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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纵然是千万般不舍得,他还是要走,或许真的是自己做了一场梦,她俯在他的怀中啜泣起来,紧紧将他抱住,似乎只要一松手,他就会远远的飞走,永远不再回来。

“好了,我们又不是永别,我们以后还会再见面的。你以后要好好照顾自己,不要喝太多酒,不要再去酒吧了,那里不适合你。你的条件不错,还是找一个好人嫁了吧,这个圈里很乱,不要做别人的玩物,不然你以后会后悔的。”

他缓缓叮嘱道,自己的离开很突然,而自己也是一时下的决定,留下的时间越久,他怕自己会走不掉,会不舍得这个女人,而这份不舍却不是爱,只是感动,是保护,他自我确定的想着。

“既然你决定了,我也不会强留了。我去准备一下,送别是要有酒的,不然怎么能算是送别。”他的话让林燕心痛不已,这些从来没有人跟自己说过,那些人真的像他口中说的那样将自己当成一个玩物而已,而自己却从没有真正的去爱一个人,只是为了成功而不辞辛劳,含泪周旋于他们中间,陪笑,陪酒陪着所有女孩最不想去做的事。

“我们一起吧。”他随着她站起来,向厨房走去。

一个人最大的成功不是金钱名利,而是在你最困难的时候,离开那一刻却始终还有一个人对你恋恋不舍,为你倾心祝福送别,人生短短的几十年,这样的朋友,一个足矣,虽然在他看来,林燕对自己不仅仅是友情,但是她那份感情自己却已承受不起。

“干杯!”片刻间,他们再次走向餐桌旁,举杯畅饮。

“皮皮,你知道我是怎么走到今天的吗?”她放下酒杯,凝望着他,这些话,自己从来没有向任何人说过,每走一步,便有不同的男人跟着自己,迷恋着自己的身躯。其实自己虽然喜欢他,但现在回想一下自己却不值得他对自己说那些话。

“嗯?”他看着她微露伤感的神情,怔了一下,望向他。

“皮皮,我十几岁就出来在各酒吧内唱歌了,为了自己的学费,也为了自己的生活费。我喜欢唱歌,喜欢站在舞台上的感觉。初次登台后,卖座并不是很好,甚至都被人赶下台来。后来,一个酒吧一个酒吧的试唱,终于在一间酒吧立足了,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我在台上的时候,一个男人在台下激烈的鼓掌,或许他的影响力很大,后来在他的带动下,酒吧里的人们将目光全部投向了我,我感激那个男人,下台后,专门走到他前面道谢,敬了他满满三杯酒,那时候我刚刚学会喝酒,他的三杯喝完了,我才喝了一杯,便呛得眼泪都出来,后来,他帮我擦去眼泪,将我的酒一饮而光。再后来,我发现,他并不是欣赏我的歌声,只是欣赏我的身体,那一晚,我挣扎着被他抱去,在他的私人别墅里,夺去了对女人来说最宝贵的东西。”

郑宇不可思议的看着林燕,难以想像,十几岁的她是怎么走出那些阴影的。

“林燕,不要说了——”他不忍心她继续说下去,这些,在他听来是故事,而她却是揭开自己的伤疤给自己看,那些痛,他能理解。

“不,皮皮,我不想瞒你,何况,我们是朋友,我只是告诉你真实的自己。”她将杯中的酒饮下,微有些迷离的看着他的俊脸,眸光在上面久久停留。

“皮皮,从那晚以后,我哭了很久,连续一周将自己关在家里,不出门,不见任何人,也不去上课。那一晚,将我所有都夺去了,我再也没有什么了。妈咪死了,在美国的爹地也联系不到人,他对我这个女儿没有一丝的感情。后来,想了一周,反正就是自己一个人了,索性将堕落进行到底,我有青春给他们,而他们一样可以给我想要的钱和名,还有丰富的物质生活。

再后来,我做了那个男人的地下女人,也就是他们说的尔奶,白天,我依然在上课,和同学们打打闹闹说说笑笑,晚上,我就去酒吧唱歌,结束以后,坐上他的豪车去往他的别墅,在别墅里忍受着那个五十岁男人各种变态的折磨。再后来,我受不了身体上的伤,换了一间酒吧,而这时,我却熟悉怎么在男人中周旋,没几天,便和一个五十岁以上的男人在一起了,他还好,没有那么多变态的手段,同样,给了我许多钱,还有一所公寓,而我这时依然没有放弃唱歌,走秀,我想,我不能扔下这些东西,我要靠他们把自己慢慢打造成名。

