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两个工作日间的休息时间。一般8小时工作时间以外的时间均为休息时间,不得低于16小时。无特殊情况时应保证劳动者能连续使用。
(3)每周公休日。即劳动者工作满一个工作周一般可休息1~2天。从事特殊工种(如冶金、化工有毒有害工种等)的劳动者,可享有比普通职工更多的每周公休日。
(4)每年法定节假日。根据国务院2007年12月14日修订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我国全体公民的法定节假日为:①新年(1月1日);②春节(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③清明节(农历清明当日);④劳动节(5月1日);⑤端午节(农历端午当日);⑥中秋节(农历中秋当日);⑦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
(5)探亲假。其具体规定有:①劳动者探望配偶,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30天;②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如因工作需要,当年不便休假或职工自愿的,可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③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④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如学校教师),原则上不另行安排探亲假,但如果假期较短,则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6)带薪年休假。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年休假期包括每周公休日,但不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碰到法定节假日可以顺延。如某人休7天年假时的第三天是5月1日,则其第三天不算在年休假内,其实际休假8天。但如果遇到公休日则不适用这样的规定,还是7天,公休日算在年休假内。
任务案例八:
李雪因单位经营困难而被公司辞退了,但其公司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只按她以前每月领取的基本工资给付,李雪认为这样计算不对,应按其被辞退前一个月公司给付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计划生育补贴、清凉饮料费来计算其经济补偿金。
请问:李雪的说法有没有道理?为什么?
任务案例九:
2005年9月30日,某公司生产部发出通知,要求所有职工国庆节期间加班,理由是黄金周产品好销,节后补休。当马某提出加班应按规定支付加班费时,遭到了生产部经理的拒绝。十一期间,马某未去上班。节后,公司即以马某违反劳动纪律为由,宣布解除了公司与其的劳动合同,马某不服而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请问:国庆节加班,节后补休是否应给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应如何计算?为什么?
任务案例十:
王某(女,27岁)与某服装公司于2003年1月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约定王某职务为公关部经理,月薪为3800元。2004年1月公司得知王某已怀孕五个月,即以其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其辞退。王某不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请问:公司能否辞退王某?为什么?
任务案例十一:
无为县是某省的一个贫困县,有一家公司在该县投资了一个上亿元的煤矿项目,招收了一大批工人。县城中一些家境较困难的家庭纷纷将自己的孩子送到工厂中工作,有一些家长将自己家只有15、16、17周岁的孩子谎称18周岁都送去工作了。这家工厂的负责人见这样能帮助当地人,于是就将来报名的工人都收了下来,并安排了矿井下工作。
请问:这家企业的做法有没有什么问题?
项目1—任务知识点(三)
六、工资
(一)工资概念、形式及其分配原则
1工资的概念、形式
工资是用人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我国的工资形式主要有:①计时工资。即按单位时间工资率(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给劳动者个人工资的一种形式,主要有月工资制、日工资制和小时工资制三种。②计件工资。即按劳动者完成的合格产品数量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位计算工资的形式。③奖金。即支付给劳动者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有月奖、季度奖和年度奖,经济性奖金和一次性奖金,综合奖和单项奖等。④津贴。即对劳动者在特殊条件下的额外劳动消耗或额外费用支出给予物质补偿的一种工资形式。主要有岗位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等。
2工资的分配原则
(1)按劳分配原则。即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等量劳动获取等量报酬,不劳动者不得。
(2)同工同酬原则。即用人单位对所有劳动者提供同等价值的劳动支付同等的劳动报酬。
(3)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工资水平的原则。
(4)工资总量宏观调控原则。即国家对工资分配中的不合理因素进行国家干预的法律调控。
(二)工资总额的组成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三)企业工资制度
(1)等级工资制。即根据劳动者的技术等级或职务等级划分工资级别,按等级发放工资的制度。
(2)效益工资制。即企业的工资总额同企业经济效益挂钩的制度。
(3)岗位技能工资制。岗位技能工资制包括岗位工资制和技能工资制。岗位工资制实行一岗一薪,易岗易薪。岗位工资由某一岗位的劳动繁重程度、劳动环境、工作责任大小等因素决定。技能工资是根据劳动者的劳动技能和工作业绩来考核决定。
(四)特殊情况下的工资
(1)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的工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参加社会活动,如参加人大代表选举、担任陪审员等,应视为提供了政党劳动,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
(2)加班加点的工资。劳动者加班加点的,用人单位应按下列标准支付工资:①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②休息日(周六、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③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3)婚丧假期间的工资。劳动者本人结婚或其直系亲属死亡的婚丧假期间(包括路程假)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
(4)年休假、探亲假的工资。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
(5)停工期间的工资。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劳动者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则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七、劳动保护
劳动保护是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的劳动法律制度。它主要可分为劳动安全技术规程、劳动卫生规程和对女工与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三个方面。
