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目标】
通过本模块的教学,你应该能够:
了解欧美各国对产品质量责任问题的规定;掌握我国对规制不正当竞争行为、对产品质量与责任及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规定;理解并能分辨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的表现;能根据有关法规,应用所学的法律知识分析案例及经济生活中的实例。
【引例】
甲前往北京旅游时,欲购买“全聚德”牌的真空包装烤鸭,临上火车前误购了商标不同而外包装十分近似的标明名称为“仝聚德”的烤鸭,直到回到目的地才发现上当了,遂向“全聚德”公司投诉。“全聚德”公司经调查,发现“仝聚德”烤鸭的价格仅为“全聚德”的三分之一,口感和“全聚德”的也大不相同,有相当多的消费者不能立刻辨认出两种烤鸭在包装上的区别,在客观上影响了“全聚德”烤鸭的美誉度。“全聚德”公司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代理律师认为“仝聚德”公司利用相似字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同时,将售价定为“全聚德”产品的三分之一,属于低价倾销,损害了自己的利益。法院受理后,被告“仝聚德”公司认为“仝聚德”与“全聚德”在字体上有差别,不应属于假冒知名商品的行为,而“仝聚德”的价格低廉,是属于市场行为,况且并未低于成本价,不应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被告“仝聚德”公司认为“仝聚德”与“全聚德”在字体上有差别,不应属于假冒知名商品的行为对吗?为什么?
通过对本模块的学习,你将找到这些问题的答案。
项目1不正当竞争行为与其规制分析训练
任务1不正当竞争行为分析
任务案例一:
开在A街上的甲火锅店生意十分红火。其他经营者见状非常羡慕,于是有人也在A街上开起了乙火锅店。甲火锅店当然不愿意乙店来和自己抢生意,就开始大打优惠牌,想以价格优势挤走乙店,乙店被迫迎战。双方降价你来我往,最后的价格仅为原来价格的三分之一,大大低于成本价。新开店乙店终于熬不住了,只得关门了事。于是甲店的价格不仅上升而且升至比原来价格更高的水平。
请问:甲店的行为是否是不正当竞争行为?为什么?
项目1—任务1知识点(一)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概述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正当竞争则是经营者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而进行的合法争胜行为。
根据不正当竞争的定义,我国法律上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以下特征:
(1)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即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但经营者之外的组织和个人,从事与市场竞争有关的活动,也要遵守有关法律规范。
【资料卡】
1896年德国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反不正当竞争法》,标志着系统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开端,它对许多国家的反不正当竞争立法都有很大的影响。之后,奥地利、瑞士、匈牙利、日本等国相继制定了具有自身特点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各自的经济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行为的性质具有违法性。即行为在本质上违反了竞争原则,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同时有的还违反了相关的其他法律。
(3)行为的结果具有损害性。即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行为主体的极端利己或损人利己的违法行为,必然损害他人的合法利益,冲击正常的经济秩序,造成市场交易的混乱。
(二)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现状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指调整和规制不正当竞争过程中所产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目前我国调整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此外,在我国的其他许多法律法规中也有反不正当竞争的规定,如《价格法》中对联合限价行为的规定、《对外贸易法》中对外贸业务经营者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排挤竞争对手的规定等。
任务案例二:
A公司生产的“旺旺饲料”是获金奖的畅销商品。曾为公司代销过此种饲料的B公司制作一批“旺旺饲料”编织袋,编织袋上印有虚构的S市A公司名称、电话及电报挂号,其颜色、图案、设计、名称与A公司生产的“旺旺饲料”包装袋雷同。B公司将此种编织袋用于自己产品的生产、销售和宣传,造成A公司产品销售量大幅度下降。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A公司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请问:本案中,B公司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吗?为什么?
任务案例三:
东风本田汽车公司为了促进本田汽车在无锡地区的销售,对无锡地区的东鑫本田4S店表示,如果2008年其汽车销售能达到5000辆,公司将按销售额的1%比例给予其回扣,并给予该公司总经理5万元奖金。
请问:东风本田汽车公司这一做法是否是不正当竞争?为什么?
项目1—任务1知识点(二)
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有:
1.欺骗性交易行为
欺骗性交易行为是指行为人采用假冒、仿冒、伪造等混淆手段,欺骗消费者与之交易,从而损害竞争对手和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规定,属于这类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有:
(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4)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2.商业贿赂行为
商业贿赂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为销售或购买商品,采取秘密手段,向客户或有关工作人员给付财物或其他报酬,以取得交易或经营上的便利的行为。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另外,《反不正当竞争法》还规定了回扣与折扣、佣金的区别。即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也必须如实入账。
任务案例四:
A公司在宣传本公司生产的保健品——某口服液产品时,大量粘贴海报和散发宣传材料,称该口服液可以替代B公司生产销售并畅销的“红桃K”口服液,并在广告中借助某权威机构某专家之名声称能预防和治疗多种血液疾病,实际该机构和该专家未对其产品作出过任何评价。作了如此广告宣传以后,果然A公司的这一保健产品销售一路看涨。
请问:A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为什么?
