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增上力”的“此”,或者说“彼之增上力”的“彼之”,就是指的相似性!论文里头的“由彼之增上力”,就是说这相似性来帮助你通达认识对象,我们可以举出很多因为相似性的帮助而通达认识对象的例子。“成就”就是认清认识对象,注意:前边有一个“看见”、“看清”,它与“得到”,是不一样的,“看见”不一定得到,这个要强调一下。现在说,这相似性是认清认识对象的一个原因。法称论师这一句话的意思就是说:现量智是以对象的了知为体性的,它是以认识对象的相似性而成就的认识的。有一个东西我们的认识认为它是青色的,为啥呢?就是因为它显现出了青色的现相。要是依眼、耳、鼻、舌、身等而生起认识,虽然说认识是得有眼、耳等的帮助,但并不能因为得有眼、耳的帮助,就被安立成认识到了青色物,为啥不能说是认识到了青色物呢?因为根本就没有认识到青色物,那么认识到的是啥呢?是认识到的相似青色物!认识到了相似青色,就说认识到了青色。这个实际上就是唯识的基本义理。
要想在同一个事物之上建立能生、所生关系的话,就会出现自相矛盾。而能立、所立关系,实际上也不是基于能生、所生关系的,我们依能立、所立关系来理解量、量果之间的关系,则是顺理成章的。所以说,我们把同一个事物中的某一部分叫成量果,这是能够成立的(指心识有见分、相分、自证分,我们把其中的自证分理解成量果)。这几句话实际上有些不好懂,要理解这几句话,应该稍微懂点儿梵文知识才行。在梵文里,量(pramāa)与量果(pramiti)这两个词含有能生、所生关系,所以这里说到能生、所生和能立、所立,能立、所立与能生、所生是不一样的,现在说的是能立、所立,不是能生、所生,要分清这个。刚才的问题是:同一个事物,不可能既是能立,又是所立,《广释》就对能生、所生和能立、所立说了一下,意思就是说,你们这问题就是混淆了能立、所立与能生、所生。
总之:认识与认识对象相似是安立因(即能立),青色物的领纳是所立。
【广释】安立及安置之自性亦如何适合于一智?解说:何以故?此识□□[69]相似者已,能决定智安置能取青色,因此,当成为领纳之相似者即安置之因。由能决定之智于此智中安立领纳青色,即所安立。因此,违反智之不相似相已,为安置行相之因,违反不证知青色,即安立以证知青色为自性,能安置者,虽为由现量证知生起之分别智,然现量性是无分别故,不能安置证知体性青色。由能决定智不安立者,谓以证知青色为自性之智虽有,但唯与无相似[70]。因此,由能决定之智安立识以证知青色为自性者,当有证知青色之体性。
【记】识内怎么能有能立、所立呢?是这么回事儿:为啥会这样呢?原来呀!当我们认识到相似性[71]之后,认识就凭借着决定智而被安立成是青色物的缘取者,也就是说,被当成了是它来认识青色物的!所以说,我们觉察到的相似性是安立因———因为有相似性所以才这样安立的。而这认识呢,它被决定智当成了青色物的证知,也就是说,决定智把这认识当成了青色物的认识者,所以,青色物的认识是所安立者。接下来的这两句话,是很要紧的:“违反智之……违反不证知……”这里的“违反”,就明显地表示出了因明的遮遣理论。就是说:“相似性”是遣除了“非相似性者”!“青色物的认识”是遣除了“非青色物的认识”者。“相似性”是安立的因,青色物的认识是所安立者,那么能安立者是什么?是现量所引生的分别智———也就是前边说的决定智!现量是无分别的,它不会有青色物、黄色物之类的分别,也就是说:青色物在现量认识的当下,并不是决定智所安立的,青色物的存在,也与不存在一样。所以,当认识被当成决定智是时候,被安立为是对青色物的认识,这时候,它才被认为是对青色物的认识,它就以这身分而存在的。
这一段话在陈那论师这儿其实是不必要的,因为陈那论师本就是唯识家:内识起时似外境现!所以说实际上是内识,但在《广释》这儿就必需解释,因为《广释》以为现量的认识对象是外境,接着的分别智是内在的,有相似性,所以《广释》在这儿费了这半天口舌。
【广释】因此,能执著性是现量能量。不作执著,则无安立识以证知青色为体性。由如是故,亦不成就安立以证知义之自性为能量果,因此,由无殊胜能立[72]故,识[73]不成为能量性。由能生执著[74]故,若由相似之增上力安立智以证知青色为自性者,由相似乃安置之因故,即成就能量。
【记】在有了决定智之后,作出了判断之后,现量才能称为量,在没有作出判断的时候,这认识还没有被安立成是对青色物的认识———这个咱们可以念日常事例来类一下:比如我看见一张桌子,我在第一念是看,仅只是看,这一念的看因为无分别、是现量,没有作出判断,所以只是看而已,在接下来的刹那,作出了判断,“这是桌子”,于是我们就说这认识是“对桌子的认识”,在没有作出判断的时候,是不能这么说的。
同理,只能在作出判断之后,现量才能称为量果———因为量果就是对认识对象的得知,你既然没有判断,也就是没有对认识对象的了知,那你能是量果吗?不能。也就是说,量果没有成就。因此,因为没有决定智,所以,现量识不是量,当然也不是量果了。不过,在决定智生起之后,那就不一样了,这个现量识被说成是对青色物的认识,所以说它就是量了,这以青色物这个认识对象的得知为自性的认识,以相似性为媒介而被我们叫成量果。因为这相似性在前边说过是安立因,所以才成就了量。
这一段话,应该来说与陈那论师的新因明体系差别极大。在这里,量果成了安立为量果,而不是本身就是量果,在陈那论师那儿,量智本身就是量果,法尊法师所译《集量论略解》中说,“即能量心而为量果[75]”。但在《广释》这儿,成了后一念把前一念现量智取名为量果,后一念的判断、分别智成了必要的,不然的话,就安立不了量果之名了。接下来《广释》对此进行了解释说明。
【广释】若如是者,现量具有执著性虽是能量,非是独特耶?此不然,何以故?由现量力生起之执著,虽能执著现见义为性,但非能分别性,所谓观见亦能现量于义者,即现量之能作,即是分别,如是分别潜在义时虽能分别体性,但以所谓非是观见为分别之体性即是分别之能作,依领纳而决定。因此,放弃[76]自之能作,依能显示现量之能作,若于是义有已往现量之执著,即于此义仅只现量为能量。如是已说现量讫。
【记】先是一个问题:要是这样的话,现量岂不是只在有了分别知、决定智之后才是量?因为我们一般来说,现量本身就是量呀!《广释》回答说:不是这样的,为啥呢?现量所引生起来的决定智,虽然说这现量的认识对象是被确实看见的,而不是分别出来[77]的,确实看见东西了,才能说这东西是现量的对象,要是你认识的只是一个潜在的东西,那是分别知的作用。所以说,要是紧接在现量之后起来的分别智,在认识对象这儿,隐藏自己的作用[78],或者说自己隐藏起来,这时候表现在外的就只有前一刹那的现量认识,那么,因为对于这个认识对象来说,只有前一刹那的现量认识,所以只能说现量本身是量、是量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