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取舍。就是:这篇文章里说什么,不说什么。为了把要说的内容说清楚,可说的话总是很多的。好比一个病人看医生,他总是愿意把他的感觉,把他自己留心到的种种情况,一股脑儿都告诉给医生,唠唠叨叨说个没完,其实,他所说的那些,真正有助于医生诊断的,并不太多;有时候,他如果发现医生对他说的不太理会,心里还很不高兴。这也难怪,因为他不懂医学,不知道哪些是与说明病情有用的,哪些是无用的。有修养的医生对病人那些无用的话也肯耐心地听,从他唠叨的那许多话里选择出有用的来,和自己的诊察以及检查、化验等提供的材料相结合,作出诊断。写文章不能像不懂医学的病人那样唠叨,我们不能要求读者耐心去读些没有多大用处的闲话。我们自己要选择。要拣最有用的来说,无用的不说,用处不大的少说。
一是轻重。就是:这篇文章里要着重说什么,仔细说什么,围绕着这个着重点,也为了把这个着重点说清楚,说够,还需要连带地说些什么;这些连带着说的,也得再分分轻重,哪些略多说一点,哪些只要说到就行。
上一次讨论之中,咱们多次说到“得体”,最后留的思考问题中也有一问:什么是“得体”?得体的内容是很多的。总括说一句:针对你的对象,为了达到你的目的,说些什么,怎么说法是最恰当的,这就是最得体的。该说的没说,不该说的说了,该这样说的那样说了,就是不得体。写文章要得体,这是一个基本的要求。
到这里,再进一步就是整篇的设计了。这篇文章宜于分哪几个部分,包含哪几个层次,这几个部分、几个层次的先后次序宜于怎样安排。这时候,脑子里就有了一个粗线条的轮廓了,或者说,文章的基本架子就已经搭起来了。文章里用些什么材料,怎么组织这些材料,用什么调子说话,从而用什么样的语言,用什么样的方法,这些都有了谱了。平常说的“构思”“打腹稿”,指的就是前边说的这一整套的考虑,并不是说先在脑子里写成个初稿。在构思、打腹稿的过程中,想到一些关键性的话,甚至想到一些重要的必需用的词语等等,都是可能的,也是需要的,然而不可能也不需要形成整篇的文章。把构思、打腹稿的结果写出来,那就是平常说的提纲、要点之类,并且可以包括“详”“略”“正”“反”“例”“数”以及关键性的话或词语和一些提示性的注、符号之类。
这时候提起笔来,大概就会“下笔成文”,滔滔不绝地说下去,不会感到枯竭了。当然,还有斟词酌句,反复修改的工作要做,并不是打好了腹稿就有了好文章的。不过,无论如何,写文章必须从整篇考虑起,先打好腹稿,这个步骤是不可缺少的。
那么,就练习写文章来说,也就是为了进行自我训练,达到提高写作能力的目的,应该怎样着手呢?是不是打好了腹稿就马上写整篇的文章呢?请你先考虑考虑,下次咱们来讨论这个问题。
(选自《张志公文集》第三卷,广东教育出版社,1991年1月)
字、词、句
语言与文字(叶圣陶)
文字根据语言,并不是直录语言。语言或不免拖沓、脱节、似是而非,这些毛病在文字中必须除掉。只有写对话,为了妙肖其人的口吻,才是例外。我们说某人善于说话,并不是说他能够花言巧语,只是说他能把一些意思说出来,通体完美,没有拖沓、脱节、似是而非等毛病。假如是这样一个善于说话的人,他写文字尽可以直录语言,怎么说就怎么写。可惜这样的人不多。多数人说话总是噜噜苏苏、支离破碎,临到没有办法就随便找一个词拉一个句式来应急。你只要在会场中听五分钟的演说,就会相信这个话并非过甚其词。一般人主张作文之前须有一番周密的考虑,作成了文字又须经一番精审的修改,一半固然在求意思的圆满妥帖,一半就在求语言的完美。这里说“一半”也只是勉强分开,实际上两个一半是一回事。意思若不圆满妥帖,语言就无论如何不会完美;语言若不完美,意思虽圆满妥帖也无从充分表达。
求语言的完美,学习论理学、文法、修辞学,是一个办法。论理学告诉我们思想遵循的途径,使我们知道如何是合理,如何便不合理。文法告诉我们语言的习惯,使我们知道如何是合式,如何便不合式。修辞学告诉我们运用语言的方式,使我们知道如何是有效,如何便没有效。多数人说话往往欠完美,指摘起来虽有多端,但是总不出不合理、不合式、没有效这三项。他们绝非明知故犯,只因没有意识到合理不合理等等问题,就常在口头挂着破破烂烂的语言。其中有些人又误认为文字就是直录语言,就常在纸面上涂上破破烂烂的文字。现在从根本着手,对合理不合理等等问题考查个究竟。待到心知其故,自会检出哪些语言是不合理、不合式、没有效的,剔除它们,不容它们损坏语言的完美。
