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训诫小说集》
西班牙文学史家和评论家一向把《训诫小说集》同《堂吉诃德》相提并论,认为二者“是西班牙文学中最经得起时间考验的作品,是它的光荣和骄傲,是最出色的杰作。”
《训诫小说集》(一译《惩恶扬善故事集》及《警世典范小说集》)出版于1613年。塞万提斯在本书《自序》中说:“现在印出来的许多西班牙语小说都是从外语翻译过来的,而这些作品却是我自己创作的,既非模仿,也非剽窃。我的才智孕育出这些小说,我的生花妙笔写下了这些作品,而经验和高度素养帮助这些作品成长。”
关于创作这些小说的意图,塞万提斯明白地说:“你若好好地看一遍,那么,无论从哪一篇小说,你都能找出一些有用的鉴诫范例。”“我写这些小说就像在我们这个社会的广场上摆一张台球台子。每一个玩球者都可以从中得到乐趣,而不为球所伤,就是说,对你的心灵和躯体都无损伤,因为诚实而愉快的游戏会使你得益而不受伤害。”“是的,人不是总在神殿里,不是总守着教堂,不是总在从事崇高的事业。人也要有娱乐的时间,使忧愁的心情得到安宁。”塞万提斯的用心是纯正的、高尚的。他写这些小说仅仅是为了让读者得到益处和愉悦,从中汲取某种教训,获得些许儆戒,绝不是试图“引起读者某种邪念歹意”。否则,他宁肯“砍掉那只写书之手。”
《训诫小说集》包括12篇作品,它们是《吉卜赛姑娘》、《慷慨的情人》、《林孔内特和科尔塔迪约》、《英国的西班牙女人》、《玻璃硕士》、《血的力量》、《妒忌成性的埃斯特雷马杜拉人》、《鼎鼎大名的洗盘子姑娘》、《两姑娘》、《科尔奈丽亚小姐》、《骗婚记》和《双狗对话录》。此外,还有一篇《假姑妈》,作为附录放在书末,因为有一些批评家认为不是塞万提斯所作。而另一些批评家对这篇小说的语法特点进行了细致的研究,认为上述观点没有道理。
应该明确的是,上述12篇作品,塞万提斯都称之为“小说”,而这个称呼并非和一般意义上的长篇小说相同。它是塞万提斯从意大利文“Novella”翻译过来的,原意为虚构的短故事,即短篇小说或中篇小说。按照今人的习惯,塞万提斯的长篇故事《伽拉苔亚》、《堂吉诃德》和《贝雷莱斯和西吉斯蒙达历险记》都称为长篇小说。但是在那个时代,塞万提斯绝对想不到用长篇小说这个术语称呼它们。在其他罗马语族的国家,这类长篇故事,法文叫roman,意大利文叫romanzo,而短篇故事则分别叫nouvelle和novella。长短篇故事的名称截然不同。但是在西班牙文中却不可能用一个相当于roman和romanzo的名字“romance”,因为romance的含义是人们所熟悉的传统叙事诗。到了现代,我们才把长篇故事称为长篇小说,把短篇故事称为短篇小说。塞万提斯相信是他把小说引进了西班牙语文学,正如他在《自序》里说的,他是“第一个用西班牙语写小说的人”,因为在此之前西班牙印出来的小说都是从意大利语翻译过来的,还因为那时出版的西班牙小说《小癞子》、《卢卡诺尔伯爵》、骑士小说、流浪汉小说等作品,都不算是小说。
总之,《训诫小说集》中的作品都不是长篇小说,平均每篇四万多字,只能称为短篇,或小中篇。
《训诫小说集》产生的年代正值欧洲从中世纪进入一个新世纪,文艺复兴运动正在欧洲大陆上轰轰烈烈地展开。意大利、法国、德国、西班牙等国在文学、艺术、建筑、雕塑、音乐、科学等领域取得了非凡的成就,涌现出一大批杰出的作家、画家、建筑师、雕塑家、音乐家和科学家,呈现一派文艺振兴和空前繁荣的局面。那个时代经历了“人类直到这时才目睹的最伟大、最进步的巨大变革”,“新文学被创造出来,这就是最初的现代文学。”在西班牙,产生了以加西拉索·德·拉·维加、路易斯·德·莱翁修士、路易斯·德·贡戈拉、米格尔、德·塞万提斯为代表的一群经典作家。他们的诗歌或小说在文学史上占有十分光辉的篇章,用“传世之作”或“稀世珍宝”形容它们决不过分。《训诫小说集》就是一部这样的作品。
《训诫小说集》的题材丰富多样,有青年男女的爱情、流浪汉的生活、人生哲理、城乡习俗、丑恶的人和事等,作品均具有浓厚的时代气息,像一面面镜子折射出各个阶层、各个方面的社会生活。在艺术上,这些小说具有曲折的,甚至离奇的情节,使用的笔触朴实无华,故事讲述得生动、流畅,引人入胜。关于这些作品,塞万提斯在《自序》中评论说:“我奉献给你的这些小说,绝不可以因其无头无脚、无五脏又无外形而将它们当作大杂烩。我是说,你在某些章节里将碰到的绵绵情话是如此真诚,如此合情合理和合乎基督教义。当你阅读这些小说时,无论是粗略浏览还是仔细过目,都不会引起不健康的念头。”他在致莱莫斯、安德拉德和比利亚尔瓦的伯爵堂佩德罗·费尔南德斯·德·卡斯特罗的《题献》中更肯定地说:“现今奉上的这12篇故事”,“我自信都是经过刻意描述的精心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