做了他几年的情人,再后来,被他的老婆发现,我也被曝光了。离开了他以后,我继续穿峻在不同的男人身边,从一个个男人身边走开。后来,无意间发现有模特新秀大赛,于是,我自己报名参加了,却是没有想到,我真的得了冠军,获奖那天,一个评委找到我,色迷迷的盯着我说,如果不是他帮忙,我也不会走到今天,如果想顺利拿到奖杯,就要陪他一晚。我答应了,为了属于自己的那份荣耀,我再一次赔上了自己的身体。虽然比较可耻,可是我已经回不了头了,后来站在领奖台上的那刻,我泪流不止,这一天我走过来,却走得那么疲惫。

我想,如果有人像我走到现在,肯定不会放弃刚刚签约的有名的传媒公司,可是我真的累了,我不想了,所以于总在有意无意间向我暗示的时候,我却怎么都接受不了。我想,我是要过自己的生活了,虽然我离开了那个公司,可是我明白,凭我自己不会饿死的。

现在,上天让我遇到了你,我以为自己的幸福要开始了,谁知道,你也要离去,或许我就是一个抓不住幸福的女人,我不值得任何人为我停留。”

林燕说完已泣不成声,俯在桌子上不断的颤抖着自己的身体。

郑宇站起来,凝重的向她走去,这个女人,比自己想像得要经历的多,轻轻走到她身边,再次将她拥入怀中,任由她的泪水流淌,对于一个布满伤痕的女人来说,或许静静的抱着她任由她发泄要胜过千言万语,胜过每一句安慰的话。

许久……

林燕抬起头,眼睛红肿起来,望着他,“不管以后怎么样,我们能有这样的相遇,对我来说很知足了,我知道你不会为我留下,你有自己的追求,有自己的事情,而我,也还有大把的时间,我们还是朋友,对吗?”

他重重点点头,此刻,却不知道要向这个女人说一句什么话,只有将她紧紧拥在怀里,用自己的行动安慰着她曾经受伤的心灵。

在市最东边的郊区,秦阳在一个小村子里停下车,街道一旁的墙角下,坐着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太太,手中拿着扇子来回的扇着,那表情看起来那么轻松,旁边的草丛中,飞出几只蜜蜂,飞起又落下,在花心中间停留下来。

“阿姨,您好,请问照片上的这个人您认识吗?以前她就住在这个村子里,在十几年前老公出了意外。”秦阳拿着照片向老太太问道。

“哦,这个女人啊,薄命啊,早就不在了,以前她就住在这里,现在这个房子在十几年就卖给了我儿子,人也不知道去向,听人说她在市内为大户人家做女佣为生,只是听说而已,早就不见人了,也从来没有见她回来过。”

老太太看到那照片摇着头婉惜的说道。

“好的,谢谢阿姨。”人已不知去向,十几年没有回来过,市内人这么多,这无疑等于大海捞针,可是关键是这根针是不是在本市这个大海里。

秦阳告别老太太,驱车向市内驶去。

案卷上的人,死的死,消失的消失,就连唯一可以找到家的王姓女人,也不知去向,郑佳翰,你到底用了什么手段让这么多人一个都找不到?

苏伯伯,欣姨,你们放心吧,就算是再怎么困难,我也会将它一查到底,这些越复杂说明郑佳翰动作越大,是狐狸总要露出尾巴的。

但是现在,除了郑佳翰造成的后果,却什么也查不到,就连杏儿亲眼看到的许家豪被杀死,而后的尸体也是消失得无影无踪。

既然王姓女人以前在苏家做过佣人,那么小末会不会对她有印象呢?那时候她也不过只是十几岁,会记得这些吗?想想,还是见见小末,看看能不能得到什么线索。

晚上,秦阳像往常一样去电视台等小末下班,然后在她的办公室内整理着自己的资料。

郑佳翰没有对自己再次下手,郑宇去世了,或许真的沉入了大海,虽然自己有些不解郑佳翰的举动,自己的儿子没有找到便匆忙举行了追悼会,这在旁人看来或许郑宇的死已成事实,但是对于郑宇是不是真的离去了,自己心中却不敢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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