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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月亮的味道(2)

之后,逛了许多陶艺店,却再也没有找到另一只。难道命中注定,我们终究不能一起把岁月数老吗?这时,突然传来敲门声。风尘仆仆站在面前的,竟是他!怀里还抱着个精致的盒子。盒子里,安安静静躺着另一只鸳鸯杯,无论颜色还是花纹,都一模一样!我惊喜地问:“从哪里买到的?”他俯下身,吻若花瓣,轻轻落:“爱是超能量。有了爱,我们可以用双手制造鸳鸯杯,也可以自己创造条件在一起。”原来,这几天,他从早到晚钻在陶吧里,让师傅教他如何拉胚上釉。终于,他做成了。他揽我入怀,深情地说:“鸳鸯杯是不可以分离的,所以,我辞职了。”我开心地笑,笑出一脸的泪……灯亮了

暮色四合,白日的喧嚣渐次淡了,静谧悄然升腾。灯逐一亮了。每盏灯,都是一个家。每个窗口,都演绎着一个复杂又简单的故事。下班回家,远远看到阳台的灯亮着,心一下子被点燃,欢愉地跳跃着。心想,世间最亮的,最暖的灯,应是这一盏了吧。按了门铃。他跑来开门,两只手粘满了白面。“回来了,洗手吃饭吧。”他笑着说,倏忽一闪便又进了厨房。儿子开心地喊着妈妈,让我看他刚刚画好的风景画。蓝天、白云、星星、太阳、树、草、湖,全放到了一起。我说:“宝贝,星星怎么能与太阳放在一起呢?”儿子眨了眨亮亮的眼睛,得意地答:“这是我的创意。自己想象的。况且,我觉得,它们是一家人。一家人本来就该在一起。”我想想,也有道理。“肉包子出锅喽。”他在餐厅开心地叫着。我和儿子打闹着跑过去。哇,不错,挺丰盛。四菜一汤,都是我爱吃的。我看了他一眼。他得意地接过我的目光,脸上绽放着喜悦之花。三口人一边吃,一边聊天。今天他难得休息,带儿子去超市买了一大堆水果回来。还有脱脂奶,柴鸡蛋,之后又去了淘气城。

小家伙玩得很累,吃完饭便早早睡了。我清理了杯盘,收拾妥当后,坐到电脑前。听着音乐,打开邮箱浏览。有编辑和读者的几封信,仔细读过并逐一回复。抬头间,看到他在拖地。一下下,很认真。突然想到,结婚以来,自己似乎没有拖过几次地的。向来都是他拖,已成习惯。灯光下,比我大四岁的他,也渐渐有了一两根的白发。我说:“你竟然要老了吗?”他笑说:“哪里有?这只是点缀,现在不都时兴漂染吗?”心一下有些酸。想,你可不能老啊。孩子才六岁,我们如何能老呢?要老,等孩子成家立业了再老。他看出了我的心思,急忙举起右臂,铿锵有力地说:“我怎么会老?看,你老公风华正茂呢。我扑哧一声,被他逗乐了。接着,他给孩子修书包的拉锁。我读新买的《邓肯传》。安详的夜,很美,很暖,很安静。他不在本地工作,所以不能每天回来。他不在家时,定会打电话来。嘱我上下班骑车慢点。不要总熬夜,应按时休息。睡前关好门窗。这些话会反复地说,不厌其烦。我静静听着,心里暖着,眼前现出一树树的桃花盛开。在他心里,其实我一直是个长不大的孩子。他曾不止一次地问:“旭儿,你什么时候就长大了呢?”这句话我一直爱听。在里面,我感觉到了疼爱。

他在家时,家的每个角落都流淌着温暖。他会细心地考虑需要他做的家务。诸如哪个屋子的灯要换,哪个池子的下水道要清洗……他都会一一完成才会安心离家。

每次晚上回来,他都会习惯地打开阳台的灯。我亦如此。家人在,才会有亮着的那盏灯。无论外面的夜多黑,只要那盏灯亮着,心便会有汩汩的暖流涌动,无止无息。

最好的礼物

休完产假,我的体重整整增加了二十斤。曾经苗条紧致的体型,如今臃肿得像个大面包。

站在穿衣镜前,我摸摸松松垮垮的小肚子,数数脸上深深浅浅的蝴蝶斑,再按按皮肤上怎么也除不掉的妊娠纹,一声声叹息,雨点般,纷纷落。

曾经,我是不折不扣的爱美一族。为了美,我曾穿着短短的百褶裙,脚蹬达芙妮中筒靴,在寒风呼啸的数九天招摇过市。为了美,我曾整整一个月,除了喝水,只吃减肥食品黄瓜和西红柿。为了美,我一直挨到三十岁,才鼓足勇气生孩子。然而,曾经的风姿绰约,在我荣升为母亲之后,如同落花流水的岁月,就这样,一去不复返了。

