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率工资指的是企业支付给员工比市场平均水平高得多的工资以促使员工努力工作的一种激励与薪酬制度。
它是一种筛选机制,它通过高于市场工资水平的高工资挑选出优秀员工,并将他们留在企业内。
同时,这种效率工资可以相对提高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具有激励和约束的双重作用。
采用了效率工资后,员工努力工作的动机增强,而偷懒、欺骗等败德行为的动机则有所降低,由于员工败德行为的概率下降了,那么也就相应地减少了对员工的监控成本。
1914 年福特汽车公司开始向工人支付每天 5 美元的工资。由于当时的平均工资在每天2~3美元之间,所以福特的工资远远高于平均水平。求职者在福特汽车工厂外排起了长队,希望获得这样的工作机会。
而在岗的工人都个个干劲十足地拼命工作。从实行高工资以来,福特工厂的劳动成本每天都在下降。
作为一种激励机制,效率工资已被我国一些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所采用。随着资本与技术间的互补作用日益突出,效率工资在劳动力市场上的这种示意作用越来越明显。
高工资减少了劳动的流动性。工人由于许多原因离职,接受其他企业更好的职位,改变职业,或者迁移到其他地方。企业向工人支付的工资越高,工人留在企业的几率越大。企业通过支付高工资减少了离职的频率,从而减少了雇佣和培训新工人的时间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