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危害很大,它不仅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更严重的是在事关生存环境、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时,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将激化党群、干群矛盾。而且由于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及其造成的危害,距离老百姓近,民众感受更深,反应更加强烈,是引发民众不满,积聚民愤民怨的重要原因和根源。这种民愤和民怨在长期的积聚下,没有适当的途径加以排解疏通,最终将引发民众和政府之间的尖锐对立,在一定条件的作用下容易爆发演变成各种群体性事件或恶性事件,直接影响到社会的稳定。
(四)政府信息不透明是导致社会矛盾和问题不断出现的重要因素
近些年来,江西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有上升的趋势。纵观诸多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和升级,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信息的不公开和不透明。
首先,政府信息的不公开和不透明导致民众合法权益得不到充分有效保障,是社会矛盾激化的原因之一。政府是最主要的信息生产者、使用者和发布者,政府信息本来具有全社会所有的公共属性。然而,出于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的考虑,许多涉及民众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被政府机关作为内部规定对待而不予以公开;或者只公开次要信息,重要信息不公开。我国的政府信息一直处在封闭、闲置或半封闭、半闲置状态,民众与政府处于信息不对称状态。信息资源的不对称状态使得大量的信息资源被闲置、隐瞒、浪费,同时,这种不对称使本来就处于分散、个体状态下的民众不可避免地陷于信息上的“无知”或“茫然”境地。其结果是,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沟通渠道单向化,民众对与其利益相关的公共事务所持的不少合理意见、要求和建议往往难以进入沟通渠道而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反馈,政府与民众之间的沟通受阻,民众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部分民众只好频频用越级上访、告状,甚至更极端的方式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
其次,信息不公开和虚假信息的发布是导致流言盛行的重要原因。事件发生时,有些地方政府掩盖真相,或是延迟公布,甚至于公布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数据以瞒天过海。在这种情况下,事情的发展往往违背了政府的初衷,公众无法从政府那里获得相关的真实信息,那他们必然会通过其他途径获得信息,这自然就给谣言留下了生存的空间,各类谣言和小道消息将乘虚而入,迅速蔓延。恐慌止于信息公开,谣言止于信息畅通,所以在谣言传播的起始阶段到整个过程,真实信息的不畅通、不透明是关键原因。由于流言具有放大效应,极易导致民众群体情绪的宣泄,引发政府公信力危机。结果往往使事态向复杂化方向发展,错过了最佳的解决问题的时机,使问题更加难以解决,埋下社会不稳定的隐患。
(五)民众维权机制的缺失,法治建设的不健全是导致社会矛盾和问题不断出现的制度性根源
当前社会结构的重要特征之一是社会利益多元化,社会分化成由众多利益相联系的社会群体,不同的群体之间存在着利益的冲突。这原本是社会发展的常态化现象。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并没有建立起一套系统地解决利益冲突的制度化机制,在发生利益冲突时,解决冲突所依靠的往往不是各方接受的规则,而是权力主导下的单方意志,一方往往利用自己的强势地位剥夺另一方的正当利益。这种强力压制一旦失灵,随之而来的必然是非理性乃至暴力维权。这种情况在劳资纠纷和征地拆迁中体现得尤其明显。
