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释》这样的说法,现量不但不能确定认识对象,而且连自己也怀疑上了:我自己到底是不是认识认识对象的?按《广释》的说法,现量必须凭借分别智,才能成就自己是量果,也就是说第一刹那的认识,以相似性为因,被第二刹那叫成量果。这样一来,实际上把现量是量也给消解了。可是《广释》又不敢截然不同于陈那论师,于是在这里给圆说:紧接着现量的分别知、决定智,不是来认识现量的认识对象(比如说桌子)的,它的作用是“明确‘认识对象是被现量认识的’”,所以它与我们的意识的分别知、决定智是不一样的。也就是说,《广释》实际上是新打鼓另开场了,重新提出了一种模式。
有关现量的内容到此就告一段落。
注解:
[1]其中的安慧《唯识三十论》等有初稿、二稿,《正理滴点论》等甚至有初稿、二稿、三稿。
[2]韩老在世时只出版过一本《慈氏学九种译著》,只是短短的九部译稿。
[3]我手边只有韩镜清先生44部手稿,这里的“唯一”是指这部《广释》残篇是我手边手稿中的唯一一个残篇,其他43部都是完整的。
[4]天主慧之下分派:慧生护是阐义派,本派最著名的人物就是法上论师。慧生护的师兄弟释迦慧则是释文派。
[5]见《大正藏》第三册第0472页下栏。
[6]鸟齿:鸟类根本是没有牙齿的,所以,这“鸟齿”表示根本不存在的东西,因为不存在,也就不会有实际的用处。
[7]具有分别者:会动脑筋思考问题的人。
[8]“娶母妇次第”的“次第”,是仪规顺序。这个比喻我有两种理解:一是说,妈妈出嫁的时候,根本就还没有自己这个人,所以与自己无关,表示法称论师的这部《正理滴点论》根本与自己无关;二是说,妈妈要改嫁,自己作为儿子,不能接受这样的现实,表示法称论师这部《正理滴点论》中所讲的道理,自己不能接受。
[9]无利:没有什么用处。
[10]悟入:心有所动。因为心有所动,所以进一步就有行动。
[11]不隔离境界:即认识清楚了的境界。
[12]观见性之义:就是所观见的事物。
[13]观见标志:即因。
[14]决定转起之境界:一定能够得出的结论,即宗。
[15]如:相符、一致。
[16]无标志之分别:这个分别念没有因法支持。
[17]无事体:不存在。
[18]关于这一个,常用的例子是这样的:黄昏时看见一个高东西,认不清是人还是柱子,你以为是柱子,则疑惑对象的柱子与存在相应,当你以为是人的时候,柱子与不存在相应,所以,柱子作为一个疑惑对象,可以说是同时与存在、不存在相应。所以《广释》里说,“具有有及无有之义”。
[19]比如说我推度老井里有水或者没有水,这只是臆想而已。
[20]营务:用心经营,以求目的的实现。
[21]以于能作义获得功能之因由智体为所寻求:智体(认识)是所寻求的目标,而智体是要达到自己想要达到的目标的因。
[22]相违:这儿的相违给简单理解成不同的可以了,指事物与心里所显示出的认识不能重叠、不一样。
[23]这句话韩老的翻译应该是有问题的,根据梵文原意,正智是因,应该在果的前边而有。
[24]在唯识中,vipāka,玄奘法师译成“异熟”,表示“因+缘→果”,但以前的其他译师都译为“果报”,就成了“因→果”,所以,这一句“众生利益之因”的“因”,不要理解成玄奘法师“因+缘→果”模式的“因”,要按“因→果”模式的“因”理解。
[25]先往:韩老在《正理滴点论》中是译成了“先行”。
[26]无有二意:没有二种认识,只有唯一。
[27]完整因:就是“因→果”模式的“因”,只要有了某“因”就一定有某果,实际上这就成了宿命论,是为佛教所破除的。
[28]蕴:类。
[29]淡然放置:就是不上心、无所谓、不在乎。
[30]二行相:此处是指当捨、当取二者。
[31]在《正理滴点论》定稿本中是“如实智者:由是具有以成就一切众生利益事业为先行。”
[32]宗峰法师说,因为是“依邪智”,所以“乌鸦”可以理解成乱叫、扰乱人心,不能使人得到法益,而“棕梠树”可以理解成“只有观赏价值”,没有(更重要的、使人成佛)价值
[33]在理解的时候,这个“正智”先不要涉及价值判断。
