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管理中,有时却会遇到一些特殊的情况,会发现“投票决定”并不适用。为什么在企业管理中,“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有时会被搁置呢?
因为,在企业中,管理者的决策将直接影响企业的发展,如果此时采用投票办法,少数服从多数,将很可能使企业陷入巨大的风险。
企业运作,关键是每一个环节都能顺利完成,这样才能达到最终的目的。试想,假设在其中至少有一个投资人不同意的情况下执行决策,这个反对者就成了企业最危险的环节。不难想象,一个认为决策不可能成功的人,一个投反对票的人,在执行时的干劲、结果将会怎样。
历史多次证明,“真理有时只是掌握在少数人手中”。实际上,有着中国“犹太人”之称的温州人,以及频出商业巨子的潮汕人在管理过程中,“多数服从少数”哲学得到了非常普遍和坚决的执行。当然,这里的“少数”是指洞悉市场、有着远见卓识的少数。
然而,在企业决策中也会出现“多数”和“少数”都是智者的情况。这时该如何决断呢?首先,必须关注反对意见,对其进行充分的分析判断;其次,如果条件允许,要适当延迟决策,只要决策层中有人持反对意见,就暂缓实施,进一步论证。在许多时候,如果拿不出让所有决策者都满意的计划,就宁愿停止实施,等到时机成熟时再来决定方案,这也不失为一种智慧的选择。
“少数服从多数”是一种原则,而有时,“多数服从少数”更是一种智慧。既重视“多数”,又重视“少数”,在两者之间寻找到一种平衡,这是现代企业管理的一大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