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理论的提出,一定要有其构建的基础。我们的储蓄过剩理论是以对储蓄的正确理解为逻辑起点的。关于什么是储蓄,国内外学者都有许多不同的见解。现简要概述如下:
3.2.1西方经济学说对储蓄的不同理解
在西方经济学名著中,对储蓄的理解主要有四个层面:一是重商主义的窖藏式的理解;二是以马尔萨斯为代表的储蓄观;三是以维克塞尔为代表的银行存款式的理解;四是以凯恩斯为代表的收入减消费后的剩余式的理解。虽然在这四种解释中,它们各自包含的内容不同,但他们有一个共同点,即都是将储蓄理解为货币形态。这一点是与国内学者不同的。
1.重商主义的理解。
重商主义是从货币的角度来解释储蓄的。重商主义的学者们把储蓄理解为货币的贮藏,这样,当一个人贮藏其收入的一部分于他的箱子内时,就意味着一部分货币因贮藏而完全脱离流通领域。就每一个人来说,从流通领域取走的货币数目是微小的,但这个微小的货币数量的减少会使商品价格跌落。
重商主义之所以有这样的理解,是由于他们受到所处的历史环境的制约。重商主义形成于15世纪,而当时的金融中介组织还极不发达,第一家银行则是在1580年才出现的,因而重商主义的理解具有历史局限性。
2.马尔萨斯的储蓄观。
马尔萨斯受到亚当·斯密节俭理论的启发,对储蓄进行了较为深刻的阐述。他认为,储蓄是将收入用于生产,增加其资本的一种支出。马尔萨斯是从收入的不同用途来理解储蓄的,只要收入是用来增加资本就算作储蓄,因此,他所理解的储蓄是与重商主义完全不同的。在马尔萨斯的储蓄理论中,储蓄的实质内容在一定程度上相当于凯恩斯理论中的投资额的含义,也类似于米尔达尔的投资的含义。因此,在对储蓄的理解上,马尔萨斯是与其他西方学者的观点大不相同的。
3.维克塞尔的储蓄观。
在凯恩斯之前,对储蓄的理解最有影响的是维克塞尔在《国民经济学讲义》中的观点。他认为,“现代所谓的储蓄,是由储蓄人将其积累的储蓄金信托于银行,然后由银行尽快地将其贷放于企业,而由企业将其运用于一种或另一种生产用途”。他认为,现代的储蓄所提供的利益已经不是使商品价格下降,增加未储蓄者的消费,而是增加实物资本的积累。这样,货币离开流通领域只是顷刻间的事,甚至完全不离开流通界,因而物价就不会下跌,储蓄者所放弃消费的商品,在一个有正常秩序的制度下,就完全不被生产,而那些本来应该被用于生产储蓄者所放弃的消费品的生产资料,现在则用于资本积累和生产,从而增加社会财富。他认为,“资本的积累是由于储蓄的人在最近的将来不将其收入的一部分用于消费的决心。由于他们对于消费品的需求减少或需求中止,于是本来为生产这些消费品所必需的劳动和土地,便被解放出来以用于固定资产的制造,以供将来的生产和消费之用。企业家们为了这个目的,要借助于由储蓄提供给他们自由运用的货币。”
可见,在维克塞尔的理论中,储蓄被理解为是人们存在银行中的货币。其与马尔萨斯不同的是,维克塞尔看到储蓄者与投资者是不同的主体,但他相信储蓄投资主体的转化是顷刻间的事,并没有注意到两者的脱离所导致的时间差所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
4.以凯恩斯为代表的储蓄观。
1930年,凯恩斯在其所著的《货币论》中给储蓄下了一个基本的定义,在《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中,凯恩斯将收入的定义扩大为包括利润在内,这样,储蓄就等于收入超过消费的部分。凯恩斯在两部著作中,对储蓄的本质含义——货币形态,并没有变,储蓄仍然是以货币形式存在的。并且,当我们仔细研读高鸿业翻译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时,也会发现,“储蓄=投资”只是指数量上的相等。如“储蓄数量和投资数量的相等来源于交易双方的性质”,“储蓄和投资以如此的方式加以定义,以至它们在数量上必然相等”。因此,储蓄等于投资,不等于储蓄就是投资,两者是数量上的相等。
在《货币论》中,凯恩斯把对货币的需求总量分为“收入存款、营业存款和储蓄存款”,把“持有银行存款的目的也许不是为了支付,而是为了储蓄,也就是为了投资”的“这种存款称为储蓄存款”。虽然在《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中,他介于对于一笔款项“甚至在个人的头脑中未必有严格区分的界限”,而将对货币的需求动机重新划分为“交易动机、谨慎动机和投机动机”,但他强调,“第一种类别大致相当于收入存款和业务存款,而后两种类别则相当于储蓄存款”。因此,其“储蓄=投资”只是相当于储蓄存款=投资。并且,在研究消费倾向时,他提到“设政府从平常赋税中,用偿债基金偿付国债……盖政府之偿债基金,乃集体储蓄之一种”。可见其对储蓄的理解。
