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协变”作为儒家的思维方式,基于双重原由:即“协”之和谐与“变”之进步。儒家协变思维的价值取向是和平主义与整体主义的,求融通、中和,致变通、演进,是其本质特征。现代术语中的“动态平衡”,可与“协变”概念相应。用“协变”比“和合”更能体现儒家人文主义精神。笔者抽取儒学史上几位集大成者,并在其思想逻辑的展开中透视协变思维方式的最终形成。现代新儒家的“人文演进”观可与协变观匹配。协变思维以其丰富的价值内涵及其现代启示证明:这一思维方式的核心精神仍可与现代世界文明中的可持续发展主潮合拍。
“协变”概念,并非笔者自创;在自然科学基础理论及系统论中,都出现过这一词汇,只是内涵有所不同,本文变其意而借用之,实因这一概念恰能贴切于儒家和谐观的内在精神,笔者深信这一涵括力极强的概念作为一个基本范畴,不仅传达出早期儒家始源性的思想意向,而且在二千多年的儒家历史文化中也成为了儒家的一种基本思维方式。在当今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使用“协变”这一范畴,显然更能对应我们所处的不断进取、不断变化而又将持续和谐的时代。
一:“协”与“变”的基本义理及相关表征
“协变”的双重意义可先从汉语字源上切入:“协”,不仅有协作、协调也有和谐的本义;“变”,不仅有变动、变通更有变化的内涵。在古语中,变而“化”之,才能取得更高一层的“优异”质地,这正是今人所谓“进步”、“发展”的旨意。
儒家有十分丰富的“协”论与“变”论,并形成了一种内在的思维方式;然其基本的价值取向是和平主义与整体主义的。显然,这一在稳定状态中求取整体进步的价值取向,是建立在中国最为典型的农业文明基础之上的。求融通、中和,致变通、演进,是这一思维取向最本质的特征。事实上,这种和谐中求取进步的价值理念,至今仍可与世界文明特别是“可持续发展”主潮合拍。然而,这种中国特有的农业文明基础上建构起来的协变的思维方式,又是以“和为贵”为前提的一种“平衡思维”;但平衡是否一定意味着毫无进取或保守呢?非也。从人类文明史看,平衡基础上稳定“缓进”之历史阶段总是存在的,而中国几千年之久的文明史,足证儒家平衡思维的作用所在。真正说来,今人在现代化进程中强调的和谐稳定中求取进步的一系列主张,实质上都有儒家思维品质的因素,是儒家思想基因与文化精髓传承延续的一种自然结果。只要我们拉长历史镜头看,那种希冀取得突变性“速成”发展的结果(如“大跃进”),其代价往往是牺牲掉了一些有真正价值内涵的东西。这种例子在中外历史上比比皆是。儒家十分看重历史,故其向往的理想境界是“常”、是“久”中之和谐,而并非在“速成”中摧毁某种价值而求取一种异质性的东西。所以儒家协变思维方式的基本取向是强调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协调、平衡与统一。它当然首先是农业文明天人合一观的思想产物。中国的农业文明本有的那种协调精神——外求风调雨顺,内求心安理得,自然促进了中国人的超敌对、致广大、爱和平之意向,这已成为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当然在变化极快的当今时代,仅以以为目的平衡而一味追求平衡,必然造成自身的局限性,这是无须赘言的。但无论如何,儒家内在之协变精神,即便今日西方思想家也开始认识到其意义是超时代的,尤其是针对“可持续发展”而言。
我们先从相关表征上看,如果“协”不仅有协作也有和谐的本义,相应而实际的表征,则可从现代交响乐中众多乐器“和而不同”的协作效应来体验;“变”不仅有变动更有变化的多层内涵,同样可从交响乐展开中旋律的不断变奏过程来体验。交响乐是诸多变化因素的合成,这些因素哪怕缺少一种,则很难构成完整、和谐的演奏。从交响乐的整体与局部的关系看,似乎一切都流散在不同的局部层次与构件(不同的乐器与不同的声部)之中,但整体的效果却是和谐而统一的。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没有差异,也就没有和谐。不同因素的层叠交叉但有序而有规律的有机组合,才能形成协调悦耳的音乐。总之,从协变的整合功能,可以看出其中协调性、动态性、有序性、平衡性、互补性乃至和谐性等诸多要素的组合效应。