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顗,字伯仁,是安东将军周浚的儿子,小时候就很有才气,闻名乡里。弱冠之年就袭父爵为武城侯,官拜秘书郎,由于他得到权臣王导的器重,后来更是官运亨通,一直做到尚书。
晋元帝永昌元年,司空王导的堂兄大将军王敦起兵造反。大臣刘隗劝说晋元帝将都城的王氏家族全部诛杀。王导非常害怕,只好每日带着同族的人到朝廷请罪。周顗很为王氏一家担忧,所以心情十分忧虑。当他走进皇宫时,王导急忙过来招呼他说:“伯仁,一家大小百余口性命都交到你手上了!”不想周顗却根本没答应,照直走了进去。进宫以后,周顗极力向皇帝说明王导的忠诚,晋元帝采纳了他的建议,决定放过王家人。周顗见事情轻而易举地解决了,非常高兴,喝得醉醺醺的才走出来。
这时,王导还在门口等着,见到老朋友周顗出来,连忙打招呼。周顗对其保持沉默,并且对周围的人说:“今年把乱臣贼子都消灭了,一定会拿到斗大的金印挂在胳膊肘上。”他回到家以后,为了确保王导一家的平安,又写了一篇奏疏,向皇帝表明王导是难得的忠臣,一定不能杀害,这才救下了王家的性命。可是,王导却对此一概不知,而且还觉得周顗见死不救,因此怀恨不已。
后来,王敦攻陷都城,操纵了政权,大肆捕杀曾经与自己为敌作对的大臣。因为周顗曾经公开反对过王敦的叛乱行为,所以护军长史郝嘏劝周顗暂且避一避,可周顗却说:“我身为朝廷大臣,朝廷倾覆,难道还能贪生怕死,去叛国投敌吗?”正说到这儿,王敦兵士已经拥戈执刃进了大门。周顗与骠骑将军戴渊同时被捕。在路上经过太庙,周顗对着太庙,大声喊道:“周顗禀告先帝之灵:贼臣王敦倾覆社稷,枉杀忠臣,暴虐天下;先帝显灵,应当马上杀了王敦,不要让他继续作恶,颠覆王室!”话没说完,兵士用戟刺伤他的口颊,鲜血直流到脚跟上。路边观看的百姓都流下了眼泪,周顗却神色自若。最后,周顗血溅刑场,年仅五十四岁。
当时的人们都为王敦的残暴忿忿不已,其实,他们哪里知道王导才是促成这一悲剧的真正凶手!原来王敦在下决心处决周顗之前,曾经与王导商量过。他问王导:“周顗、戴渊两人,一为北方之士,一为南方之士,威望甚高,他们应该升任三公之列吗?”王导为了上次的事耿耿于怀,心想我有难的时候你不搭理我,今天你有麻烦了,我也没必要管你了。索性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也来个闭口不言。王敦又问:“如果不能升任三公之职,那么就让他担任尚书、仆射之类的官职?”王导还是默不做声。王敦就说:“既然不能升任三公,又不让他担任尚书、仆射,看来只有杀掉他们了。”王导还是不做声。这样实际就等于同意了王敦的想法。
王导后来清理中书省文件,发现了周顗为营救自己一家而写的奏疏,才知道事情的真相。字里行间流露出的殷殷关切之情,令王导悲痛不已,拿着奏折痛哭流涕。他伤感地说:“我虽然没有杀伯仁,可是伯仁因我而死。在幽冥之中,我有什么脸面见他呢?”