在凯恩斯的视野中所强调的是现期的储蓄形成,强调的是一个流量的形成过程。其缺陷在于没有强调储蓄的概念是可以扩展为一个存量的概念的,但从《货币论》与《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的结合的角度来看,其储蓄显然是含有存量的意义的。
在对储蓄的理解上,与凯恩斯持相同观点的有米尔达尔、托宾、罗伯逊等。
米尔达尔在《货币均衡论》中把投资定义为对储蓄的需要,储蓄是收入的一部分,是在消费财货需求中未被使用的部分。可见,米尔达尔对投资的定义是与凯恩斯不同的。
托宾在研究经济增长问题时,将储蓄划分为两部分,SB=SM+SK,其中,SB为总储蓄,SM为用于扩大实物财产的储蓄,SK为用于增加现金余额的储蓄。托宾认为,在这个公式中以实际现金余额所表示的现金储蓄是区分实物增长理论与货币增长理论的关键标志,在实物增长理论中,SK没有,而只有SM一项。因此,在托宾的理论中,他注重了没有转化为投资的那一部分货币的作用。其实是将先前研究经济增长理论的经济学家所认识的储蓄范围加以扩大。在托宾的眼里,储蓄不仅包括维克塞尔所说的储蓄,而且包括重商主义的货币窖藏,因而,托宾对储蓄的理解是完整的,是与凯恩斯等人的认识相一致的。
罗伯逊对储蓄的理解是,“一个人若在一定时期内用于消费的货币收入较少于其可能支配的货币收入,那么我们可以说这个人在储蓄”。罗伯逊对储蓄的研究采用的是时期的概念。他认为,本期——“今天”——的货币收入,只是在下期——“明天”——才能供作支出。这里所说的“一天”,在时间上也许不止是一天,也许可以长到一个星期。时间的长短取决于作出支付时的习惯和手续。他认为,今天的储蓄等于昨天的收入减去今天的消费,今天的投资等于今天对新投资品的实际支出。投资可以大于储蓄,因为除了出于(可用)收入者外,支出资金也可以取自别的来源,如增发的银行资金,或贮藏资金。当然,在这样的情况下,这项资金就成了当天的赚得收入,下一天的可用收入。因此,I超过了S时的含义是,今天的赚得收入比较昨天的赚得收入有了增长。同理,当S超过了I时,它的含义是,今天的收入比较昨天的收入有了降低。可见,罗伯逊与凯恩斯的不同在于对投资的理解上,而在储蓄上,两者是完全一致的。
3.2.2国内学者的主要观点
国内对储蓄的理解也可概括为四种观点:一是实物投资;二是实物与金融的混合;三是单纯的金融范畴;四是新增资产。从国内学者的观点来看,对储蓄的界定一般都比较模糊。
1.储蓄是实物投资。
许多学过西方经济学的人都将储蓄理解为投资。因为在凯恩斯那本著名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中,储蓄=投资;在著名的哈罗德—多马模型中,也是将投资设定为等于s乘以Y,于是得出增量ΔY=I/v(v为资本产出率)。于是经济增长率G=ΔY/Y=s/v。这样看来,储蓄似乎就是投资了。也许正是基于此的理解,杨思群认为,“来自于国外的储蓄是进出口额的差额,如果进出口额逆差,则国外储蓄为正,如果进出口额为顺差,则国外储蓄为负。”武剑也认为,“投资缺口经常出现负值,表明国内储蓄没有充分用于本国经济建设,闲置资源以贸易顺差形式输出境外,外国储蓄表现为负数。”
2.储蓄既包括金融储蓄,又包括实物储蓄。
臧旭恒根据“1978年以后,居民实物资产拥有量已占其全部资产的相当大份额,除个别年份略低于45%外,均在45%以上,尤其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的12年中,有三年在52%~58%之间,五年在61%~67%之间,四年在70%~74%之间”的事实,来否认主张“个人储蓄大部分是金融资产储蓄”的观点。也许受此观点的影响,胥良(1998)将储蓄分为实物储蓄与金融储蓄,金融储蓄包括现金贮备、存款、证券、基金凭证、保单等;实物储蓄包括住宅、耐用品、农村居民的农业生产资料、个体私营经济投资等。持类似观点的很多,如有的人则认为居民储蓄包括实物资产和金融资产两部分,金融资产又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债券、股票等。
3.储蓄是属于金融的范畴。
有人认为“储蓄是与实物资产并列的金融资产”,或认为“我国的个人储蓄大部分是金融资产储蓄”。曾康霖认为,“储蓄是属于金融的范畴,必须从融通货币资金余缺的意义上去把握储蓄含义。从这个意义上把握,储蓄应当是一定时期内各经济主体可支配的货币收入中除去消费后能够用于弥补资金短缺的那部分货币盈余。”
4.储蓄是现期新增加的资产。
有的根据SNA体系中储蓄是一国常驻机构单位收入和支出账户上汇总所有现期收入和支出后平衡的差额,得出“储蓄是现期新增加的资产而不是某一时点上的全部资产,因此,不论是居民银行存款还是手持现金,自我投资,只有在该核算期内净增加的部分才是应当纳入储蓄之中”,而与现期收入分配无关,即便在现期使用,但属于原有资产的转换形式的,不属于储蓄。
