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率工资的增加对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一定有作用吗?答案是否定的。
这是因为效率工资是一种交换。在效率工资理论中,企业的效率工资是用来交换员工加倍工作的,而员工的加倍工作也是用来获取企业的高工资。社会关系中的互惠原则是效率工资起作用的基本条件。
所以,也就意味着,员工要想拿高工资,就得更努力地工作。
这种工资的提高只表现在单位内部,实际上它的平均水平并不高于市场平均水平,如果员工想跳槽,凭借他们的才能肯定能找到比该工资更高的工作。希望总经理们呢能够明白:效率工资和高工资不同,只要单位内部调高了工资就能创造高效率的想法是错误的。
对于公司的管理者来说,效率工资到底要开出多少才会起到激励员工的作用呢?这主要取决于以下一些因素:失业率、其他公司支付的工资、工人怠工被抓住的概率等。
失业率高时,厂商不必支付很高的工资,因为工人一旦被解雇将很难找到相同的工作,对工人来说,高失业率意味着被解雇的成本增加。如果其他公司支付的工资更低,该公司并不需要支付很高的工资就可以诱使工人努力工作。此外,如果工人怠工被发现的概率很低,厂商则需要支付很高的效率工资,否则不能发挥激励作用。
效率工资能否真正降低单位效率上的总劳动成本,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效率工资,还受到一系列因素的制约。效率工资的正确实施需要特定的约束条件,企业在采用效率工资制时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量力而行,否则,企业虽然付出高工资却无法换来高效率,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