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预感到他会用这个文件名的,但还是无法同平日一样那么气定神闲。
我理了理有些乱了的思绪,稳稳地敲打起键盘:
“你现在还好吗?上次见到你仍旧是那么美丽。黑黑的头发轻轻地泻落在肩上,朗朗的眼睛,似水的衣衫,盈盈地向我走来。还记得九年前你舞台表演时演唱的那曲《东方之珠》吗?‘东方之珠,我的爱人……’你就是我的东方之珠。我将用一生的柔情,开启你尘封的记忆。愿你心随所想,事成所望。”
我的目光不由自主地停在了桌面上那枝玫瑰上,它真美。
“这次我决不会忘掉,你放心吧。”
我再一次被他的话语逗笑了。
“欢迎再来。”
“下周六。一定。”
时光如落花般纷纷飘逝。那位戴墨镜的青年每周六都如期而至,一转眼,已经来了八次,完成了他的第八封情书。每一封信都那么短,却又那么情真意切。
现在,我隐约地感到有些嫉妒那位不知名的女孩了。不管她是谁,能同如此爱她的青年相伴永远也就此生无悔了。多美多好的一对伴侣,我知道他们一定会幸福的。然而,属于我的那份情感的天空究竟在哪里?
我天生是一个腼腆的女孩。虽然我能够在众目睽睽的舞台上尽情歌唱,能够和女伴大声说笑,甚至同她们开某一男生的玩笑,但我并不怎么单独同男生说话。一旦我发现只有自己一个女生站在男生堆里,便会找一个合适的理由马上逃开。
记得那还是上初一的时候。一个冬日的早晨,我意外地发现书包里放着一个装帧很美的信封,上面用很秀气的字写着我的名字。我惴惴地撕开。里面竟是两粒红豆!便连忙做贼似地把信塞进书包,心怦怦地跳个不停。远处的他默默地看着我,灼灼的目光烤得我浑身不自在。
他是一个少言寡语的男孩,又瘦又小,一副弱不禁风的模样。在他身上我几乎找不到任何令人满意的优点,更谈不上感情了。
晚上,我壮着胆约他出去,讷讷地告诉他:“我……还小。”
看到他有些沮丧,便再也不敢多说一句,如释重负地跑开,耳畔只传来他的呼喊:“我会等的。我发誓。”那夜,瑟瑟的风和萧萧的雪成为天地间惟一的风景。
后来,我患了重感冒住进了医院。痊愈归校后才得知,他由于家庭搬迁,初一上半学期还没读完就转学了。腼腆的他没给任何人留下通讯地址,从此我们就再也没有见面。
现在回想起来,感到既美好,又可笑。如今我脑海里甚至连他的相貌都有些模糊了,只记得他瘦小的身躯,灼热的目光。偶尔在记忆深处把此事翻出,当成孩童时一种爱的游戏,慢慢回味,也别有一番情趣。
时已深秋。又是一个星期六的下午,浓黑的云低低地压下来,令人喘不过气来,一种莫名的失望涌上心头。
大街上,人们纷纷撑起了雨伞,行色匆匆。啊,玫瑰!一把花伞下有一枝火红的玫瑰!我眼睛一亮。是他,他的第九封情书来了。
“啊,好大的雨。”
“快进,‘情书天使’。”我上次同他开玩笑已经这么称呼他了。“你的第九封情书出炉了吧?”声音略显激动。
他笑了。“错了。这叫聪明反被聪明误。是第十封。”他看出了我的不解,接着说:“我对‘9’有一种特殊的感情,我的许多成功细细想来都与‘9’有关。我希望爱情也是如此。所以……”他顿了一顿,“我不敢写。我要把第九封情书当做最美好的礼物献给她,让她真正知道我的真情,使我们永久相伴。”
他简直是一位诗人。我微笑地望着他,不禁一阵心动。
怀着一种崇高,我稳稳地坐下,打下了他的第十封情书:
“你是我的惟一。
我还从未说过我爱你。今天,就让我说一声:
‘我爱你’。”
“她真幸福,能告诉我她的名字吗?”
“这……”
我觉得有些冒失了。
他第一次缓缓地摘下那令人百般琢磨的墨镜,露出灼热的目光,似曾相识。
“她在初中时的一篇获奖作文上,用了‘辛尉’的笔名。我是永健。”他狡黠地一笑,抓起伞,逃似地走了。
我足足愣了一分钟,心中默念着:“辛尉永健永健辛尉……”
是他!?那灼热的目光,那个风雪之夜,那个发誓要等我的男孩——永健!他真的在等,等了整整九年!
