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演进”:人文道德观的逻辑起点
把握钱穆的自然——人文演进观,是正确理解钱穆“人文道德”这一范畴的前提条件。我们先从“一切善,皆从人文演进来”钱穆:《双溪独语》,台湾,学生书局1981年版,第264页。这一命题切入。在钱穆的人文思想体系中,人文演进是无法脱离自然之“大化”的;人文演进属之于自然演进的范畴,是自然演进之一态。所以人文道德观确立的逻辑起点仍在人文演进中的始源点——“自然心”、“自然天性”。自然心是“赤子之心”,这点对钱穆是至为重要的。他说:“有自然心,即赤子心,有人文心,即成人之心,以至大人心。孟子曰:‘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赤子自然心之成为大人人文心则待养而成。”钱穆:《晚学盲言》(上),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04页。所谓待养而成,正是从自然到人文的演进之路。所以他坚持人文道德必然来自于人类自然天性的基本观点,并进而指出:“中国传统的道德教育,乃一本于人类之自然天性,直诉之人心,而在实际具体的日常人生中使之自然透露。中国人认为,人文道德即是一大自然,即在自然之中,自然中可以流露出人文道德,此是一番极具神秘性的可贵真理,非具大智慧人不易窥见。具此大智慧,发现此真理,而使在人文社会中能成为具体事实者,中国人即尊之曰圣。”钱穆:《双溪独语》,台湾学生书局1981年版,第267页。初看钱穆所言“人文道德即是一大自然”,确实难以透解,然而从钱穆的这样一个逻辑中介:即由自然“天性中成长出人性”,我们就不难得知:“易大传有言,继之者善,成之者性。……由天性中成长出人性,而更由人性来成长此天性。中庸说赞天地之化育,其实事实例即在此。善便是一莫大的道德标准,要能继续便是善。天地自然最大功能,便是能继续。所以也可说:天地大自然乃是一至善。人能赞天地之化育,辅助自然来尽其能继续之大功能,此是人文道德一最高标准。”钱穆:《双溪独语》,台湾学生书局1981年版,第264—265页。钱穆已然从《易传》与《中庸》里透见了作为继续天地化育的大功能即名之为“善”,而人文道德的最高标准亦即此善;天地最大的功能即“生生”,人文道德若以此为标准,则涉及到更为复杂的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各种关系,但无论怎样复杂,都应以天地生生之大德为理想境界。以上举出的两段话中都已出现“人文道德”之概念,显然,它的逻辑起点仍在自然——人文之演进;而从学理层次看,它亦属之于人文演进观范畴。必须看到的是,钱穆总是从中国文化精神来考量并建构其人文道德观的。
“有人问中国的文化精神是什么呢?我认为中国文化精神,应称为道德的精神。中国历史乃由道德精神所形成,中国文化亦然。这一种道德精神乃是中国人所内心追求的一种做人的理想标准。乃是中国人所向前积极争取蕲向到达的一种理想人格。因此中国历史上,社会上,多方面各色各类的人物,都由这种道德精神而形成。换言之,中国文化乃以此种道德精神为中心。中国历史乃依此种道德精神而演进。”钱穆:《中国历史精神》,台湾东大图书公司1976年版,第114页。这实际上是钱穆中晚年所得出的结论,而在此后,钱穆似更坚信自己的结论,并断言:
中国的文化精神,要言之,则只是一种人文主义的道德精神。
一切有关人道之学,则全该发源于道德,全该建基于道德。也仍该终极于道德。
此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一最高理论,亦可说是一最大信仰。钱穆:《历史与文化论丛》,台湾东大图书公司1985年版,第132页。