事实上,交响乐的相关表征,印证了儒家对“和而不同”、“同则不继”的正确认识。但就历史价值而言,儒家在哲学义理上强调的“和合”、“变通”、“和而不同”,实质上是想求得一种和谐与稳定条件下的进步之态势,故现代术语中的“动态平衡”,似与“协变”概念较贴切。用“协变”比“和合”更能体现儒家的人文主义精神;作为一个基本范畴,它的包容性也更大,而且也更具《易经》强调的“变易”之进步意味。如“协变”的更深一层的意思即融进了时间的因素,《周易》即提出“与时偕行”的理念,程、朱有“时为大”的观念,王夫之则明确提出“协于时”的观念。现代新儒家钱穆倡举的“人文演进”观、“协调动进”观,则最好地表征并匹配了“协变”概念的基本义理。
须知,中国哲学思想资源中有极为发达的天人之学、变易之学、和合之学,会通之学,如要在现代意义上将其整合起来,一个最具贯通性而在内涵上又最切合、最匹配的范畴即“协变”。事实上,儒家对“协”的敏感性,也远远大于其他哲学流派。在中国历史上,每逢重要的转型时期,都有思想家提出应对性的思想方案。儒家的思想方案实质上都是一种“协变”性思想方案,儒家虽未直接提出“协变”这一概念,但其思维方式中却深藏着“协变”的取向。需要指出的是,儒家的协变思维不同于道家的“顺势”思维,这不光体现在《易经》“与时偕行”的观念上,同时也体现在儒家早期文献《尚书》提出的“协和万邦”之理念上。
孔子、朱子、王船山及现代新儒家都处于一种时代的转型阶段,对历史的“势变”深具特识,所以都能以协变思维提出应对性的“思想方案”。本文选择这几位具有历史“纵向连贯性”的“集大成”儒者,显然是有特殊历史意义及范例作用的。当历史进入近、现代后,康有为、梁启超、严复等人都曾深刻地意识到:西学进入中国,乃中华民族三千年未遇之大变局,他们由此而建构了“变通不穷”的历史观。现代新儒家则在进一步反省之后,以“文化生命”与“人文演进”观为其思想方案中的核心范畴,并建构体系以对应时变,此乃因一个民族的文化生命的演进才具有潜在而长久的生命力。所有这些,似用 “协变”概念,更能到位地表征历史演变中的儒家思维取向与思想方案。
其实今天我们仍要同样面对各种变局,我们现在讲和谐社会,仍要适应世界之“变”,现代化之路在本质上是一条不断创新之路。这就要求我们在面对历史资源时,创造性地实现儒家以人为本的“协变”价值的现代转换。历史给出的启发是巨大的。
其实西方思想家也有参照意义。牟宗三极为推崇的康德,在其历史哲学著作《永久和平论》中,就强调世界进程中“合目的性”的和谐。而在西方的新老自由主义思想家中,似更能找到这种“协变”思想的种芽。如英国的柏克也坚持传统的德行,认为只有不中断传统的和谐与进步,才能不付出额外的代价,因而在传统与现实之间,“我们是在补偿,在调和,在平衡。于是我们便可以有能力把人类心灵和人类事务中所发现的各种特例和互相冲突的原则统一为一个一致的整体。由此而产生的,并非是一种单纯性的优异,而是一种远为高级的在组成成分上的优异。”柏克:《法国革命论》,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第220页。追求这种更为高级的“优异”性,本身就是在追求进步,这正是儒家所倾心的那种稳定的进步,协调的进步。奥地利的思想家、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哈耶克,就极为强调人类社会的“自生秩序”,即协调演进中的自然秩序。他明确指出:“面对变化无常的环境,人们需要用抽象原则来协调自己的前后行为。对于处在具体环境中的形形色色的个人行为来说,就更需要有这种原则加以协调,”“这意味着在我们期望对规则进行成功的改进之前,我们必须学会比现在更好地理解人为的规则与社会自发力量之间相互作用的机制。”哈耶克:《经济、科学与政治》,江苏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602、603页。