我激动地一股脑儿把永健写的情书全调出来,细细品读着爱情的甘甜。
那“第九封情书”是什么?我没有答案。但永健说它是最美好的礼物。
雨不知什么时候停了。金色的阳光动情地洒在桌面上,永健未带走的那枝火红的玫瑰熠熠地闪着艳丽的光泽。
对爱说再见
伟人/北京大学
又是一个落叶满地的季节,我和忠的往事却恍若隔世,只是隐约地感到在那遥远的西安,有一片树叶仍隐隐牵动着我的痛。因为爱过,所以痛过。因为爱过,所以没有遗憾。
那一天,我和几位男生同被关在了宿舍的大门外,几位男生都翻墙而入,只有你留下来陪我在冰冷的教室度过了漫长的一夜。一根火柴,几根蜡烛,却照亮了两个世界。我们畅谈各自的家庭,各自的过去还有未来的梦想,就因为这一夜,四个秋天都为此定格。
你不是一个优秀的人,你没有英俊的外表,也没有挺拔的身材,你甚至心胸狭窄,脾气暴躁,但不管怎么样,我们相爱了,在那个不该有爱的季节。即使我不漂亮,也不可爱,更不懂得温柔体贴。也许相爱并不需要理由。
今天我回想我们所走过的那段路,仍禁不住涌现出几分悲壮的情怀。你让我哭,因为你看到我和别的男生嬉笑打闹就吃醋,可是你的每一次怒火都在我死皮赖脸地从l数到2,再到2.1……不到3.O的时候就全消了。你让我笑,因为每一次玩牌你都输得很惨,只好在大庭广众之下任我处置。你让我感动,大冬天的,拿了我的衣裳到男生的水房去洗。丝毫不顾男子汉的“尊严”。至今仍清晰地记得你一手拿着我的中午饭,一手拿着作业本和书在中午2点10分时从教学楼下匆匆跑上来的身影和那一脸兴高采烈的笑容。你不无得意地夸自己是一手托着爱情,一手托着事业。
我不记得我曾经对你有什么好,只记得你曾经对我说,你喜欢看我笑时翘起的嘴角。你喜欢听我天南海北大吹特吹,你甚至说你永远难忘有那么一次我又哭又笑的窘态是那么的可爱。情人眼里出西施,只有在你的眼里我才是那样的可爱,才如玫瑰花般的娇艳。
你喜欢吃豆腐,我喜欢吃青菜,我们俩凑在一起用你的话来说是一清二白。我们都有足够的胆量在校长的跟踪下去看电影,并且似乎一直都心安理得。我们甚至不去理会老师们异样的眼光和亲友们善意的提醒。事实证明,我们胜利了,我们都考上了大学,即使结果并不很理想,我们没有相约在北大,但我们也没有成为母校几十年的反面教材。
你很勇敢,你可以在老师的注视下,从课堂上冲出来,抢过伏在同学背上的我,风一样地向医院奔去,连我的班主任也不得不退却,你和其他同学一起在我的病床前守了一天一夜。可你又是那样的胆怯。你没有勇气在黑暗中抓住我的手,你更不会有别的过激的行为,而正是这一切,使你让我觉得一切都很心安理得,我们似乎一直都在精神恋爱。直到走进大学,你有一封信里说你很后晦没有吻过我。而这一切似乎再也没有弥补的机会了。
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天,你去了另一个城市,你被高考中的某些不公平的行径残酷地挤到了一所普通的本科院校,而我却上了重点。你逃避我,曾经的那句你不上重点我们俩就没戏本是玩笑,而你却当真的,一直到离开家乡到北京我都没有再见到你。
刚进人北京,我是那样的失落惶恐,我是那样想看到你的信,想听到你的声音,想那种被你捧在手心的感觉,我原来是那样的脆弱,可直到离开你的那一天,我一直都以为自己是位有钢铁般意志的奇女子。
没有你的信的日子,我的心仿佛被掏空,一次次地猜测,一次次地反省,你为什么不和我联系,是因为我爱得不够真切,或者是另有别的原因。黑暗里强迫自己忘记,睡去,却又不经意地被梦一一拾起。害怕醒来,面对所有的躁动不安和遥遥无期的等待。
终于盼到了你的一封来信,可是你的幽默感哪儿去了?你的笑容哪儿去了?你的乐观向上的生活哪儿去了?你给我的只有满纸的思念,满腹的心酸,我哭了,因为失望而哭了。
你在接下来的信中请求我每天写一封信给你,因为读我的信是你最大的乐趣,于是,我只好强作笑颜,找一些快乐的讯息,甚至直接到杂志上去摘抄一些笑话寄给你。我多么的希望,你不要自暴自弃,能够勇敢地面对人生的挫折。可是你的一封封让人心寒的信却宣告了我的一切努力都是白费。我甚至对你说:“我不奢求大红的玫瑰,也不希望你给我金银首饰,我只希望有一个自信乐观的人能伴我一生。”可是我所写的一切都成了你逃避自己的精神食粮,你最终选择了流泪彷徨,当你一遍又一遍地质问我是否有新男友时,我只有苦涩,就这样你我的距离越来越远了……
