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康北京人,1991年到美国西弗吉尼亚大学英文系读书,1995年博士毕业。现任蒙特瑞国际研究学院翻译研究生院副教授。
我的“博士后”是在墓地做小工。许多人以为博士后是比博士更高一级的学位,这实在是个误解。至少在美国,博士就是最高学位了,不像法国,还有国家博士。所谓博士后(postdoctoral,postdoctorate),其实是指拿到博士学位后没找到正式工作的人,拿助教低薪做研究。有些竞争性很强的专业,甚至要求新科博士必须先做博士后的工作,才可能转正。说穿了,就是要人家当廉价的学术劳工。不少人把生活比作他们的大学,我则把毕业后在墓地当小工的一段经历比作我的博士后。
十年前,我拿到博士学位后,发出去几十封求职信,在家等回音。没两天,就等得不耐烦了。一个大男人,不能在家吃闲饭哪!中文有“待字闺中”一说,可没有给男人准备类似的成语。我开车出去转了一天,不是人家不肯要我这个从未打过餐馆工的生手,就是我看不惯人家那种居高临下的脸色。黄昏时分,开入住家附近一座巨大的墓园。
好去处!早就瞥见过外观,这回见到真颜了:丘陵起伏,松柏遮天,芳草葱茏,鲜花点缀。各式各样的墓碑、陵墓错落有致地布满这上百亩园地。这可跟中国的墓地大相径庭:有溜狗的、散步的、锻炼身体的,简直是个公园。只见一个招工的牌子立在出口门边颇有古罗马风格的石头建筑旁,便下车去打听。园主跟我一见如故,当下就说妥了,第二天一早来上班。虽然是最低工资,我也不在乎。能够在阳光下干些拈花惹草的活儿,我觉得不比打高尔夫球差。
每天工作,都从花房开始。工头“恶逆”(Ernie)派活儿,告诉我们四个小工什么花拿多少盆去几号墓地。恶逆三十多岁,矮挫子,壮实,没脖子,总是阴沉着脸,像只凶猛的牛头犬(bulldog)。其实他挺蔫的,但我的最初印象没错,逮着机会,他还是要咬人的。
那三个小工都是二十多岁的小伙子,一个瘦高挑儿黑人姓“比哨”(Bishop),他偏要大家用他这怪姓,不让叫他名字。他还真是爱吹哨,吹得清脆悦耳、悠扬动听。要是像章棣和那样有乐队伴奏,他没准儿也能出录音带呢!一个健壮的,中等身材的白人叫“大嗓”(Dawson)。他的嗓门,那才叫大呢!跟他一块儿干活,你就不必担心缺什么东西了;甭管在墓园哪个角落,他一声吼,花房、工具房的人都听得见。用工友们的话说:“连坟墓里的尸首都要跳起来!”
另一个白人岁数最小,看上去还是个娃娃,傻乎乎的,什么事儿都得至少跟他说两遍,第一遍把他引到话题的范围之内,第二遍他才可能听明白。他跟希腊神话里那位大力士同名,叫Hercules,可是长得非常瘦弱,大概是父母取那一相情愿的名字给妨的。我们都叫他“禾鸡”(Herkie)。我的名字他们怎么绕舌头也叫不真着,索性就让他们叫我“利昂”(Leon)好了。这些人虽然连高中都没念完,那些拉丁语的花名说得流利极了。我暗自还真下了些功夫,好不容易才记住那些个新词儿。
把各色花朵装上车,恶逆就开着那辆丁零哐啷,随时都可能散架的破卡车,拉我们去打扮墓园。总有要给亲朋故友送花的,还有些主顾要我们定期给他们家的墓地上花。当然,还得浇水、割草、剪枝、搂树叶,偌大一个园子,活儿有的是,永远也干不完——尤其是照着比哨那种干法。数年寒窗,我坐够了冷板凳。有这么个在户外干体力活儿的机会,我很高兴,一点儿也不惜力,只当是锻炼身体。比哨不高兴了,向我示范了几次,见我不明白,干脆直说了:“利昂,你急什么呀?干得再多、再快,也不给你奖金。像我这样,搂一耙子,再给它退回去点儿,反正他妈的恶逆也没在这儿盯着。唉,对了,就这样,咱们再聊着。”
比哨的求知欲很强,他服过役,在外州驻扎过,比另外那俩小子眼界开阔些。他喜欢跟我一块儿干活——教会我磨洋工后——跟我聊天儿,天南地北,问这问那,还教训那俩小子呢:“你们甭整天价说那些猪狗都会干的事儿!咱们长这么大,什么时候跟个博士说过话?还不趁机学着点儿!”别以为我尽在他们面前卖弄学问,“文革”时我在工厂干过七年,对无产阶级朴素的语言和纯洁的段子也挺熟悉,很快就跟他们打成一片了。差别在于,他们仅仅知道那点儿朴素和纯洁。可比哨不甘心,我感觉到,他心里有个声音,时不时就呼唤他,要他离开这日复一日无聊的生活。
有一次,他问我:“利昂,你能不能给我说说,什么是幸福?我想过很久,就是想不通。有人说发财就幸福了,要什么,有什么。可是钱买不来爱,别人还盼你死,整天算计你的钱。有人说出名就幸福了,谁都知道你,崇拜你。可是名人的麻烦多了,一举一动都有人盯着,我看他们也不幸福。身体不好,当然不幸福。身体好,像我这样,想吃什么都买不起,也不幸福。牧师说信了主,就幸福。扯淡!我们教会里,多半是穷光蛋,除了主以外,什么都没有。我们可是真信主啊,就盼着来世呢!可现在呢?谁要说自个儿幸福,我就管他叫骗子!”
我开始刮目相看这位整天嘻嘻哈哈,吹小曲儿的比哨了。我知道,他不仅是在思索人生的意义,也是在努力把自己的思想理顺,企图从纷繁的具体现象中归纳出抽象的结论。我想了想,答道:“对幸福,各人可能有各不相同的理解。要是用一句话来概括,幸福就是实现自己的意愿。有的人想当总统,有的人想当富翁,有的人想当电影明星,有的人想成为大作家。也有人想当职业革命家,像切·格瓦拉那样;还有人想献身上帝,像特蕾莎嬷嬷那样,全心全意地为穷人服务。当然,更多的人一会儿一个主意,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想干什么,但无论什么人,只要实现了自己的意愿,就感到幸福。”
比哨睁着大眼睛,半张着嘴,想了一会儿,又问:“那意愿小,就容易实现,也就容易得到幸福,对吗?”
“是啊!我们中国有句谚语,‘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我们还说,‘知足者常乐’,就是这个意思。”
“哇!中文真伟大,你们的语言里有那么多智慧!”
我没有告诉他英文也有类似的谚语(A contented mind is a continual feast),他已经明白那道理了,我没必要再臭显。
要说幸福,恐怕大嗓最缺乏了。他总愿意一个人干活儿,我们经常听到他痛苦的呼号。头一次听到那撕心裂肺的声音,我还以为他出了什么事,赶紧跑过去。可他明明在那儿栽花呢,没事儿人似的。我问他怎么了,他什么也不说,可是眼睛里噙着泪,泪水中冒着火,嘴巴扭曲着。我有个画家朋友,可惜他没见过大嗓,要不然一定能画出最痛苦的模样。其实他就是穷,欠了些钱而已。比哨告诉我的。后来,我跟大嗓熟了,能谈上话了,才了解到他的心思。他是没有希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