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从业者尤其是数字营销的服务商常常会遇到这样的困惑:在面对传统企业的客户宣讲已经很详尽的新媒体营销服务的时候,他们往往还是很难明白你所说的具体是什么东西,或者说具体有什么价值。而且即便你能勉为其难地让其接受,最终他也很难找到一个参照物来对比你所描述的这样的一套服务所产生的价值及综合而言的性价比。
更毋庸说你跟一个完全不懂电子商务、数字媒体营销的传统企业老总谈什么PPC、SNS、SEO或者说Affiliate,但是这又确实是这个行业约定俗成的标准。其实,转变一下思路,实际上远不需要现在所处境地般的尴尬,如何以传统企业的眼光、考虑问题的思路来描述数字营销的服务,关键点还在于我们自身对电子商务本质的认识。
四海商舟总裁毛从任提出:电子商务的本质是在商务,而不是电子。也就是说电子商务、数字媒体营销终究不过是一种贸易、营销的手段、方式方法,而并非商业模式的变革。那么在这种数字化的表现形式的下面,依然是传统营销、传统商务的本质。依然逃离不了4P、6P等传统营销积淀下来的成熟理论。
传统营销的4P
美国营销学学者麦卡锡教授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产品、价格、渠道、沟通策略”4大营销组合策略即为4P。产品(Product)、价格(Price)、渠道(Place)、促销(Promotion)四个单词的第一个字母缩写均为P,故称为4P。
对于4P的详细理解,传统营销学已经形成了普遍公认的理论。
产品的组合:主要包括产品的实体、服务、品牌、包装。它是指企业提供给目标市场的货物、服务的集合,包括产品的效用、质量、外观、式样、品牌、包装和规格,还包括服务和保证等因素。
定价的组合:主要包括基本价格、折扣价格、付款时间、借贷条件等。它是指企业出售产品所追求的经济回报。
分销的组合:地点通常称为分销的组合,它主要包括分销渠道、储存设施、运输设施、存货控制,它代表企业为使其产品进入和达到目标市场所组织,实施的各种活动,包括途径、环节、场所、仓储和运输等。
促销组合:促销组合是指企业利用各种信息载体与目标市场进行沟通的传播活动,包括广告、人员推销、营业推广与公共关系等。
而4C理论是由美国营销专家劳特朋教授在1990年提出的,是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重新设定了市场营销组合的4个基本要素:即消费者(Customer)、成本(Cost)、便利(Convenience)和沟通(Communication)。它强调企业首先应该把追求顾客满意放在第一位,产品必须满足顾客需求,同时降低顾客的购买成本,产品和服务在研发时就要充分考虑客户的购买力,然后要充分注意到顾客购买过程中的便利性,最后还应以消费者为中心实施有效的营销沟通。
尽管以客户为导向的呼声越来越高,湿营销的概念也一直在普及,但是4C与4P并没有任何的冲突。4C所提出的“满足顾客需求,降低顾客购买成本,购买便利性,营销沟通”是一种营销理念和理想的营销标准,而4P“产品、价格、渠道、沟通与促销”则是一种营销策略和手段。4C所提出的营销理念和标准最终还是要通过4P的策略和手段来实现的。
比如要提升顾客购买的便利性(Convenience)就要通过渠道策略(Place策略)来完成,要满足消费者需求(消费者Customer),要通过产品策略、广告公关等促销策略才能达成,如路易威登的包要满足消费者追求奢华的需求,以非常考究的用材和经典的设计形成产品策略、以顶尖的甚至超五星的终端装修和巨星云集的公关活动来传播品牌的档次和品位。可见,4P与4C是不是矛盾和对立的,4C只是特别强调了顾客需求和双向互动沟通的重要性。
那么我们可以知道,作为一款产品,在营销之前的产品生产、包装、定价等大多都是已经完成的。那么无论是产品的组合还是定价的组合,与企业所选择的营销模式都没有直接的联系,或者说不会造成根本性的影响。而剩余的分销与促销,就是我们在任何营销方式中都不可单独撇开的关键,那么在数字营销与传统营销的转变中,它们是如何精确对应的呢?
