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物总是发展变化的,你原来可以轻松做到的事可能会因为时间的推移、环境的变化而变得难做。如果你轻易承诺下来,会给自己以后的行动增加困难。所以,即使是自己能办的事,也不要轻易承诺,不然一旦遇到某种变故,会导致本来能办成的事没办成,这样一来,你在别人眼中就成了一个言而无信的伪君子。
给人承诺时,不要把话说得太满,以为天下没有办不成的事,那很容易给人留下虚伪的印象。那么,该怎样承诺才会不失分寸呢?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承诺方式和方法。以下三种方法可以借鉴:
1.对把握性不大的事,可采取弹性的承诺
如果你对事情把握不大,就应该把话说得灵活一些,使之有伸缩的余地。例如,使用“尽力而为”、“尽最大努力”、“尽可能”等较灵活的字眼。这种承诺能给自己留下一定的回旋余地。
2.对时间跨度较大的事情,可采取延缓性承诺
有些事情,当时的情况下可以办成,可是时间长了,情况会发生变化。那么,在承诺时可以采用延缓时间的办法,即把实现承诺结果的时间说长一点,给自己留下为实现承诺创造条件的余地。
比如,有人要求老板给自己加薪,老板可以这么说:“要是年终结算,公司经济效益好,公司可以给你晋升一级工资。”用“年终结算”一语表示实现承诺时间的延缓,显得既留有余地,又入情入理。
3.对不是自己所能独立解决的问题,应采取隐含前提条件的承诺
如果你所做的承诺,自己不能单独完成,还要求别人帮忙,那么你在承诺中可带一定的限制。
比如,你承诺帮朋友办理家属落户的问题,这涉及公安部门和国家有关政策,你不妨这样说更恰当一点:“如果以后公安部门办理农转非户口,而且你的条件又符合有关政策,我一定帮忙。”这里就用“公安部门办理”、“符合有关政策”等对承诺的内容进行了必要的限制,既显得自己有诚意,又有分寸,还向对方暗示了自己的难处,一举多得。
为人处世,应当讲究言而有信,行而有果。明智者事先会充分地估计客观条件,尽可能不做那些没有把握的承诺。
有了承诺,就应该努力兑现,千万不要乱开“空头支票”,否则,不仅会伤害对方,还会毁坏自己的声誉,使你在社会上难有立足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