从制度层面看,法治建设不健全是社会矛盾和问题的根本原因。这既有全国性的立法过粗、立法滞后的原因,也有地方立法质量有待提高和法律在实际运行中得不到有效执行的问题。地方立法是地方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根据地方的具体省情制定具有很强针对性的立法工作,可以弥补全国性立法中的遗漏,根据实际省情对全国性立法进行细化,为解决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社会矛盾提供制度资源。但目前的情形是,江西地方立法整体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透明度不够,地方法规的省情针对性不强,制约了地方法治进程。在执法环节上,行政机关不依法行政,损害法律权威,权大于法现象还较为普遍。作为纠纷最终解决机构的人民法院,还存在权力无边和无法行使职权的双重现象。有些法院审判人员审理某些案件时,没有摆正自身的位置,不当地将自己当成权力的化身,有法不依,枉法裁判行为得不到有效制约。另一方面,由于法院的人、财、物受制于各级政府,无法在制度层面上保障司法独立,面对直接或者涉及地方政府利益的案件,法院要么不受理,要么违法按照地方政府的意志进行裁判,进而引起涉法上访案件。
(六)贫富差距不断扩大,民众产生相对剥夺感,是导致社会矛盾和问题不断出现的社会心理根源
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进一步加大,民众的社会生活总体水平不断提高。但是,由于我国收入分配体制的制度性缺陷,以及权力异化导致的部门利益割据等多种因素的存在,我国社会各阶层的贫富差距在不断扩大。尽管生活水平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甚至是质的飞跃,然而在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的情况下,人们的实际经济与社会地位的差距也在不断拉大。民众会产生一种相对贫困感和相对剥夺感。这种相对贫困感和相对剥夺感的存在,直接影响他们对自身生活状况的满意或不满意程度。一般来说,经济社会地位越高的人对自己的生活状况越满意;反之,经济社会地位越低的人对自己的生活状况越不满意。同时,人们对自己的生活状况满意与否还会影响他们表达不满的方式。一般来说,对自己生活状况满意的人,往往选择正常渠道来表达对其他事务的不满;反之,对自己生活状况不满的人,更可能倾向于选择非制度渠道并以较激烈的方式表达其不满。
人们对自己生活状况的满意程度及其表达不满方式的激烈程度,都可能影响客观社会形势的稳定。由于当前民众的贫富差距在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民众对自己生活状况的满意程度相对下降,如果相当多的人对自己的生活状况不满,并倾向选择激烈方式表达不满,势必将造成社会形势难以稳定。
四、平衡各方利益,实现社会韧性稳定的建议和策略
长远来看,伴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不断推进,伴随着土地、环境资源需求量的加大,新的冲突和矛盾将不断浮出水面,这是我们无法回避的客观事实。随着民众民主意识的不断增强,各种影响社会稳定的新的因素也将不断凸显。而在国际国内日趋复杂的大环境之下,很多省内、地区间的矛盾将演化成全国性的矛盾和问题,这将直接增大社会稳定工作的难度。笔者认为,在全国统一社会稳定工作的大背景下,针对江西当前和将来已经出现及可能出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应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以进一步做好江西社会稳定工作,保持和发展全省社会稳定良好态势。
(一)转换维稳意识和理念,实现刚性维稳意识到韧性维稳定意识的转变
维稳意识和理念是指导维稳工作的大前提。在社会稳定工作中,我们要科学理性地对待社会矛盾,不要追求绝对稳定。没有稳定就没有和谐,但稳定并不是目的,通过稳定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创造条件,满足人民的需要,进而实现人的发展,这才是目的。所以,不能为稳定而稳定,更不能为了稳定而去压抑民众的要求和愿望。近些年,劳资纠纷、失地农民的利益诉求、公共管理的严重缺位、收入两极分化、就业形势的严峻、物价指数的不断上涨等,都容易引发不同程度的社会冲突。当前发生的信访事项,大量都是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诉求,是普通群众生产、生活的个案诉求和群体诉求。因此,引起社会纠纷和矛盾的仍然是改革向纵深推进过程中、利益格局调整中的人民内部矛盾。事实上,任何社会都没有绝对的稳定。无论哪个社会都客观存在冲突。对于冲突,不能简单地否认或压制,必须承认利益冲突的客观存在,要疏导其产生的原因,不能操之过急,不能简单从事,更不能采用暴力手段。必须树立科学的稳定观,转变稳定意识,变以否认压制为主要手段的刚性维稳为以沟通疏导为主要手段的韧性维稳。理性看待因社会利益分配引发的冲突与矛盾,对利益冲突进行适当定位,既不能掩盖矛盾,粉饰太平,也不能对社会不稳定因素视而不见,而要顺应民众权利时代的要求,妥善化解利益冲突。