又是冬天飘雪,却等不到春暖花开,你我爱情大火的熊熊燃烧已经停止,回忆成了瓢泼大雨。你我的爱情接近了尾声。接到你用红笔写给我的信,我没有哭泣。那些一起吵吵闹闹,吃家常小菜,相对而歌的岁月已成了永远的过去。而你不顾一切背着我冲向医院的身影仍涤荡着几分昔日的轰轰烈烈。我不敢说今天我仍然爱你,但我更没有勇气说我没有爱过。
也许在我和忠之间有些东西注定要失去才会美丽,就像维纳斯的断臂,就像离Rose而去的Jack。上天有时候是很公平的,给了一个爱我的人却又让我们因为种种的原因而分开。就像母校门前理发店的那位哑女,上天给了她天仙般的美貌,但就是让她那张漂亮的小嘴发不出声音来。
对爱说再见,有几分轻松,也有几分惆怅。以至于在夜深人静之时,往事仍一幕一幕催我落下泪来。
生活强迫我哭泣,但生活却剥夺不了我爱的权利。这句话我说给自己,也说给忠。
那些永恒的瞬间
空蝉/中央民族大学
夜已经很深了,我躺在床上紧闭着眼睛,可是脑子异常地清醒,外面有人在扯着嗓子唱摇滚,那人肯定也是极其无聊,否则不会喊,是不是在这茫茫的大干世界找不到归路,亦或又是有满腹的心酸不屑对他人说。隐隐地有男人的哭声传来,是因为喝醉了酒?是因为失恋?是因为别的原因吗?我就这样做一些无缘由的猜测,渐渐烦躁起来,越发地不想睡觉了。
我从床上爬起来,拧开床头的那盏桔红色的小台灯,台灯所散发出来的桔黄的灯光,在黑夜中是那样的明亮而温馨,我从枕头底下掏出那本老相册,这本相册的第一页存放的是初中的毕业照,当我的眼光仅仅停留在一个人的脸上的时候,我惊奇地发现她正冲着我甜甜地笑,因为她的前方此时只有拿着照片的我,没有别人,于是我也笑了。当我的眼光不得不移到另一张笑脸上的时候,我又笑了。虽然这里的笑似乎仅仅是因为回报,但同时却使得这样一个夜晚有了它别样的意义。我的那些很久以前的伙伴的瞬间的笑容今天仍使我感到无比的温暖,我有些惊奇。
仔细地想想,在生活中有许多的瞬间都有可能成为永恒。黑暗中瞬间的光明会让你记起光明的存在。孤独中瞬间的温情会使你无比的感动。
有那么一天,我独自一人被抛在了陌生的街道上,因为有个狗娘养的偷走了我的钱包,当昏黄的路灯将我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我仍然在那条肮脏的街道上如孤魂般游荡,所有人似乎都是那么的冷漠,没有人能听见我肚子里的咕咕声响。夜风吹得我打了一个寒颤,我的双眼被汽车扬起的灰尘弄得更加迷茫。一时间,我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我开始想家,那个原本我不愿意回去的地方。
在此之前的一个月,升学的压力,家庭的变故已将我折磨得脆弱不堪,我甚至感到我的心只要受到轻轻一碰就会滴血。我压住心底抑制不住的悲恸,竭力让自己变得从容,而不至于在大庭广众之下失声痛哭。
突然,有一个瘦瘦的男孩子的身影从我的眼睛余光里一晃而过,我的心骤然紧张,我猛然转过身去,是的,一定是他!一样的背影,一样的走路姿势。我很想叫住他,可我的嗓子眼儿里就是发不出一点声音来。眼看他就要从拐角处消失,我立即不顾一切地冲了上去,我举起手在他的肩头重重地拍了一下。他转过身来,显然很意外,在这样一个夜晚碰到身穿白长裙披着凌乱长发的我。而此时我的泪水已经不顾一切地一批接一批地滚落下来。他吓坏了,一个劲儿地问我怎么了,而我除了点头和摇头,什么也说不出来。
最终,他确认我没事后离开了,边走边不断地回头张望,直到消失在远处的黑暗里。我伫立街头,竟然含着眼泪笑了。这个男孩其实仅仅是很久以前一位熟识的同学,他肯定不知道我当时是多么惊喜地发现他的存在。就如同我历经艰辛穿越一片荒漠,却突然发现砾石堆里长着一棵仅剩几片叶子的小草,我有了前进的勇气。就这样,我转过身,迈开步子向家的方向走去,壮着胆子叫停了一辆货车,顺利地到家了。可是,这个晚上的经历却让我终生难忘。
我想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许多美丽的瞬间,也许只是一句话,一个微笑,甚至是一个眼神,不妨将那些感人难忘的瞬间小心地珍藏起来,等到自己闲时或者是在这样一个夜晚再拿出来细细品味,相信你一定会有所收获。
那些无聊的人们,那些痛哭的人们,你们有那样难忘的瞬间吗?你们可曾想起,可曾品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