任务案例五:
A市消防药剂厂生产的磷酸铵盐干粉质量稳定、价格低廉。而某省反光材料厂因配方不尽完善,生产的同类产品成本较高。1996年10月31日,反光材料厂厂长彭某等人密谋商定,由张某等两人携款至A市,引诱消防药剂厂职工窃取干粉配方。张某等人到达A市后得知A市消防药剂厂药剂师江某,刚从该厂辞职了两个月,于是张某等人找到江某许以重金购买其原厂的配方,江某犹豫半天,因为其与原厂订有保密协议,但原厂一直未能按约支付保密费用,最后其决定将其掌握的另一公布在技术杂志上的配方(药剂厂的配方即在此基础上稍作改进)卖给张某等人。于是反光材料厂用此配方生产出了梦寐以求的产品。
请问:反光材料厂的行为是否构成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为什么?
项目1—任务1知识点(三)
3.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虚假宣传。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
虚假宣传是指以广告等其他方法,对商品或服务作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的宣传,使消费者误解从而误买的行为。
4.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在实际中,技术信息包括工艺流程、技术秘诀、设计图纸、化学配方等;经营信息如管理方法、产销策略、货源情报、客户名单等。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几种: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上述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任务案例六:
下列属于低价倾销行为的有:
(1)甲商户在夏季以进价的90%销售上年冬季所进的皮衣;
(2)乙商户将购进的200斤螃蟹,以购进价七折的价格出售;
(3)丙商场在成立10周年之际,对本商店经营的五款服装以进价的3折酬宾;
(4)丁公司出售的产品行业成本价为18元,而其企业成本价为12元,其将该产品定价15元销售的行为。
请说明理由。
任务案例七:
某客运中心位于火车站附近,省城周边市、县往来于省城火车站的长途汽车必须在该中心下客、上客。该中心每日发出数百班长途客车,人流量相当大。购票窗口与检票进站上车一样繁忙。1997年8月,工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该中心长期以纸巾找零,无视消费者权益。工商分局立即派员到中心进行调查,经多次实地调查核实:两年以前,该中心以售票时找补顾客的票钱短缺为借口,向其上级某经营公司提出以纸巾代替零钱找补购票顾客的意见。经联营公司同意以后,中心即将购进价0.62元一包的纸巾,替代1元零钱找给购买车票的顾客。急于乘车的消费者若不同意该找付方式,即被售票人员以无零钱找零为由拒绝售票。据查,两年来,该中心共销售纸巾131万余包,实际获利51万元作为奖金分掉。
请问:客运中心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为什么?
项目1—任务1知识点(四)
5.低价销售行为
低价销售行为是指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成本是指企业在产品生产、产品销售或提供劳务中发生的费用的总和。低于成本销售商品,经营者的目的在于挤挎竞争对手,达到控制市场的目的,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不利于整个市场经济的发展。
但是,如果经营者是出于正当理由而低价销售商品,就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了四种不属于不正当竞争的低价销售行为:①销售鲜活商品;②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③季节性降价;④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6.搭售和附加不合理条件的交易行为
搭售商品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的交易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其经济优势,违背购买者的意愿,在销售一种商品或提供一种服务时,要求购买者以购买另一种商品或接受另一种服务为条件,或者就商品或服务的价格、销售对象、销售地区等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
任务案例八:
某市酿酒总厂为了促进产品销售,于1999年11月开展了“99新款有奖型酒”的有奖销售活动,在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上发布了“2000万元有奖大行动”的广告。设置一、二、三等奖和普通奖四类。其中设定一等奖50名,免费到欧洲旅游或得奖金5万元;二等奖150名,免费到东南亚旅游或得奖金2万元;普通奖为2元。兑奖方式为开盒即奖。此项活动开展后,仅该厂驻济南办事处就销售“99新款有奖型酒”2790箱,已开奖16次。
请问:酿酒总厂从事的有奖销售行为有没有问题?为什么?
任务案例九:
A公司生产的冷冻牌电冰箱样式好、质量高,很受消费者的欢迎,很快占了市场大部分份额。B公司生产的海鸥牌电冰箱由于质量存在问题,销售很差。为了打开销路开拓市场,B公司在当地报纸上发表了一篇“郑重声明”。该声明称:“最近市场上出现的冷冻牌电冰箱由于存在质量问题受到很多消费者的投诉,不少消费者找到我厂要求退换。我厂郑重声明,此种电冰箱不是我厂产品,请消费者认准我厂海鸥牌商标,以免误购而遭受损失。”此声明刊登后,A公司电冰箱销售量直线下降,同时很多已购买的消费者也纷纷要求退货。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A公司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请问:B公司的这种行为就属于什么行为?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