在上文的分析后我们可以提炼出如下几个不同营销模式中的共同关键点来对比其中的互通性,那就是品牌、销售渠道。它们是在任何营销手段中都不可避免的关键要素,也是最终评价营销效果的参考标准。
贯穿数字营销的渠道
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所谓的企业远景往往不是凭空而来的。它们大多是在公司销售利润的基础上,配合长远的规划前瞻性地提出的战略目标。因此,对于大多数的企业来说,销售往往是第一位的,有销售就必然离不开渠道,然后伴随销售、渠道的影响力、范围的扩大,逐渐打造出属于自己的品牌。
渠道作为销售的途径,是将产品转化成利润的必经通道,以至于曾经一段时间“渠道为王”的说法在营销界引领潮流。而即便在今天,相对于没有渠道的竞争对手,渠道网络足够发达的企业依然具备很强的竞争优势。而在数字营销中,这些传统营销中的关键点也被淋漓尽致地体现出来了。
美国营销协会(AMA)对渠道的定义是:公司内部的组织单位和公司外部的代理商、批发商与零售商的结构。其实在数字营销的整个销售网络中,在所有对应的营销模块中,渠道的影子几乎是贯穿始终的。
联盟营销(Affiliate)
数字营销中最典型的渠道网络就是联盟营销。
联盟营销(Affiliate Marketing),通常是指网络联盟营销,也称联属网络营销,是一种按营销效果付费的网络营销方式,即商家(又称广告主,在网上销售或宣传自己产品和服务的厂商)利用专业联盟营销机构提供的网站联盟服务拓展其线上及线下业务,扩大销售空间和销售渠道,并按照营销实际效果支付费用的新型网络营销模式。
这些专业化的描述对于传统企业受众来说确实不是那么容易理解,但是其实所说的核心就是企业通过渠道达成销售产品的最终目的,然后在这个过程中向这个联盟网络付出一定的费用。因此所谓的联盟营销机构或者联盟网络、联盟会员等,其实就是类似于销售网络中的各级代理商(只不过它们只为你招揽客户,却不参与商品的流通而已),当你产生订单获取利润的同时,这些中间的代理商自然要从中获取一定的提成,只不过在这里有更专业的说法叫做佣金,仅此而已。
举个简单例子说明什么是Affiliate:
A公司有产品需要推广,并且选择了网络推广方式。A公司的强项是生产,但是对于销售又不熟悉。B公司国内叫做广告联盟。C就是我们国内叫的网站主。
现在A公司不需要直接与C联系,直接就把产品代理权交给B, C申请广告后,把广告放到自己的网站上进行推广。B负责管理C返回来的数据。整个过程中,B就起到A与C的桥梁的作用。C的佣金由B发放。
那么这种C的企业就叫做Affiliate,比如全球著名的联盟营销巨头LinkShare、Commission Junction、BeFree等,都面向广大企业提供类似的“代理”服务。当然,这种营销模式本身也可以简称为Affiliate,全称Affiliate marketing。
其实在传统商务流程中,同样也有按利润分成、按单提成等。因此,所谓的按效果付费、按点击付费其实也并非数字营销的首创,只不过因为数字技术的特性对于绩效有了更多样表现形式的统计而已,本质上并没有丝毫的改变。
比较购物
比较购物网站也可以算作一种数字营销的渠道,通过用户搜索某种产品,网站推送出一些符合条件的结果来,然后引导客户到企业的销售网站上从而产生订单。比较购物其实就是搜索引擎的一种细分,即在网上购物领域的专业搜索引擎。比如国际上的Shopping、国内的大拿网都是这种类型。
比较购物最初的设想,是为消费者提供从多种在线零售商品进行商品价格、商户信誉、产品性能、购物方便性等方面的比较资料,随着比较购物网站的发展,其作用不仅表现在为在线消费者提供方便,也为在线销售商推广产品提供了机会,实际上也就类似于一个搜索引擎的作用了。比较购物网站的搜索结果比通用搜索引擎获得的信息更加集中,更全面(除了产品价值信息之外,还包含了对在线销售商的评价、同类产品的性能比较、用户对产品使用感受评论等),好的比较购物网站往往能及时地更新商品信息,使网络用户一目了然地了解市场上某类商品的价格变化、用户评论,为自己的购物提供实用有效的购物参考。
比较购物网站虽然没有联盟营销的明显渠道特征,但是其实依然可以找到渠道的影子。我们可以将比较购物网站等同于传统的卖场,然后将上架费用等同于点击付费,那么其余的不过是将顾客自己的比较换成了系统算法的比较而已。本质依然是借助这样一个销售网络来引导消费者,通过付出一定的费用以完成销售产品的目的,仅此而已。
比较购物网站的收费模式类似于Google Adwords,都是按点击付费(PPC),当然也有部分免费的服务网站;但是表现形式又类似于联盟营销,不同的比较购物网站算法可能不尽相同,但是都是通过各种方式最终来推荐一些产品出来,引导消费者前去购买。因此,如果说联盟营销的方式类似于独家代理,比较购物则是多种代理的集合。这在传统营销中更容易对应了,有的代理商可能只代理你的一种产品,但是有的代理商可能代理多种产品,而卖场则更是表现了单纯的销售网络,而不存在代理的关系了。