——选自《晋书·刘隗刁协戴若思周顗列传》
【智慧心得】
有恩于人,留名又何妨
中国人自古讲究施恩不图报,扶危济困,不能留下姓名。今天,当新闻媒体介绍优秀人物乐于助人的先进事迹时,就会用类似这样的语句结尾:当人家请他留下自己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时,某某总是说这是我应该做的,然后转身离开。按一般的逻辑,如果哪个人做了好事,给对方留下姓名仿佛就是有所企图,从而降低了爱心的含金量。其实,判断一个人帮助他人是否有沽名钓誉、贪图回报之心,不应该就以能否做到缄口不言为标准。如果一个人不是出于爱心,不是出于真诚,只是为名利,那他决不会有几十年如一日与人为善的动力。退一步来说,即使一个人出于功利的目的而作出善举,也总比那些见死不救,袖手旁观的冷漠之徒强得多,获得他人的赞誉或者物质回报也是理所当然的。而且,如果做好事者一味地隐姓埋名,并不见得就是什么好事。
从人际交往上看,总是甘于默默奉献,悄无声息地帮助他人,不仅不能增强友谊,还容易造成彼此关系的僵化,甚至出现误解。礼尚往来,帮助是相互的。我们在此不要盲目贬低王导的鼠肚鸡肠。扪心自问一下,当我们在危难的时候,一个朋友对你置之不理,还打着酒嗝说些风凉话,你的内心会生出什么样的感觉?当我们在需要帮助的时候,一个同事主动鼎力相助,一个冷眼旁观,以后你又会对谁亲近,对谁关心?唐代狄仁杰对娄师德心存误解,平日也瞧不起他。后来他作了宰相,武则天问他:“娄师德是贤才吗?”狄仁杰回答说:“作为将军能谨慎地守住边境,贤与不贤我就不知道了。”武则天又问:“娄师德善于了解人吗?”狄仁杰回答道:“我曾经和他共事过,没听说他能了解人的。”武则天说:“我能够任用你,就是娄师德推荐的,他可以说知人善任啊!”狄仁杰听了以后感到十分惭愧,从此消除了对恩人的误会。因此,在人际交往过程中,朋友也好,同事也罢,相互关心,相互帮助的前提是让彼此知道恩从何来,义应何往。
从整个社会风尚的角度看,如果每个人都以做好事留名为耻辱的话,就不利于整个社会良好风气的形成。首先,人往往有好逸恶劳,逃避责任的心理。他可以坦然接受别人的帮助和馈赠,却不愿意为对方做些什么。更不愿意树立一种报恩意识,将对别人的感激转化为对整个社会的奉献。过去也有过这样的报道,当一群歹徒对几个姑娘欲行不轨的时候,有人挺身而出,与歹徒英勇搏斗,虽然身受重伤,却使受害人得以逃生。这位勇士当时也采取了沉默的态度,没有向有关部门报告自己的经历。只是后来当他住院以后,因医药费用过高无法承担时才向政府进行求助。由于事隔很久,缺少目击证人,当地政府就号召受害姑娘出来作证,可是竟没有一个人站出来。如此令人寒心,谁碰到这样的事可能都会有所顾忌了。
其次,做好事留名,才能使我们的所作所为得到社会的认可,才能够得到公正的待遇。因为一个人在行善举,做好事的时候,难免要承担一定的风险,作出一定的牺牲。如果做了好事还停留在过去那种无名英雄的阶段,整个社会就会缺乏奖励措施和救助办法,就会造成更多的悲剧式的英雄。
最后,一个人的力量是薄弱的,整个社会的问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够得到解决。今天我们建造和谐社会,实际就是建造一种与人为善、和谐共处的社会。如果一个做好事的人得不到社会的承认,甚至因与歹徒搏斗伤势过重得不到及时救治而失去生命。人们在愤慨、伤感的同时,还会在很大程度上挫伤自己积极向上的心理,甚至连宗教式的善有善报的心理都将缺失,这显然不会有利于好的社会风气的形成,不利于和谐关系、和谐社会的构建。所以,一个人做了好事,对人有所帮助而留下姓名,获得荣誉和称赞,在社会起到榜样的力量,去影响其他人的观念和行为,要大大超过他做好事本身所带来的贡献,这才是他本人社会价值的最大实现。
无论从个人的角度,还是从整个社会发展的角度,我们在为人处事的时候,不去刻意隐藏自己的向善之举;将自己的善心大胆表露出来,让受益者认识自己,让集体知道自己,让社会了解自己,这都是值得提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