等候。她手里拿着一个大信封,表情很不安。我一走近,她便将信封递了过来,低下脑袋说:“那件事情,真对不起!”
我掂量了一下信封,还挺沉的。
“好了,我先走了!”柳莉红说着就要离去。
“等一下!”我叫住她,问道:“林韶是不是找过你?”
柳莉红默认了。
我看着手里的信封,想起林韶说过的话,便不再犹豫,说道:“没事了。”
柳莉红走后,我打开信封,里面装的果然是钱,清点了一下,不多不少,正好三万。看着这三万块钱,我心里颇不是滋味。对我来说,这的确是一笔不小的巨款,但是通过这种方式获得,却非我所愿。因为它,我不仅丢掉了工作,还背负着出卖公司的罪名。
我长长地叹了一声,将钱装回信封,放进自己的上衣内袋。
我凝视着手机上林韶的号码,挣扎许久,终于还是拨了出去。
林韶很快便接听了。
“喂……”喂字才出口,我突然觉得不知该如何面对林韶,应该怎么和她说话。昨天晚上在歌城里,当瘟猪问及她的时候,我的心里便一阵阵的绞痛。静心想想,我最对不起的人,就是她了。尤其是那天,在那种场合下,她生气也是应该的。毕竟她是真心喜欢我,所以才会跟踪我,所以才会吃温月的醋。而我千不该万不该再出言顶撞她。倘若那天我说话的语气好一点,或许她也不会生那么大的气,更不会立刻跑掉。
林韶很淡漠:“有事吗?”
“我……”林韶淡漠的语气让我更加无所适从。我想了一下,才轻轻地吁了口气,说:“刚才,柳莉红把钱给我了。”
“是吗?”
“嗯。”
“还有事吗?”
“林韶,”我说:“谢谢你!”
“哦……”
“还有,……对不起!”
“为什么说对不起?”
我鼓起勇气,说道:“我知道那天是我错了,我不应该惹你生气,请你原谅我,好吗?”
“你错了吗?”半晌,林韶才抛出这么一句。
“嗯!”
“那你为什么生日都不给我打个电话?是不是不想请我吃饭?”林韶这两句话的语气明显已经缓和了许多。
我心中大喜,连声说道:“对不起,对不起,又是我的错!不如,我现在请你吃饭,好不好?”
“有你这样的吗?都什么时候了才说请人家吃饭!”
我一拍脑袋:“对不起,我忘了时间了!真是糊涂!那你说吧,想干吗?我一律请客!”
林韶噗嗤笑了,说道:“你今天说对不起倒很顺溜!好吧,你如果二十分钟之内出现在我们小区门口,我就原谅你!”
所有的不愉快,在我和林韶对视的一刹那,全都烟消云散了。林韶脸上又漾起了熟悉的笑容,这笑容如同三月的春风,让我感到心神俱爽。我们一起去逛街,吃路边的烧烤,很随意很自在。我发现林韶的眼神比以前温柔多了,说话的语调也变得缓慢,而且音量也小了。但是,我丝毫没有觉得不自然,反而感到很舒服。
后来,我们还走到了我以前和侯晓禾常去的河边。我们并肩走着,没有牵手,身体在行走的过程中时而轻碰摩擦,这种感觉很微妙,很奇怪,像涓涓细流,在我心里流淌。
我们在杨柳岸边坐下。冰冷的石椅,将丝丝寒意渗入身体,不过,我却一点也不觉得寒冷和难受,相反,我的心,沉醉于从林韶身上传来的阵阵幽香。
我第一次发觉,原来我和林韶在一起,也可以这般舒坦、轻松、美妙,并且沉迷其中。
林韶将头轻轻地靠向我,然后微微地闭上眼睛。我仔细地端详着她,在昏黄的灯光里,她的轮廓、她的眉毛、她的睫毛、她的鼻子、她的嘴唇,都显得尤其美丽、迷人。我低下头,轻轻的,轻轻的,在她的嘴唇上吻了一下。
这是我第一次主动吻林韶,似乎有些情不自禁,但又似乎很自然而然。我吻得很轻,很浅,很短暂,也很动情。在我的嘴唇触碰林韶嘴唇的瞬间,我分明感到林韶的身体颤动了一下,她的眼睛也不由自主地睁开了,但很快又重新闭上。这一吻,不过只有一两秒的时间,却给了我无比美妙的感觉和无尽的回味。
我们一直在河边坐了一个多小时,也不说话,就默默地聆听着彼此的心跳,感受着对方气息。这样的夜晚,我似乎又回到了那些年少的岁月,甚至有一种……很新鲜的恋爱的感觉。这种感觉,在侯晓禾那里有过,在温月那里有过,如今又在林韶这里滋生。只是,在我心里,除了这种感觉之外,似乎还有一种不安,莫名的不安。
在送林韶回家的路上,我们的手牵在了一起。但是,不知为何,隐隐之中,我仿佛觉得在黑夜里,有一双眼睛在注视着我。那双眼睛,充满了悲戚、怨恨与失望。
接下来的几天,林韶天天和我在一起。我们一同吃饭、散步、逛街、喝咖啡、看电影……但是,我们的关系并没有越过雷池,只止于牵手、拥抱和浅吻。林韶没有提起让我去创盟上班之事,我也没有问。不过这样也好,本来我不是很想凭借林韶的关系进入创盟,避开这个问题倒也省事。
我们好像达成了某种默契,只寄情于玩乐。所幸我辞职的时候多拿了一个月薪水,又从柳莉红那里得到三万块,所以经济上还相对比较宽松。而且,在买单这一问题上,林韶也很积极,好几次她都抢先付了,还振振有辞:两人在一起,既然快乐都可以分享,为何账单不能分担?我拗不过她,只得随她的意。
这几天,温月没有再给我电话,董锦更不会主动跟我联系。我也不去多想她们。况且有林韶在身边,我也无暇分心。只是每当夜深人静,孤枕难眠的时候,我就会下意识地想起温月,想起她曾经躺在我的身边,想起我们那些或快乐或无奈的往事。有时候,我甚至还有点怀念温月的吻,温月的身体……温月的吻,和林韶的吻不同,林韶的吻很浅很轻,短促,使人心中一动,而温月的吻热烈、长久,充满激情,让人**;至于身体,林韶我还没有亲近,不得而知,但是温月的身体,坦白地说,确实让我有种欲罢不能的感觉。或许我的这种思想难免有龌龊之嫌,但是客观说来,这一点,却也是我依然迷恋温月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