(二)畅通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充分认识并发挥网络以及主流媒体的作用
在关于导致社会矛盾和问题的原因分析中,首要因素就是民众利益诉求渠道不畅通,以及信息的不公开和不透明。作为新技术出现的网络,如果能正视其存在的巨大信息沟通功能,同时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导向监督作用,社会稳定工作将实现新的突破。
1.坚持广开言路,充分保障以网络诉求为新的表达形式的民众言论自由,畅通民众利益诉求表达机制
随着社会形势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以网络作为平台表达言论已成为当代社会最显著的特征。而网络的快捷、便利、隐蔽等传统言论平台不具有的众多优点,可以让广大群众快速、便捷地把自己的声音、自己的意愿和利益诉求表达出来。广大网民在网络上对某件事、某一观点,通过发帖回帖等方式,民情民意自然就在网络上得以表达。而酝酿在民众之间的社会不满情绪,也容易通过网络这个渠道宣泄出来。综观当前相当多的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恶性事件,一旦发生,民众只需一部手机,在事件发生地拍摄图片,瞬间即可把发生在身边的具有影响力的矛盾和冲突上传至网络,进而在全国甚至全世界得以迅速传播。
需要指出的是,现实中,以网络为表达平台的言论,由于影响大、传播快的特点,再加上官民矛盾严重的现实原因,一旦出现负面言论、信息,网民往往热情有余冷静不足,不仔细分辨信息的真伪,网络言论也往往成为谣言的重要传播渠道,不真实的网络言论给政府及其官员带来不应有的负面影响,甚至个人隐私也在网络言论上广为传播,对社会稳定造成不良影响。而“人肉搜索”就是其中最为典型的例子。由于网络言论这种巨大的影响力,部分官员怀有网络恐惧症,认为网上言论是引发社会矛盾,聚集不良情绪,最终造成社会不稳定的根源,因而恐惧网络言论,主张严管网络言论,压制民众表达利益诉求的网络声音。这不但是堵塞民众反映自己心声、堵塞民众利益诉求渠道的无知做法,更可怕的是因为信息不畅通,让民众的情绪没处宣泄排解,在积压到一定量的时候,造成矛盾爆发,冲突升级,最终在一定诱因的作用下,酿成对社会稳定具有极大破坏力的群体性事件。
充分发挥网络畅通民众利益诉求表达机制的积极作用,需要实现网上网下有效对接。政府和相关部门应该积极利用好网络这个平台,充分了解民情民意,掌握民众关注的社会热点和他们的期待与需求,及时在网络民意的表达中发现有可能引发社会矛盾和冲突的不利因素,并及时对这些因素进行对口疏导排解,将可能造成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事件进行及时处理。当前在社会稳定工作中,网络的积极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群众利益诉求有效表达的有利资源没有被充分利用,关键在于网上网下的对接工作没有做好。保障以网络诉求为新的表达形式的民众言论自由,实现网上网下的有效对接,畅通民众利益诉求的表达机制,是新时期社会稳定工作取得更大成效的重要保障。
2.保障信息透明化公开化,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导向与监督作用
近年来发生的一些震惊全国的群体性事件,相当一部分是在事件初现端倪时,政府相关部门将事件真相包裹起来,隐瞒起来。政府的主流媒体往往也在行政命令之下集体失声。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没有权威声音的发声,通常导致各种小道消息通过各种途径竞相传播,民众在没有获知真相的渠道之下,产生恐慌或者是积聚大量民怨,最终事态发展到难以遏制的境地,演变成对社会稳定造成极大破坏的群体性事件。
因此,在社会稳定工作中,一旦出现可能引发社会矛盾和问题的因素,或者是已经出现了一些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作为权威声音的主流媒体必须在第一时间介入,并将引发社会矛盾和冲突的事件真相公布于众。充分发挥其舆论导向作用。因为一旦权威的声音微弱甚至缺失,各种失真的声音就会变成强势。这也是谣言流行的最重要的深层原因之一。如果作为权威声音提供者的主流媒体不积极主动地公布事件真相,将导致民众对事实真相的不了解。最终成为公共信息的不公开和不透明。因此,事件发生初始,政府必须抱着诚信的态度如实与公众、新闻媒体沟通,营造有利于事件解决的外部舆论环境。主流媒体要在第一时间介入,以权威的声音将事实真相和各种相关信息及时公开公布,让更多的公众了解真相。同时,对政府是否依法处理事件的全过程进行跟踪报道,及时将处理程序和结果公之于众,这是媒体行使舆论监督的有效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