消除赘肉成了当务之急。

为了减肥,我每天练瑜伽,甚至,连上下班也换成了步行。然而,即使这样,体重仍然有增无减。女友说,不控制饮食,再锻炼也是白瞎。可是,作为母亲,我总不能为了自己,不让儿子吃奶吧。

况且,老公常对我说,真正的美丽与胖瘦无关,身体健康才是最重要的。所以,结婚后,他自封为大厨,每天都系着那件海蓝色大围裙,在干净整洁的厨房里,乐不思蜀地演奏锅碗瓢盆交响曲。

那天,我在商店逛了几个小时,一件称心的衣服都没买上。回到家,他正热火朝天地炖排骨。饭桌上,还摆着一个大大的生日蛋糕。我这才想起,今天是老公的生日。本来,我要送他一件礼物的。谁知,近来心情乱七八糟的,竟把这件事忘记了。我内疚地跟他赔不是:“老公,对不起,明天我一定把礼物补上。”他却诡秘地说:“不用补,我已经收到最好的礼物了。”“谁送的?是什么呀?让我看看。”我好奇地问,眼睛亮亮的。“远在天边,近在眼前。”他握住我的手,动情地说。我红着脸,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别取笑了,人家都快老成黄脸婆了。”他捧起我的脸,很认真地说:“老婆,今生我最大的幸福,就是能与你牵手。最大的愿望,就是与你一起把日子数老。我只希望,以后的每一个生日,都能收到你这份最好的礼物。”心里有暖流,顷刻氤氲开来。我贴在他胸前,心里溢得满满的,皆是甜美的幸福。

让你一夜成名

小俊死缠烂打地追我已经两年了,我还是下不了跟他在一起的决心。

虽然,他的脑子很灵光,无论什么时候,总能想办法逗我开心。但是,残酷的现实告诉我,生活是锅碗瓢盆过日子,柴米油盐样样都不能少。只可惜,他属于典型的一穷二白,不光没钱没工作,甚至,连可以让我们在危急关头靠一靠的父母都没有,我跟着他,幸福在哪里?

左思右想,长痛不如短痛,还是尽早断了吧。于是,情人节的前一天,我郑重地对他说:“我们不合适。以后,不要再纠缠。”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我想,如果他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总该知难而退了吧?然,小俊之所以是小俊,就在于他虽然赤手空拳,却从来不懂退一步海阔天空是什么意思。“咱俩怎么不合适了?难道,有爱还不够吗?这世上,还有谁比我更爱你?”我说:“爱能当饭吃吗?能当衣穿吗?能换来房子车子吗?你整天说爱我,可是,你的爱到底在哪里?”他使劲捶了捶自己的胸膛,激动地说:“在这里!我一直在用心爱你,你难道感觉不到吗?”我的心软了一下,然,想想以后不容乐观的生活,又倏地硬了起来。没办法,为了断掉他的念想,我故意出了道不可能有解的难题逼他后退。“这样吧,明天是情人节,如果你能让我一夜成名,我就嫁给你。”我想,这一次,即使他的脑子可以转到山路十八弯,也一定无计可施了吧。然,第二天一大早,我就被他的电话吵醒了。“赶紧下楼,我带你去见证奇迹。”我好奇地想,这个骂不走打不散的小俊,又在出什么鬼点子?下了楼,他用自行车载着我,开始在小城的大街小巷穿行。走着走着,我的眼睛像暗夜的火把,顷刻被点亮了。

我看到,天桥的桥梁上、车库的升降门上,甚至,在一些住宅的房檐上,都拉了长长的条幅,上面无一例外地写着我的名字。很多行人都驻足观望着,正在议论条幅上的人究竟是谁。

天哪,我真的出名了!我抑制不住内心的兴奋,跳下车大声问:“你究竟是怎么做到的?”他捧起我的脸,一字一顿地说:“相信我,面包会有的,房子也会有的,只要彼此相爱,没有什么能难倒我们。”接着,他又单膝跪地,把手里的钥匙环套在我的无名指上说:“嫁给我好吗?以后有钱了,我一定买一只大钻戒给你。”我用力点点头,扑进他怀里,脸上淌满了幸福的泪。

追忆似水流年

夜凉似水。时针已指向二十三点,流连在外的你,仍未回来。

打开电脑,登录博客。除了你,任何人都不会知道它是我的。因为,它的名字——小孩儿,这世间,唯独你轻轻喊过我。只,这博已开通半年了,而你却从未来过。

博上,又有一些新的评论及留言,我逐行找寻着你的足迹,心中升起的那抹明亮,终是随着失望,再次黯然。复打开你的博客,那个叫“鹰击长空”的网页,更是荒草丛生,落叶满园。我看了下最后的更新日期,竟是在两年前。

