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钱庄的性质
地下钱庄是民间对从事地下非法金融业务的一类组织的俗称,是地下经济的一种表现形态。根据地区的不同,地下钱庄从事的非法业务有很多,比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借贷拆借、非法高利转贷、非法买卖外汇以及非法典当、私募基金等。其中,又以非法买卖外汇和充当洗钱工具最为人熟知。
地下钱庄在国外也有多种表现形态。在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地的华人区称为“地下银行”,主要从事社区华人的汇款、收款业务。类似地下钱庄的组织机构在亚洲还有很多,一些地下钱庄在印度、巴基斯坦已发展成为网络化、专业化的地下银行系统。
日常生活中,如果一种活动在非法进行,就往往被称为“地下活动”。“地下活动”多发生在经济领域,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中国东南沿海地区出现了一些民间金融组织,它们通过高息揽存吸纳民间游资,然后靠放贷来获取利润。由于中国对民间资本从事金融活动有严格的进入管制,这些组织因其经营活动的非法性获得了一个专有名词:地下钱庄。
从地下钱庄诞生之日起,人们就对它褒贬不一。有的人说起来就摇头,把它视为洗钱的温床,扰乱金融秩序的罪魁祸首;有的人则把它视为激活民间经济、制造富翁的摇篮。
地下钱庄的比较优势
和国有金融机构相比,地下钱庄的比较优势在于两点。一是具有搜集客户信息的积极性。国有金融组织用来支持民营经济的贷款,是被作为任务来强制执行的,其积极性可想而知。而且,中小企业信息相对分散,风险不容易控制,单笔贷款金额又小,如果把钱贷给大企业,一笔交易的金额可能是几个中小企业加起来都达不到的。你说国有银行更愿意把钱贷给谁呢?地下钱庄却是要依靠客户吃饭的,必然有激励主动寻找客户。
二是搜寻信息的费用比较低。地下钱庄由于非法性质,交易无法大范围的扩展,这正好减少了其获得客户信息的成本。由于交易半径小,他们对于客户的了解程度可以具体到客户家住何处,有几口人,各有何爱好。
温州地下钱庄的势力范围一般是在2千米之内,这样对前来贷款的人的情况很熟悉,能够控制好风险。对比之下,国有银行的市场半径大,交易范围广,要想弄清每一个客户的信息,费用自然比较高。
金融的作用有两个。从宏观上来看,把储蓄转化为投资,使货币不从流通当中漏出。金融机构可谓货币的翅膀。从微观上来看,金融的功能在于配置资源,包括资本品和消费品。这个过程是通过金融机构选择贷款对象实现的。对于资本品的配置,效率的高低就取决于金融机构是否能够选出好的项目。民间金融机构的壮大发展,对中国市场发育的贡献,是我们不应该忽视的。
许小年:地下钱庄的合法化之路
“地下钱庄”当我们提起这个词,很容易联想到洗黑钱、黑社会、高利贷等等贬义的字眼。但是最近著名经济学家许小年却积极呼吁,在当下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中小企业急需得到国有银行以外的资金支持,所以有必要让东南沿海的地下钱庄合法化。那么地下钱庄真的可以合法化吗?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又该怎么样去合法化?
地下钱庄在中国改革开放的三十年的进程中,对民营经济的发展,对活跃东南沿海的经济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中国地下钱庄的历史,可以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初,而在这段历史中,私人钱庄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方培林不得不提。1984年9月,当时还是某医院普通会计的方培林,停薪留职开办了新中国第一家私人钱庄“方兴钱庄”,这家钱庄比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分行的开业还早了一个月。但是“方兴钱庄”成立当天当地几家国有银行和信用社的头目就立即上门交涉,称私人开办钱庄属于非法行为,并要求立即停业。恰好在这时,温州市政府也下达了“先不试办”的传真电报。方培林无奈,开业的第二天就把牌子摘掉了。“方兴钱庄”在见过一天阳光之后就被迫转入“地下”,成了温州众多地下钱庄的一员。此后数年间,“方兴钱庄”数度浮沉于“地上”“地下”“合法”“非法”之间。而就是在“方兴钱庄”起起伏伏的同时,随着民间资本的左冲右突,全国各地的民间金融开始以各种方式登上舞台,地下钱庄、标会、抬会、合会等信贷交易组织应运而生,从此揭开了中国地下钱庄暗潮涌动波澜壮阔20多年的篇章。
许小年:“高利贷,我不认为高利贷是非法的。我不认为你大银行放贷就是合法的,我放贷就是非法的,哪怕我的利率高也不是。我很想合法吸储、我很想合法集资,但是为我集资的法现在还不存在。给我一个法好不好,我请你给我一个法,我不愿意非法做事,我愿意合法做事,但是这样的法现在不存在。这是法律的空白,不是我违法,搞改革就要有这种态度,别跟我说什么非法合法,如果实在要跟我较真讲非法合法,你尽快给我出个法。它不能够公开集资,随时有可能被打击,所以它风险就非常高。高风险一定要有高回报,因此它利率就非常高,高到百分之九十几、百分之一百都有的。但是尽管这样它还能赚钱,它还有市场,说明民间有需求,说明民间从现在合法的资金渠道里得不到啊。”
正如许小年所言,虽然顶着“非法”的帽子,但是一方面民间需求尤其是中小企业资金需求旺盛;另一方面,民间资本充足;地下钱庄的存在和繁荣一直是个公开的秘密——从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到边远的新疆;从在街头游逛的“倒汇黄牛”,到部分地区明目张胆地以公司形式经营的职业机构。
在民间资本活跃的温州,地下钱庄采用的甚至是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股份制。20多年的发展,使得所有的“地下活动”不仅拥有了自己的土规矩,甚至形成了独有的带有科学性的管理模式和风险控制手段,民间的智慧在这里发挥的淋漓尽致。
而从数字上来看,地下钱庄的现状则足以令人震惊。据2008年全国工商联并购工会的调查数据显示,仅温州的民间流动资本就达6000亿元人民币,深港两地跨境资金流动规模也在1.55万亿港元以上;而从地下钱庄高达40%~?200%,甚至在特别时期高达600%的月利率,足以窥见其繁盛景象。
我本人认为,地下钱庄合法化可以做一些试点,在一些民间金融比较发达的地区先放开,试点一段时间看看有什么问题,然后再向全国推广。在实际操作这个层面上要谨慎、要慢,但是在认识的层面上要非常清晰。中小企业的金融将来主要是靠市场,不是靠政府,要靠民众的创造力,要靠民间的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