[34]差别:分别。
[35]明照:清清楚楚地显示出来,即显示出本质性特征。
[36]比:应为“彼”。
[37]标志:即符合因三相的正因。
[38]后时:指比量依于现量而成就。
[39]汝及我等:立论者和论对者双方以及公证人。
[40]自性:这儿这个“自性”,应该给理解成“本质性特征”。
[41]即有实际操作的能力。
[42]“展布”这个词在实不可解,梵文中没有可以对应的。
[43]见《异部宗轮论述记·因明入论庄严疏·大乘法苑义林章补阙合刊》的《庄严疏》卷三第二十页阴面。新文丰出版公司印行,1977年。
[44]能:能诠。
[45]明记:某物在头脑中形成了明确的、清晰的记忆。
[46]信号慧熟练者:就是对某符号(比如说语言符号,或者水兵的旗语)的所诠很清楚,掌握得很熟练。
[47]适合:因为这是草稿,所以是“适合”,其实就是《正理滴点论》里的“适与”。
[48]因为具体的桌子这个东西而引得了我发出“桌子”这个声音,则这个具体的桌子就是“桌子”这个声音的所诠对[49]按我自己的理解,我觉得这里应该是说的耳识变现出声音这个事儿,“所言说自相”是指声音,“能言说之事体”是指耳识———耳识能变现出声音。说无分别应该是指的耳识无分别。但下边有一问,又是在说声音本身无分别
[50]短暂事体,指实有法、事物是刹那生灭的。
[51]相续:众生的异名。《佛光大词典》中有说,“自己之依身称为自相续,他人之依身称为他相续”。
[52]有不适为能量过:指意识不能算是(此一对境认识中的)能量。也就是说应该是“非量”。
[53]根据中国佛教协会1981年印的《释量论》第212页,知这里是说意识现量的。因为意识当下所缘境与前刹那根识所缘境是异,所以在意识缘境之刹那必然是量而非非量。
[54]比如说前刹那根识缘取的境是桌子,后刹那意识所缘取的一定不能是大象。
[55]心所乐受:受是心所法里的五遍行之一,受有苦、乐、捨的不同。
[56]差别分位:不同情况,或者说是特殊情况。
[57]所有心分位:所有的心法、心所法。
[58]见笔者《正理滴点论解》第20页。宗教文化出版社,2007年。
[59]假代:用名言来代替物事。注意,不单是指名言、语言,也指语言规则,即语法。
[60]“于事体中,即此非共同性,共相亦有”,一个事物的根本性特征、它自己独有的特征,在共相中也是存在的。“事
体”是指实有的事物。
[61]□,韩老手稿中缺一个字,但根据义理,当为“自”。
[62]据梵文原文,应该不是“及”,好象“即”、“就是”更通顺。
[63]意思是说,比如“山那边有火,现烟故”这个式子,虽然说我现在没有看见火,只看见了烟,但当我亲自去验证的时候,是一定能够亲眼看见的。
[64]法尊法师讲述,《四宗要义讲记、入中论讲记合刊》,浙江省佛教协会1995年6月印赠,第25页。
[65]大正藏第30册第0879页a栏。
[66]此唯是此:现量只能是这样,指现量只能是通达认识对象,要是不能通达,就不是现量了。
[67]士夫:人。
[68]无义则不生起:也可以理解成因明规则中的“宗无因不有”。
[69]□□:根据梵文原文以及上下文,此两个字为“觉察”比较好,也可以译为“经验过”。
[70]与无相似:有它(指青色物也)和没有它差不多。
[71]相似性:其实就是唯识中的“似境”,比如《唯识二十论》中开始就有“内识生时似外境现”。
[72]殊胜能立:指决定智。
[73]识:根据文义,应该是指现量认识。
[74]执著:这一段里头的“执著”,实际上就是作出判断。
[75]陈那造,法尊译:《集量论略解》,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第6页。
[76]放弃:我自己觉得若是隐藏可能更好。
[77]分别出来:就是意识虚构出来的,或者说是想象出来的。
[78]分别智在对一个没有概念分别的认识对象进行分别的时候,凭的就是想象,现在这隐藏自己的作用,就是指隐藏想象作用。
(刚晓:杭州佛学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