读着那些慷慨激昂的诗歌,有酸酸的泪,在眼眶里打转。朦胧中,你清澈生动的目光,明朗洁净的脸,再次浮现在眼前。

抬头间,看到那个白色印花缎面笔记本,依旧不被打扰地在书柜里静静地躺着。那是刚刚认识时,我送给你的。以后很长的时间里,你日日将它揣在怀中,把对我的思念与爱,对生命的认识与理解,流淌成美丽哲性的句子,一一记录在上面。后来,那些小诗,都在《星星诗刊》上发表了。每每拿到稿费,虽然不多,却足以让你的心,明媚成阳光的样子。

那天,你握着我的手,浑身漾着掩饰不住的快乐,激动地说:“小孩儿,走,去买银镯。”

我被你暖暖地牵着,两个活力四射的人儿,脸上漾着灿烂的笑,在大街上奔跑。路上,许多人看我们,甚至有的人,在我们跑过去很远后,仍在频频回头。

那个我喜欢了很久的刻着莲花的银镯,就这样,被你用攒了半年的稿费换到。当你轻轻地,将它戴在我的手腕上,我知道,从此,我们再也无法分离。

月朗星稀的夜,我问:“你的理想是什么?”

你答得很快,语气斩钉截铁:“做诗人。做一个真正的诗者。”

“会是一生的理想吗?永远不会改变?”我抬头,望着悬在空中的半轮弦月。

“当然。诗歌与你,都是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我会在这两条道路上,一生耕耘不倦。”你捧起我的脸,吻如花瓣,轻轻坠落。

我拿下那个笔记本,它已旧了,皮肤泛着隐隐的黄色,上面落满岁月的灰尘。翻开第一页,夹着的纸条上,是你一直欣赏的我的笔迹:亲爱,这是我专门为你,为我们写的博客。我会天天,在那里等你。下面是博客地址。

我知道,这个笔记本,你已很久没有动过。是啊,现在的你,早已不是那个痴迷读书写字的男子。你的生命理想,你的心灵方向,你日日为之努力的,在你的地位有所变动后,不经意间已悄然改变。

我算了算,你被提升为单位的一把手,已将近三年了。这三年,权与钱的欲望,已日渐让你改头换面。一个接一个的会议,一个接一个的应酬,将你的工作时间甚至业余时间全部占满。我看到,你的目光,不那么清澈了;你的肚子,越来越圆了;你的语气,不如以前谦和了;你的气质,也失去原来的诗意了。

你每天,从早忙到晚。手机铃声此起彼伏,汽车的脚步亦极少停歇。你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到家后,只要不超过二十二点,便会有找你办事或是交流感情的人陆续来访。

这个周末,是我们结婚整整十周年的日子。虽然我知道,这样的日子,因为忙碌,近几年你常会忽略。但我仍精心准备了一些你喜欢吃的饭菜,下载了几首我们共同爱听的歌。甚至,我用自认为最美妙的声音,将你为我写的第一首诗——《爱的样子》,声情并茂地朗诵着,并配上音乐,用电脑做成视频文件。我想,两个人共进午餐时,耳畔萦绕着这首深情浪漫的诗歌,也许,那些被我们丢失的岁月,会重新回到你我身边。

只是,这所有的准备,竟全是徒劳的。我终于明白,这个属于我们的日子,还有我爱的那个你,早已远去经年。

今晨,我们尚未吃完早餐,电视台就来了一大帮人。他们要为市“十大杰出青年”拍纪录片。我悄悄地看着你,在一片赞美声中,你那张棱角不再分明的脸上,铺满了春风得意。许久了,你被众人围绕着,他们个个说你优秀,夸你能干。在大家羡慕的眼神中,你越发地飘飘然。

可是,亲爱的,只有我看得见,你额头的皱纹里,依稀刻着昨日的孤单与艰难。刚刚结婚时,我们一穷二白。别说房子,就是在书店看到一本喜爱的书,都会因它的价格稍高而怯步不前。为了多赚些钱,在工作之余,你扛过麻包,做过建筑小工。我跟着你,在冰雪寒天,骑着三轮车,贩过菜,卖过油。那些馒头加咸菜的日子,虽苦,如今忆起,却是分外地甜。

那时,我们住得简陋,穿着寒酸,但,两个人的内心,却始终升腾着无尽的欢喜与爱恋。白天,我们一起为生存打拼。晚上,我蜷在你温暖的怀里,听你读一首刚刚发表的小诗。生活的贫寒,并没有熄灭你心头理想与爱的火焰。

如今,原来没有的,现在都有了。人生的太阳,正暖洋洋地照在你的身上。你忘记了努力,忘记了理想,也忘记了你曾是墙角那颗默默无闻的小草,没有人惦记,没有人想起,更没有人把你的电话号码,牢如雕刻般,深深铭记在心间。你甚至忘记了,我们的爱,已太久,缺乏营养与水分的滋润与灌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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