不学习论理学、文法、修辞学,也未尝不可;但是要随时留意自己的和他人的语言,不仅说了听了就完事,还要比较、要归纳,这样说不错,那样说更好,这样说为了什么作用,那样说含有什么情趣。这样做,可以使语言渐渐接近完美的境界。还可以随时留意自己的和他人的文字。文字,依理说,该是比语言完美,但是也要比较,也要归纳,看他是否完美。如果完美,完美到什么程度。这样随时留意,实在就是学习论理学、文法、修辞学,不过不从教师,不用书本,而以自己为教师,以自己的比较和归纳为书本罢了。所得往往会与教师教的书本上写的暗合。教师的和书本上的经验原来也是这样得来的。
现在学校教国文,按照课程标准的规定说,要带教一点文法和修辞学,实际上带教的还很少见。如有相当机会,还要酌加一点论理学大意。例子以日常生活中的语言,读本上的文句,作文练习簿上的文句为范围。这样办,目的之一是使学生心知其故,语言要怎样才算完美。从前文家教人笔法章法,练字练句,也大致着眼在语言的完美上。他们对自己的和他人的口头语言虽不措意,可是所讲文字之理实在就是语言之理。从前有些人看不起这种讨究,以为这是支离破碎的功夫;他们有个不二法门,就是熟读名文,读着读着,自己顿悟。他们的想头未免素朴了些,然而他们的取径并没有错。熟读名文,就是在不知不觉之中追求语言的完美。诵读的功夫,无论对语体对文言都很重要。仅仅讨究,只是知识方面的事情,诵读却可以养成习惯,使语言不期然而然近于完美。
知识方面既懂得怎样才算完美,习惯上又能实践,这就达到了知行合一、得心应手的境界。于是开口说话,便是个善于说话的人;提笔作文,便是个行于所当行,止于所不可不止的能手。善于说话的人与作文的能手若称为天才的,那天才成因一定有十之八九是自己的努力。一个人在还不敢自信是善于说话的人的时候,不要谈直录语言,怎么说就怎么写,而要在动笔之前与成篇之后,下一番功夫求语言的完美。一篇像样的文字须是比一般口头语言更完美。
1943年3月10日发表
(选自《叶圣陶集》第15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3年6月)
文字和语言(沐绍良)
写作时,造句和用字,必须力求大众化。大众无法了解或无法听懂的句法和字法,都应该避免。
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说到:“革命的文化人而不接近民众,就是‘无兵司令’,他的火力就打不倒敌人。”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
原来从前的读书人,大都把自己的文章,看作沽名钓誉,升官发财的工具;因此在写作文章时,就尽力卖弄自己的才学,刻意求取主子的赞赏;用字越古越好,造句越奇越妙,务使读起来叮叮当当,“掷地作金石声”;不管人民大众,是否能够懂得。据说宋祁和欧阳修合撰《新唐书》的时候,常喜欢用僻字更改原文。当时欧阳修不以为然,却又不便直言反对,就写了“宵、寐、匪、祯、札、闼、洪、庥”八个字,给宋祁看。那宋祁不知欧阳修故弄玄虚,暗中在取笑他,反而问他是什么典故。后来欧阳修告诉他说:“这是我学你修唐书的方法呀,宵、寐、匪、祯,等于夜、梦、不、祥;札、闼、洪、庥,等于书、门、大、吉。”这一种文人的习气,我们在今天看来,多么可笑!
现在时代已经不同,对于文章,我们已不应再照过去的那种看法,而应该认为它是教育大众的工具,斗争革命的工具了。因此在写作时,用字越浅显越好,造句越明白越妙,务使人人看得懂,能够充分发挥教育大众的作用,产生斗争革命的力量。否则,你的文章要大家团结起来革命,人民大众却都不懂,岂不是等于白写?你这个司令岂不等于“空”军司令或无兵司令?如果放弃了现代化的武器(大众语),你的火力还能够打击敌人吗?