以“要言之”、“发源”、“建基”、“终极”与“最高”、“信仰”等非常肯定的字眼来断言中国文化的精神即一种人文主义的道德精神,此中已能见出他内心充满着一种深厚的历史文化感。然钱穆又是极其注重其内在学理与逻辑合理性的。他不仅对孔、孟儒家的原始义理有非常深刻的理解,而且据他自称,他一生都在中西文化比较的难题中打滚,以求得对中国文化与思想的真正理解。须知,这种理解是有着一以贯之的逻辑来贯通的。他曾谓:“在西方必求之上帝,求之科学,求之哲学。在中国则人人求之各自之良心,人人良知之所明觉,此即人人当体即是之真理。此若至有限而实至无限,至无限而又至有限。”钱穆:《人生十论》,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41页。至此,我们可知贯通钱穆谓之的“人文道德”的最基本要素是人天性中本有的“良心”、“良知”,钱穆更经常用的是孔子的仁的概念,因为“仁”是对人性的界定。其实良心这一用语,早在孟子那里已出现,孟子亦正是以此来强调人须“先立乎其大”的。对钱穆而言,这种建基于良心、正义基础上的先立乎其大,正是所谓“人文大本”钱穆:《人生十论》,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41页。有此人文大本,必然会发展出中国的文化最基本之精神——人文主义道德精神。用最通俗的话来说,这一精神就是教人“做一好人”。钱穆如此深切地论述道:“故中国文化,最简切扼要言之,乃以教人做一好人,即做天地间一完人,为其文化之基本精神者。此所谓好人之好,即孟子之所谓善,中庸之所谓中庸,亦即孔子之所谓仁。而此种精神,今人则称之曰道德精神。换言之,即是一种伦理精神。”钱穆:《人生十论》,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40页。这里我们应注意到的是钱穆所说的“文化之基本精神”一语,这至少表明钱穆已然从中国历史文化之视角洞察到,只有从整体的中国文化精神才能透见并建构起他的人文道德观。此外,又须抓住最有逻辑说服力观点才能支撑其人文道德观,譬如孟子的不忍之心,就是一无可替代的道德精神原则,钱穆将其上升到人生道德以及创发于人生道德基础上的“人文大道”之高度。诚如其所言“人文大道,种种兴起,亦可谓都由此不忍之心来”钱穆:《双溪独语》,台湾,学生书局1981年版,第42页。钱穆以为由不忍之心可展演出最为纯洁的人类之爱,相反,若失去这一纯洁性,就不能将其视之为仁爱,更不能据以为人文大道建立的深厚而广大之道德基础。可见孟子的不忍之心,实为钱穆眼中具有始源性的纯洁天性之最佳表征,它之所以能作为人文道德乃至人文大道的最基本要素,乃因一切人文的展演就从这一最基本要素开始。实质上,仅从这里我们就可以看出,钱穆的人文道德观确有其建构的逻辑理路与价值导向。
“德性性命”:人文道德观的核心基础
“德性性命”是钱穆的独特用语,从其内涵看,它关联着“人文人生”钱穆:《晚学盲言》(下),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420页。或德性人生,是钱穆人文道德观的核心部分,其依据即儒家传统的道德心性论,其境界则是“人生与道德合一”。
我们先来看钱穆是如何认识道德产生于日常人生而人生最终又必以道德为归宿的:“惟中国古人之道德观,则既不信奉上帝之启示,亦不依赖于哲学专家之思维与逻辑所创出之一番空洞玄虚之理想。中国古人之道德观,乃一本于日常人生之具体实际需要,渊源于自然,而发现于人心。凡属农工商各业,无不从道德中产生,亦必以道德为依归。”钱穆:《双溪独语》,台湾,学生书局1981年版,第274页。这里需要注意的是,钱穆极为重视从日常人生实际需要中产生的道德观,并视其为中国文化的特点;但他也丝毫没有否认过道德的先验形上之理,如其一贯强调的:“中国文化精神最重在人,而人又重在其性。”钱穆:《晚学盲言》(下),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459页。须提及的是,钱穆论人生道德一最大特征即从不脱离个体与整体、有限与无限的关系。他曾深刻地论述到:“儒家并不在人类自心之外去另找一个神,儒家只认人类自心本身内部自有它的一种无限性,那即是儒家之所谓性。人心是个别的,因而也是各偏的,不完全而有生灭的,相对而有限的。但人心亦有其共通的部分。这些共通部分,既不是个别的,又不是各偏的,而是完全惟一的,无起灭而绝对永存的。儒家之所谓性,即指此言。因此儒家在自心之内求性的至善,正犹如一切宗教家在自心之外求神的至善一般。……人性至善,已然是一种无限了。宋儒转换言理,理则普遍于宇宙万物与人类,更属无限了。”钱穆:《湖上闲思录》,北京三联书店2000年版,第99—100页。至善之性也即是一种道德形上之理,宋儒言天理,而朱子更说天即理也。然而这无限而形上之理又通于人心,用钱穆的话来说就是:性之至善即在我心。儒家人文道德的真髓即在:只有真正地得此至善之性于我心,方可谓之道德;德者,得之于己、得于己心也。所以钱穆又常结合形上之理而提“德性”二字,并在他人文道德观中展演出“德性人生”、“德性性命”概念:
我们中国人又常言德性。什么叫德呢?韩愈说:‘足于己,无待于外,之谓德。’可见德就是性。在我们自己内部的本就充足,不必讲外面的条件,只要能把来表现就行。
……性就是德,德就是性。也可以说是上帝给我们的,所以我们古人亦谓之性命。我们
要能圆满发展它。……人的生命归宿就在此。所以我们做人第一要讲生活,这是物质文明。第二要讲行为与事业,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人文精神。第三最高的人生哲学要讲德性性命。德性性命是个人的,而同时亦是古今人类大群共同的。人生一切应归宿在此。钱穆:《人生十论》,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88—89页。
这段重要的论述不但揭示了“德性”的内涵,还提出了“德性性命”概念。我们应注意的是,他还从人文精神视角,提出了“物质文明”一说,然而他极主人生的最终归宿是德性性命,因为它是最高的人生哲学。当然最高的人生哲学也没有回避人生所需的物质文明条件。这就是钱穆的人文演进观最为显著的特征之所在,他能毫不玄虚地从日常人生之实际需要出发,来突出人文道德观的实际产生与价值旨归。问题在从日常人生实际需求出发,必然涉及到道德与功利的关系,钱穆丝毫没有避开这一古今以来争论不休的论域,而是以他早已建树并一贯坚持的人文思想之核心逻辑范畴——性情,来支撑其合理性,诚如其所指出的:“在道德中寓功利,内面牵涉到人生各自之内心,此即在道德中寓性情。道德与人生合一,斯即性情与功利合一,亦即是中国理想所谓天人之合一。”钱穆:《双溪独语》,台湾,学生书局1981年版,第274—275页。须知,这是立足于性即德、德即性这一理路上的,而所谓人生应归宿于德性性命亦即归宿于上述天人合一之最高人生境界,当然,能真正达于这一境界,便自然而然地涵括了性情与功利的合一了。其实钱穆早已洞识此层关系,因而从儒家心性论这一基础,得出了“德性性命”的核心范畴,并由德性性命这一范畴的逻辑展开,触及到天人境界并由此而深入到道德自由——人类最高的自由问题
要之,钱穆坚信只有一种道德生活即人格内在德性的真实生活,才是最高的自由生活。他极富睿智地看到:“由自然情况中来建立社会关系,再由社会关系中来发扬道德精神。而人类此种道德精神,则必然由于人类心性之自由生长而光大之。……唯种种社会关系之建立,则应建立在人类之自心自性上,即须建立在人生最高情状之道德精神上。不能专为着保身安身而蔑弃了心性自由之发扬。当由人类心性之自由发扬中来认取道德精神……而若人类能一眼直瞥见了此心我,一下直接接触到了此精神我,一下悟到我心我性之最高自由的道德,人类可以当下现前,无入而不自得,即是在种种现实情况下而无条件地获得了他所需的最高自由了。”钱穆:《人生十论》,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72—73页。这里所阐述的道德自由,与他对儒家人文道德观价值取向的肯认有极大的内在关联,他以为儒家是最早关注并直接向往人之“精神我”与“道德我”的人类最高自由的。而且若以更为宽阔的视野看:“则儒家种种心性论道德论,正与近代西方思想之重视自由寻求自由的精神,可说一致而百虑,异途而同归。”钱穆:《人生十论》,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74页。钱穆曾自谓其一辈子都在中西思想文化探寻与比较中打转,关于道德自由作为最高自由的理念,虽是针对儒家而发,但肯定受到西方思想的影响。事实上钱穆的学术视野是相当开阔的,以其国学功底与大师眼光,吸取西方思想中的精华,得出此种儒家心性道德论之最高自由境界与西方自由精神殊途同归的结论,是不足为怪的。须注意的是,钱穆在儒家心性论基础上又颇有自己的创发,仅此一段中便有能直接表征其人文道德观的“心我”、“精神我”、“道德我”等核心概念,它们都是建立道德最高自由范畴的不可缺失的基本层位之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