总之,“协变”一词,决不意味它只是一个起外在修饰作用的“理论赞词”,而是有着更大涵括力的范畴。黑格尔曾花费很长时间思考如何概括欧洲进入现代社会的演进状态,他得出的范畴是“市民社会”见石元康:《从中国文化到现代性:典范转移?》,北京:三联书店2000年版,第214页。。当代认知科学家丹尼特在谈到他发明“认知之轮”这一新术语时,指出应把这一术语“看作企图扩展人类认知力量在工程方面的一个分支,那么认知之轮当然就成了惊人的发现”丹尼特:《认知之轮:人工智能的框架问题》,见玛格丽特·博登编:《人工智能哲学》,上海译文出版社2001年版,第225页,脚注。中西哲学史都证明,思想观念的演进无论如何离不开新概念与范畴的推出。利奥·施特劳斯就坚信:“术语措辞至关重要。每一个指向重要话题的术语都暗示一整套哲学。”列奥·施特劳斯:《如何着手研究中世纪哲学?》,见刘小枫、陈少明主编:《经典与解释的张力》,上海,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314页。本文无意以“协变”来取代“和合”一词,那毕竟是个历史的范畴;但当须以传统的延续性观念来开掘更为广泛的思想资源时,我们无疑愿以新的思考来发掘既能贴切于传统,又能应变于时代的范畴。
二、历史演绎及逻辑线索
儒家的“协变”之论,贯穿于先秦儒家直至现代新儒家的思想之中,本文仅从几位儒学史上的集大成者来透视其协变之论。实质上儒家的源头经典文献《易经》中即有“与时相偕”的理念,易理强调在此基础上达致“周流六虚(上、下、左、右、内、外)”“唯变所适”的境界。成中英对易理的融合与转化功能颇有认识,他指出:“《易经》中所说‘土生金’、‘金生水’的‘生’,便是一种转化作用……首先,应了解不同功能间的差异……其次,在差异中找出阴阳、动静、刚柔关系,一旦能够如此,便可了解差异间相辅相成、相生相克的关系,进而加以运用;为了整合协调,自然是取差异中相生相成的关系,避免相克之处,转负面关系为正面关系,而产生阴阳互补、刚柔并济的作用,使组织呈现动态平衡状态。”成中英:《 C理论:中国管理哲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91—92页。注意!这里成中英先生已关注到易理中的“整合协调”及“动态平衡状态”了。另须指出的是,所谓“与时相偕”之“偕”,既有“同”、“俱”之意,亦有“协调”、“和谐”之意。故《易经》中“与时相偕”,既有“偕”于宇宙自然界的“时”变之意,亦有以人相协于社会、历史变化之理。自然界的“时”变是自然而然的,人须相协(谐)于其中,此即“天——人”关系架构的深意所在;而社会之变、历史之变更须有人之“协”。两种“时”变均有“常道”,然在社会历史进化的复杂程度加大时常会偏离常道,故须人来“协”之以新“理”,以达到真正的“中和”境界,这是后儒看重的协变观的更深一层的内涵。理即常道,故儒家坚持在不违背常道之基础上而“与时偕行”。这里充分透显出儒家的协变思想不仅体现为一种天人之学,更体现为与社会历史运行相关的通变之学。“与时俱进”,即基于《易经》的“与时偕行”。
“与时偕行”与“协和万邦”俨然构成了一个历时与共时(历史运行与国家社会)的逻辑构架。“协和万邦”的说法,出自儒家的早期文献《尚书》,其基本意义已肇端大同社会。《尚书·尧典》说:“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黎民于变时雍。”这是一幅整个人类社会的协调场景。《尚书·尧典》也有“协时”的观念:“协时,月,正日;同律、度、量、衡。”这是要用历书与自然界的“时”变相合。不仅如此,天神地祗也要与人类社会谐合。《尚书·尧典》又说:“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神人谐合当在人类社会和谐之基础上,故《尚书·洪范》中已有“相协”概念的出现:“惟天阴骘下民,相协厥居,我不知其彝伦攸叙。” 中国古代,天(神)意乃人力所可转化,人只要修德以自求多福,神则可能助人。此纯为人神相协之论。以往的儒家思想研究,从未重视过“相协”这一概念的思想价值,其实它的出现对儒家来说是极其重要的,我们只要看看《春秋左传·昭公二十有五年》中所说“协于天地之性,是以长久”,且将其与《易经》“与时偕行”及《尚书》的“协时”观统一起来,便能透悟易理中希冀以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天的和谐常态,达致“长久”之道的思维取向:协(谐)而能久(远)。易学的根本精神即在恒久之道,而其义理精髓则在以自强不息的主体承载而“持中”协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