目前流行的白话文,虽然已比文言文进步不少,可是它的本身,实在还有着很大的毛病。这毛病就是有许多文句和字眼,都与人民大众的言语不相符合。因此把这种文章朗诵起来,听的人就不能完全懂得。试看下例:
1.唐敖因风头略小,立在舵楼,四处观望。只见船旁这座大岭,较之东口麟凤等山,甚觉宽阔。远远看去,清光满目,黛色参天。(《镜花缘》第三十九回)
2.一月十九日晨,是雪后浓阴的天。我早起游山,忽然在积雪中,看见了七八朵大开的蒲公英。我俯身摘下,握在手里——真不知这平凡的小草,竟与梅菊一样的耐寒。(谢冰心:《蒲公英》)
上文第一例的“略小”“较之”“甚觉”“参天”,以及第二例的“晨”“俯身”“竟与”等,都不是民众常说的言语(照瞿秋白的说法,是陈死人的言语),不易使民众了解和接受的。所以这种文章,虽然是“白话文”,实在还不够大众化,需要进一步的改革。例如说“略小”,不妨改为“小一些儿”;说“较之”,不妨改为“比较”。这一种改革,似乎近于烦琐,却为文章大众化的必要条件。
在句法上,也是如此。你说“甚觉宽阔”,就不如说“觉得很宽阔”;你说“浓阴的天”,就不如说“暗沉沉的天色”。通常爱写这一类陈旧句法的作者,如果写作的时候能够随时检点,就可以改正过来的。
练习:
1.试修改下列文章:
滑翔总会今天成立了!希望滑翔总会自今天起,负起这伟大的时代责任,向全国积极推动,务使每一个中学均设一滑翔部,使大、中学生,不分男女,人人都视操纵滑翔机如篮、足球,如舟车、骑马。航空普及了,自然产生杰出人才。新中国的青年都要飞上天去!这是国家的命运所系,也是青年的幸福所在。
2.试用本地民众所懂得的地方语,写一篇短文。
(选自《写作指引》,大成出版社,1949年)
论用字(章衣萍)
用字是作文的初步。一篇文章是由许多句子集成的,一个句子是由许多字集成的。章士钊说:
句,集字而成者也。如《孟子》云:“齐宣王见孟子于雪宫。”共九字为一句,分视之则为字,合视之则为句,此字与句之区别也。
(《中等国文典》,)
用字是作文的初步,也是作文的根本。文学是字的艺术,字是文学的媒介物(Medium)。文学不能如绘画、雕刻一样,使我们直接看见物体,一目了然,也不能如音乐一样,使我们一听见便能引起感情。一篇文章,无论是一篇小说,一篇谈哲理的论文,一篇有趣味的游记,都非用许多字作媒介不可。但是文学却有绘画、雕刻所不能表现的地方。文学较之绘画、雕刻更能表现繁复的思想、情感和各方面的人生。
字是文学的媒介物,所以一篇文章做得好不好,要看用字用得好不好。古人说:“韩信将兵,多多益善。”但是用字同用兵不同。用兵要多,用字要少,用字用得好,能以很少的字表现繁复的思想。古人作文多注意“炼字”。美国小说家欧·亨利…(O.Henry)很注意用字,常常带着一本字典在袋里。替欧·亨利作传的斯密士(C.Alphonse…Smith)说:“《伟氏词典》是欧氏的好友。他不仅把字典当作参考书,并且把它当作理想的来源(a…source…of…ideas)。”法国小说家弗罗贝尔(编者按:即福楼拜)教他的学生莫泊三(编者按:即莫泊桑)做小说,也说做小说最要紧的是选字,因为一件事物有一件事物的个性,一件事物只有一个适当的言辞去表现。中国古代文人也很讲究用字的。所谓:
吟安一个字,
捻断数茎须。
便是诗人用字艰苦的表现。唐朝诗人贾岛的“推敲”,也是文学史上有名的例子。
我们知道用字的重要,则作文时对于用字不可不十分注意。我以为用字要注意的,大略有四点。
一平易
初学作文的人,用字应该用现代的普通平易的字。所谓现代普通平易的字,就是使同时代看的人容易懂。从前做古文的人,有个很坏的脾气,便是做文一定要拣人所难懂的字,以为不如此,不足以表示其学问之高深。明代陶奭龄著的《小柴桑喃喃录》中有这样一个笑话:
元末闽人林釴为文好用奇字,然非素习,但临文检书换易,使人不能晓。稍久,人或问之,并釴亦自不识也。
(明代陶奭龄著《小柴桑喃喃录》卷上)
作文竟做到自己亦不认识的地步,这真可以不做了!
同这相反的例子,是白乐天的作诗法:
白乐天每作诗,令一老妪解之。问曰“解否?”妪曰“解”,则录之。“不解”,则易之。
(惠洪:《冷斋夜话》卷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