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以贩养吸的犯罪嫌疑人马生义因自残手指,躲避劳动改造,被依法被捕。
马生义,男,21岁,回族,小学文化,同心县丁塘乡河草沟村农民。该犯罪嫌疑人自今年吸毒成瘾以来,流窜银川同心等地“以贩养吸”,于1999年4月1日晚在银川郊区红花乡北塔村一路口与吸毒人员王某某正在进行毒品交易时被当场查获,从其身上收缴海洛因两小包。在该马被依法送入区戒毒劳教所强制戒毒并进一步查清犯罪实施追究刑事责任时,入所第二天,马不认罪,因最怕劳动改造,遂萌生逃跑念头,乘中午开饭之机冲入灶房,拿起菜刀,砍掉自己的左手无名指和小指(无名指已接愈),以图保外就医,逃避打击。该犯罪嫌疑人自伤自残的恶劣行径,破坏了正常改造程序,造成了极坏的影响。昨日银川市公安局郊区分局刑警大队已查清了马生义的全部犯罪事实,并依法向人民检察院报捕,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发表于1999年5月24日《银川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