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顺于父母,如穷人无所归。
◎ 不得乎亲,不可以为人;不顺乎亲,不可以为子。
儒家讲“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讲“事亲为大”。那如何来事奉父母呢?不消说,首先当然是要负起赡养的义务,尽可能使父母衣食无忧。但这只能算是最最起码的事。如果仅仅做到这样,那远远不够、相当的不够!孔子早就说过:“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意思是,现在人们讲孝道,就说能够养活父母就行了。你连狗啊、马啊不都在喂养吗?若你没有恭敬顺从父母的心,那与养条狗、养匹马又有什么两样!这话说得好!孟子继续发挥这个话题,提出事奉父母决不能仅仅满足于“口体”之养,更关键的还在于要顺从父母的意愿——“养志”。
何为“养志”?直白说,就是让父母心情愉悦。为了说明问题,孟子给我们讲了个很具体的故事:
曾皙(名点)、曾子(名参)父子都是孔子的学生。曾子奉养他父亲曾皙时,每餐饭一定会有酒和肉;曾皙吃好、将要撤除时,曾子一定要请示父亲余下的饭菜给谁;曾皙如问还有没有剩余,曾子一定会回答说有。曾皙死后,曾参之子曾元奉养他父亲曾子,每餐饭也一定会有酒和肉;曾子吃好、将要撤除时,曾元就不再请示余下的饭菜给谁了;曾子如问还有没有剩余,曾元就回答说没有了。曾元之所以如此,为的是将剩余的饭菜再用于下次给曾子吃。
孟子对此事的评论是:曾元这就叫做奉养父母的口和体(“养口体”)。只有像曾子那样,才可说是顺从父母意愿之养(“养志”)。 事奉父母能做到像曾子一样,那就算可以了。
孟子不仅把顺从父母意愿的“养志”作为衡量孝道的一个标准提出,甚至还推论出“养志”是取得朋友信任、得到上级信任进而能治理好百姓的基础,而“养志”的具体方法就是反身而诚和明善。他还以不少篇幅来讲述被儒家公认为“大孝”楷模的舜的故事,以证明此点:
舜五十岁了,还跑到农田里去,望着天空哭诉。当时,帝尧让他的九个儿子、两个女儿,还有百官,牛羊、粮仓都备齐,到田野里去侍奉舜,天下的士人也多有投奔到他那里去的。帝尧还将把整个天下都让给舜。但因为不能使自己父母顺心,舜还是觉得自己就像穷困的人没有归宿一样。天下的士人喜欢自己,本是人的愿望,却不足以解除忧愁;爱好美色,本是人的愿望,但舜娶了尧的两个女儿,却不足以解除忧愁;富有,本是人的愿望,但舜已拥天下的财富,却不足以解除忧愁;尊贵,本是人的愿望,但舜贵为天子,却还不足以解除忧愁。别人归附自己、美貌女子、富有、尊贵,都不足以解除舜的忧愁,因为在舜看来,只有使父母顺心悦意才能解除忧愁。为什么舜不能使父母顺心呢?长话短说,舜生活、成长于一个“问题家庭”,父亲眼瞎(人称瞽叟),母亲是后妈,有个儿子叫象,史载舜“父顽,母嚚,象傲”。其父母一直不喜欢舜,不仅偏宠其弟,且其父其弟几同无赖,曾数次阴谋想害死舜,幸亏舜命大,都死里逃生了。舜一直为此感到忧愁,甚而偷偷跑到农田去哭。但他坚持以诚心相待其父母、弟弟,最终感化了瞽瞍。
舜能人所不能,故被儒家目为“大孝”。当然,我们今天不必都做到如舜一般。但孟子提出的“养志”与“养口体”之别,却值得我们好好思考和反省一下。现在大家条件都不错了,“养口体”一般说来不成问题,都能做到,也很普遍(少数连“口体”都不愿养的“不孝子孙”不在其列)。但扪心自问,我是否想到过“养志”?我是否做到了“养志”?还是那首流行歌曲唱得好:“常回家看看”。是的,真应该“常回家看看”父母!让父母高高兴兴。对许多父母还健在的人来说,现在做还来得及,可千万别落下个“亲欲养而人不在”的终身遗憾!
原文
不顺于父母,如穷人无所归。(《孟子·万章上》)不顺于父母,如穷人无所归。(《孟子·万章上》)今译
不能使父母顺心,自己就像穷困的人没有归宿一样。
原文
不得乎亲,不可以为人;不顺乎亲,不可以为子。(《孟子·离娄上》)不得乎亲,不可以为人;不顺乎亲,不可以为子。(《孟子·离娄上》)
今译
不能得到父母的欢心,便不成其为人;不能顺从父母的心愿,便不成其为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