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认为,储蓄过剩是一种经济运行的状态,这种过剩包涵两层含义,一是以货币形态存在的储蓄,相对于其所处时期的物价水平,没有对应的商品存在,这是一种相对于物的过剩,这种过剩表现为银行的巨额呆坏账;其二,是一种以货币形态的存在的储蓄,相对于对储蓄的需求的一种过剩,是相对于对储蓄的有效利用能力而言的一种过剩,这种过剩表现为不断扩大的存差。这第二层含义就是霍布森和凯恩斯所论述的过度储蓄所致“银行里贮有大批游资寻求有利投资而不可得之”的衡量指标。
我们的这两个判断标准是根据一定的原则提出的:储蓄过剩,必然是储蓄相对于某一相应事物而言的,即储蓄相对于什么而言出现了过多;并且,这种过多是一种既存的事实,而不是一种主观的臆测;这种过多是一种可以用“事后”的数据加以衡量的过多。
我们一般在接触储蓄这一概念时,经常遇到的是“投资”这一相应的概念。因此,在通常的理解中,它有可能是相对于投资的过剩。但是,基于对投资的两种理解,我们认为以此作为储蓄是否过剩的判断标准是很难说明问题的,难以有实际意义。因为投资有两种解释:一种是米尔达尔在《货币均衡论》中的解释;另一种是凯恩斯在《就业利息与货币通论》中所做的解释。
首先,若按照米尔达尔对投资的理解——即投资是对储蓄的需求,我们认为用储蓄是否大于投资来作为判断指标会存在很大的问题。在米尔达尔的分析框架下,那种研究储蓄投资的均衡或储蓄大于投资或相反,是没有什么太大意义的。因为这个衡量标准难以进行大致估算的。米尔达尔将投资定义为对储蓄的需求;储蓄理解为收入的一部分,是在消费财货需求中未被使用的部分。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投资是一种主观臆断的量,是“臆想的空论”。并且,可以转化为投资的储蓄量本身就要小于储蓄总量,储蓄投资难以用“均衡”来表述。魏克赛尔研究的是货币利率与自然利率的均衡,在某一时点上,二者是存在相等的可能性的,而米尔达尔的货币均衡是时期的概念。因此,我们认为,这里有意义的指标应该是巨额存差额的不断增长。巨额存差已经表明投资对储蓄的需求存在一定问题,而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如存款准备金率保持稳定等——这一差额还在不断扩大,则会进一步表明银行业存在流动性过剩问题,储蓄没有办法转化为相应的企业贷款,并进而进行投资。
其次,若按照凯恩斯的储蓄投资分析框架,则储蓄投资恒等。在《就业利息与货币通论》中,凯恩斯是以物的形式来解释投资的,此投资在年终以适时的价格来计算,则物的价格——物所对应的货币量是相应的,两者相等,不会有任何变化。因此,在凯恩斯的储蓄投资中,两者永远是相等的,没有数额上的差别。由于我们要解释的经济现象,是经济在一段相对平稳的发展后,为何出现了价格的大涨大落,为何出现经济的波动!因而,在凯恩斯的框架中,也不会有什么储蓄大于投资的问题。因此,我们应该把对储蓄的理解扩展为既有流量,又有存量的概念,把投资视为流量,商品作为可交易的实物的存量(包括服务),这种情况下分析储蓄是否过剩才是有意义的。即流量储蓄=投资;存量储蓄=商品;流量储蓄与投资是一个恒等式,存量储蓄与商品的关系是经常变动的,因而,形成通货膨胀与通货紧缩。因此,是否存在储蓄过剩,应该是将储蓄与其所对应的购买力的商品进行比较,这样才是有意义的。如果存在储蓄大于所对应的商品,则存在储蓄过剩。
以前人们对储蓄投资的理解是片面的,以储蓄投资的比较来判断一个社会是否存在储蓄过剩的标准,是缺乏对实际问题的指导意义的。
在霍布森和凯恩斯的框架下,着重提到的是储蓄过剩的第二层含义。即在经济收缩过程中,企业、个人也跟银行一样,企图在灵活性上有所加强;就是说,要想竭力增加现款准备,减少银行债务。在加强灵活性这一企图的背后,存有两重动机。第一,当债款到期,需要清偿时,是否能及时筹措资金,缺乏把握。在收缩时期,尤其是在这一时期的最初阶段,要从银行方面或者从原料与其他生产资料的供应者方面取得资金融通是困难的。还有一层危险,这类贷款到期时要想通融延期,也许同样困难。此外,自己的债务人是否能如期还款,也不能确定。所有这类情况都足以表明,争取加强灵活性似乎总是最上策。第二,还存在这样一个情况,当价格低落,处于亏本状态,并且预计还将继续亏本时,关于固定资本与流动资本的重置,以及在情势未恶化以前列入计划的新投资,都不得不暂时延缓或中止。这时进行投资或再投资将得不偿失,因此就不再作这样的打算,而从事于累积闲置余额,或者是,即使银行不再催还欠款,也宁可提早清偿。当人们从事于采取加强灵活性时,不管是出于什么样的动机,也不管是采取什么方式,在一切情况下,由此所引起的直接后果总是一样的。在人们对银行还没有产生怀疑时,银行的存差就自然会不断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