3.2.3如何正确理解储蓄
基于对凯恩斯储蓄观点的认识,学者们一般把储蓄定义为“储蓄是国民收入扣除消费的余额”。在国民经济统计中,各国一般也都将国内生产总值减去总消费所得作为当年的总储蓄,我们国内也都将支出法核算的国内生产总值减去最终消费所得作为当年的总储蓄。在对储蓄的理解上,我们应该理清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到底是应该从金融的角度还是从实物的角度,还是两者兼有的角度来理解储蓄呢?从对国外储蓄理论的梳理中,我们可以看出,他们在该问题上的意见基本上是统一的,问题是出现在国内。我们认为,确切地讲,应该从货币的角度来理解储蓄。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什么是实物储蓄?项大勇、康书生著的《储蓄学概论》(1990年版)解释为:实物储蓄的对象是关系人们切身利益的生活资料或生产资料等实物,主要存在于自然经济条件下。实物储蓄在历史上延续了很长时期,历经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在原始社会里,社会成员的生存,极大地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因而事先就必须储存足够赖以生存的食物,或者为了维持在制造简单生产工具时的生活,也需要事先储存一定食物,或出于某种生存必需,而储存一定的生产资料。这种对食物或生产资料的储存,便是储蓄的早期形式,客观上成了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条件?在现代商品货币经济条件下,实物储蓄仍然有其存在的场所。实物储蓄的最初形式,主要是生活资料的储存。实物储蓄虽然随着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而逐渐衰落,但是,在通货膨胀的情况下,物价上涨和货币贬值,也会出现人们储存实物的现象,另外,由于种种习惯势力关系,在一定地区和一定条件下,实物储蓄还有存在的客观思想基础。可见,按照这种解释,实物储蓄实质上是对消费物品的储藏。然而,如今在国民经济统计中,涉及的购买实物的货币支出都是作为消费统计的,包括前面提到的对耐用消费品的支出都是作为消费来统计的,甚至连“城镇居民从工作单位以免费或低于市场价格得到的生活消费和以其他各种形式得到的各种货物”都是作为“实物收入消费”计算的,因此,在正常市场经济条件下,在统计中是不应该存在消费品实物储蓄的,虽然其消费并非一次性就宣告实物不存在了,甚至有较多剩余,但只要你通过支付货币(或相当于)购买了,就应该算为消费支出了。
其次,农村居民的农业生产资料、个体私营经济等实物投资是否是储蓄?我们认为不是。因为金融储蓄中已经涵盖了这一部分。在购买生产资料后,其所支付的货币资金可能已经转化为生产生产资料部门的储蓄之中了,因此,在这里如果将储蓄理解为金融储蓄与实物储蓄的加总,就会存在一个在同一时点上储蓄的重复计算问题。
第二,以金融形式存在的,是否都是储蓄?我们认为:不是。如果都算作储蓄,那国民储蓄也存在一个重复计算问题。例如,如果我买入的股票算作储蓄,那企业通过发行股票获得的存在银行的货币资金又该如何看待呢?如果将此还算作企业储蓄,那岂不存在重复计算吗?因此,我们认为,在研究居民储蓄时,可以作为居民储蓄的组成部分,而研究国民储蓄时,一般把储蓄定义为“是国民收入扣除消费的余额”。
第三,储蓄与投资是否完全等同?霍特里在《资本和就业》中主张S与I“只是同一事物的两个不同名称”,认为“在任何场合使用到‘投资’这个字眼时,尽可以用‘储蓄’这个字眼来代替,在意义上并没有任何变化。”的观点,凯恩斯是断然否认这一说法的。因此,我们认为,应该从货币的角度来理解储蓄。
第四,是不是只有存在银行里的货币才是储蓄,而手中持有的现金不是储蓄呢?我们认为两者都是储蓄,两者都是未实现的购买力。手中的货币量,与存在银行里的货币量是经常相互转化、变幻莫测的,并且手中的货币资金也可以作为投资资金使用。在哈罗德对“供应一项新资本建设所需储蓄的来源问题”的解释中,从“从事于建筑铁路的那些工人,在星期六收到了工资,准备在下星期花费时,他们就是在储蓄”的观点来看,储蓄的界定范围应该是再清楚不过的了。
第五,储蓄与货币是什么关系呢?货币这个概念只是一个计量单位的概念,是价值的尺度;而储蓄则意味着是在一定价格与通货膨胀的条件下的,与之对应的货币量。如果通胀上去了,就不存在储蓄过剩,而呈现的只是以货币符号衡量的很高的物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