(一)劳动安全技术规程
劳动安全技术规程是劳动法规定的,防止劳动者在生产和工作过程中的伤亡事故,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防止生产设备遭到破坏的各种技术要求和操作程序。其内容主要有:
(1)工厂安全技术规程。主要包括机器设备、电气设备、动力锅炉、压力容器和建筑物与通道的安全。
(2)矿山安全技术规程。主要包括建立、健全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矿山安全管理机构,加强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等方面。
(3)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主要包括施工现场、脚手架、土石方工程、机电设备与安装、拆除工程等的安全。
(二)劳动卫生规程
劳动卫生规程是劳动法规定的,防止、消除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保障劳动者的健康的各种措施和办法。
劳动卫生规程的主要内容涉及防止粉尘、有害气体或液体的危害,防止噪声、强光的刺激和防暑防冻,个人防护用品的供应及职业病的防治等方面。其中职业病的防治是其重要内容。
(三)女职工与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
1对女职工的特殊保护
其主要内容有:
(1)在从事工种方面,劳动法规定了女工禁忌劳动范围:①矿山井下工作;②森林业伐木、归楞及流放作业;③国家规定的第四级劳动强度的作业;④建筑业脚手架的组装和拆除作业以及电力、电信行业的高处架线作业;⑤连续负重每次超过20公斤(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间断负重每次超过25公斤的作业。
(2)对女工生理机能变化特殊过程中的保护,主要包括:①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保护,如女工经期不从事高空、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劳动强度的劳动;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工,一般不得延长工作时间和安排从事夜班工作;产假不得少于90天;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单位应给其在劳动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并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其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工作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夜班工作等。②在女工较多的单位,建立和完善女职工保护设施,如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等。
2对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
未成年工在我国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少年工人。对其的特殊保护主要包括:
(1)在从事的工种方面,不得安排其从事以下劳动:矿山井下劳动,有毒有害作业,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2)用人单位应对未成年工定期体检,预防和避免未成年人患职业病或职业中毒。
(3)法律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儿童、少年做工、经商、当学徒。但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确需招用的,须报经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任务案例十二:
丁某是一国有企业B公司的员工,其与单位签有劳动合同,2003年因家里母亲生病向单位借了2万元钱,2005年公司因经济效益不好要裁掉丁某,但丁某的合同还未到期,于是B公司就向丁某追讨债务,而丁某此时因为母亲看病早已负债累累,基本还不出钱。B公司就提出如果丁某能辞职,则自己免除其债务。丁某被迫主动辞职,后其到社保机构去领取失业金,被告知其是主动辞职的,因此不符合领取条件。
请问:丁某能否领取失业金?为什么?
任务案例十三:
李某1996年大学毕业后进入国有企业A公司工作,A公司为所有新进员工都参加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项目,后李某于2004年3月初突发一场大病而住院治疗。住院期间,A公司以已为李某足额缴纳社保金为由停发了其工资,并要求其向社保机构申请有关医疗待遇。后A公司又于同年6月中旬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
请问:A公司的做法正确吗?为什么?
任务案例十四:
小李是某职业技术学院化学制药系的学生,2004年2月16日,她被学校推荐到A药业公司实习,从事药品包装工作。实习单位未告知其该项工作有毒,也未为她们采取任何防护措施。2004年5月,小李感到身体不适,后经该省职业病医院诊断,发现是汞中毒。她遂要求A公司承担相应责任,但A公司以小李是实习生,且一起实习的学生中只有其中毒,不能排除是其他原因导致的为由,不愿意承担责任。
请问:A公司的做法正确吗?为什么?
任务案例十五:
司某是一外资企业的办公室文员,2006年5月其休完产假后上班,因公司订单过多,每人都超负荷工作。但由于其小孩才3个月,因此其每天都提前1小时下班,公司经理发现了后,要求其每天准时上下班,否则要扣发其工资。但司某为了保证小孩吃奶,仍然提前1小时下班。后在下月发工资时,工资以她早退为由,每天扣发其30元工资。
请问:公司的做法正确吗?为什么?
项目1—任务知识点(四)
八、社会保险与福利
(一)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劳动者因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丧失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职业岗位时,国家和社会给予物质帮助和补偿的制度。
我国社会保险的险种主要有:退休保险、疾病或负伤保险、工伤或职业病保险、待业保险、生育保险。我国《劳动法》没有规定死亡保险,但规定: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1养老保险
这是劳动者在退休、离休后,根据其年龄条件、劳动条件、工龄(或工作年限)条件和有关规定而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国家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
(1)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内容。目前我国主要采用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企业与个人分别按法定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用,个人所缴费用都进入其个人账户;企业缴费大部分进入基本养老统筹基金,部分进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职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职工调动时,可随之转移;职工死亡的,则可由其继承人继承。
(2)国家基本养老保险金的给付。其内容主要有:
①我国享受养老金的年龄,一般情况下,男性干部、工人为年满60周岁,女性工人为年满50周岁、干部为年满55周岁。
②在国家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发给基本养老金;不满15年的,则不能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支付给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