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市场疯狂扩张
2011年4月至2011年12月,温州已有上百家企业老板失踪、公司关门、员工讨薪事件,仅9月以来,就有高达25起。在温州“重灾区”龙湾,8月份已发生了20多起跑路事件。温州市龙湾区的外逃资金估计已在100亿元以上,不少中小企业的负债中,银行占3成、民间高利贷占7成。
当然,温州中小企业高利贷崩盘只是中国民间借贷市场这一金融灰色地带危机的一个缩影,就目前了解的情况看,借贷风险高危区除了浙江省之外,还有广东、江苏、福建以及内蒙古等省区。需要警示的是温州的借贷危机有可能酝酿成中国式信贷危机。
在2009年中国民间借贷市场开始抬头之时,这一市场的资金存量就已超过2.4万亿元,占当时借贷市场比重已达到5%以上。而近两年来,中国民间借贷资金量逐年增长,存量资金增长超过28%。
我曾私底下接触过很多放高利贷的地下钱庄的老板。他们向我表示,他们借出的资金中一半为自有资金,另一半从银行贷出来的,通常是“我们将房产向银行抵押出去,用2分的月息借钱出来,再用4?~?5分的利率放出去给小企业主们,赚取中间利差”。再或者“以1.5分或2分的月息从一批老板那里借资金和承兑汇票,再暗中以3?~?3.5分的高利放出去。”
高利贷市场使得银行存款外流的现象越发明显,但这种自由交易目前没办法监管。民间借贷市场早已是温州众多小企业最主要的资金来源渠道,不少企业向银行贷款非常难,并且2011年政策紧缩、银行额度受限,小企业涌向民间借贷势头爆发。
正因如此,2011年以来民间借贷利率飙升。温州当地民间借贷月息一般在3分左右,有的甚至为5分至1角,而“5分利”相当于资金的年回报率是60%。周德文透露,有的高利贷年利率最高能达到180%。这样的利率诱惑促使民间高利贷市场疯狂扩张。温州民间借贷市场规模约1100亿元,借贷利率也处于阶段性高位,年综合利率水平为24.4%,并且,温州市大约有89%的家庭个人和59%的企业都参与了民间借贷活动。
在民间借贷市场的资金流向方面,不能排除一部分民间借贷资金用于炒股、炒房或继续从事放高利贷的行为。目前,高利贷用于炒房的危机已经开始显现。内蒙古鄂尔多斯民间借贷的规模有2000亿元以上,且最高年利率普遍在60%以上,这笔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额度相当可观,由于2011年资金链断裂的房企,导致鄂尔多斯的烂尾楼已呈现遍地开花之势。
高利贷危机传导效应加剧
2011年,中国的中小企业都面临着劳动力价格上涨、原材料价格上涨、人民币升值、税负过重等不利因素的冲击。不可否认的是,有一些小企业由于自身经营不佳导致资金链出现问题,但在业内不少分析人士看来,大多数小企业还正处于萌芽期和成长期,资金周转问题迫切待解。
据了解,民间借贷资金链中还有相当一部分是来自上市公司,对于将钱借给中小企业尤其是房企的上市公司来说,即使房企将土地等资产抵押给上市公司,也极有可能是二次抵押,其首次抵押已抵押给了贷款银行。因此,一旦公司破产倒闭,银行才是破产公司的第一债权人,上市公司能否获得赔偿还是未知数。除了显性风险外,一旦上市公司的委托贷款收益超过了主业,很可能会影响上市公司主业的正常发展。
在民间借贷市场中,社会融资中介的风险较大,牵涉面也较广。温州各类担保公司、投资公司、寄售行、典当行、旧货调剂行共1000多家,其中部分机构假借经营之名,违规办理垫资业务,收取高额佣金及利息。
2011年前8个月,温州市非法集资立案17起,涉案金额达5.5亿元,同比上升30.77%,且这些非法集资案大多与民间借贷有关。温州全市因民间借贷担保、纠纷引发的违法犯罪案件共71起,同比上升16.39%。
金融生态系统失衡
虽然温州的监管部门早已出台了《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等一系列支持办法,并且放宽对小企业不良贷款的容忍度,但目前,银行依然对小企业贷款热情不高。
大部分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利率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0%至40%,年化利率在8.13%~?9.18%之间,不少商业银行对缺乏房产等抵押物的中小企业贷款依然避之不及。
一般小企业去银行申请贷款需要给所谓的手续费,这种手续费利率高达5%,即如果想要贷款1万元,就要给出500元的手续费。这几乎是一种潜规则。不少企业负债越滚越大,民间借贷市场一直没有得到重视。目前当地已有25%~?30%的企业陷入困境,一部分处于停工或半停工状态,而到年底这类企业的占比更有可能达到40%~?50%。
据2011年9月初发布的《2011年中国工业经济运行夏季报告》显示,今年1至7月,在31万户企业中,亏损企业户数为4万户,亏损面为12.7%,各月亏损面总体变化不大。但值得注意的是,企业亏损程度却在逐月加重:亏损企业亏损额增幅由1?~?2月的22.2%上升至1?~?6月的41.6%,1?~?7月又进一步升至46.9%。融资难正在成为压垮中小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而高利贷滚雪球似的侵蚀企业利润。
导致小企业转向民间借贷市场“饮鸩止渴”的举动已经不可持续。最好的办法是让民间借贷监管处于阳光下,并借此积极推动金融服务机构的多元化。同时,降低民间资本兴办金融机构的门槛,赋予民间借贷一定的法律地位,并将其纳入正常的金融监管中,给民间资本一个合理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