书签、目录推广
书签推广类似于淘宝收藏的功能,目录推广则类似于传统黄页的作用,可能这种牵强的描述不能精确地形容具体的时间内容,但是本质上都是通过某种免费的或者付费的方式来建立更多的外链,引导更多的流量。然后推而广之,其实一切的营销手段似乎都是这个功能,引导关注、流量、吸引顾客、形成订单,包括PPC、邮件营销等。但是这里仍然将它们进行了区分,那就是所有需要付费推广的方式我们都归类于传统营销里的渠道,而比如SEO的搜索结果的自然排名,企业自身的邮件营销,这一类的不需要对外付费的营销手段,它们所采取的媒介,我们就不称之为渠道,因为在下一节它们还有别的功能来对应。
国外著名的书签网站http://techfloat。com,目录网站http://www。canlinks。net/,甚至老牌的雅虎、DMOZ等,都是国内企业进行外贸营销中不可或缺的工具。尽管由于搜索引擎算法的不断革新,书签、目录推广对于搜索引擎收录的影响力越来越弱,但是毕竟这种推广本身就能带来大量的流量,吸引更多的潜在客户来到企业的销售站点,因此其价值依然是不可低估的。
品牌在数字营销中的隐性传播
传统媒介的广播、电视、报纸、户外广告等都不具备即时交易的功能,因此针对这些媒介的营销往往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吸引关注。或者是新企业宣传产品、企业形象、打造品牌,或者是著名企业促销产品、维系品牌、对抗竞争者等,但是在数字营销中,一切都完全不同了。
对于传统媒体营销,品牌与销售是分离的,而对于数字营销,品牌与销售在很多地方则是同步的,比如产品购买链接的直接推广、比较购物网站的推广、联盟营销上的广告等,都可以保证用户通过链接引导来到企业的销售网站进行购买,而在传统媒体营销中实现这种高效的交互性几乎是不可能的。
比如在搜索引擎营销服务中,企业可以通过面向搜索引擎算法的推广方式来获取搜索引擎中自然搜索结果或者付费搜索结果的优先排名。那么这种优先排名最直观的结果就是带来获得更多点击率的机会,然后更多的潜在用户可以顺着这条线索来到企业的销售站点,或者企业展示站点,无论是消费还是观摩都是最直接的受益。那么如果是销售站点,带来的就是销售本身的利润,如果是企业形象展示站点,那么就是品牌的展示。所以单纯地从推广本身来看,在数字媒体营销中,销售与品牌传播是可以同步并行的。
另外,无论搜索引擎的展示结果将潜在的消费者导引到何处,本身已经作为一种品牌传播的工具在起作用了。我们是否考虑过,在搜索引擎的搜索结果中,我们为什么只点击排名靠前的结果,而不愿意往后翻,真的仅仅是因为懒吗?
其实搜索引擎的排名无形中为广大网民提供了一种暗示:排在前面的都是可信的、安全的、可靠的、有品质的……至少相对而言,消费者更容易相信排名靠前的企业,那么这种效果长期持续下来,就会潜移默化地在消费者的心中塑造出一个品牌形象来。因此,数字营销模块中的品牌传播,除了部分门户网站、垂直类网站中的单纯形象展示,更多的营销往往可能是隐性的。
另外,我们不妨来看一下传统营销学中关于品牌传播的理论,提取出其中不变的本质点,然后到数字营销中去寻找对应的表现形式即可。
品牌传播(Brand Communication),就是企业以品牌的核心价值为原则,在品牌识别的整体框架下,选择广告、公关、销售、人际等传播方式,将特定品牌推广出去,以建立品牌形象,促进市场销售。品牌传播是企业满足消费者需要,培养消费者忠诚度的有效手段,是目前企业家们高擎的一面大旗。
这是传统营销中关于品牌传播的经典论述,那么在数字营销中品牌的传播中还是具有一些明显的差异的,但是其中的人际传播在数字营销中却是一条最基本也一直在被营销者践行着的模式。在这个网络世界越来越现实化的时代,整个互联网已经逐渐地形成了一个新的社会圈子,新兴的社会化网络服务也正以如火如荼之势发展,那么这些社会化网站的重要特性之一就是社交、关系的强化。
国际著名的Facebook、Twitter甚至国内的开心网、人人网等,都已经以数千万、数亿的用户基础形成了巨大的人际网络,其中各种社交兴趣圈所形成的网络之间互相连接,俨然就是一个网络上的现实社会。那么在这种虚拟的现实社会中,因为共同的兴趣及社交所产生的信任等,无疑是用来传播品牌的绝佳选择。
比如在Facebook上,截至2010年10月,已故的歌坛巨星迈克尔·杰克逊的粉丝已经有2200万,而这个页面的所有者却是Sony公司的,那么他们所发行的杰克逊的唱片、纪念品的品牌传播几乎是水到渠成的。而且这种因为兴趣而建立的群体在品牌的接受度上不仅更容易,而且更自发主动,他们很可能将某条促销信息进行转发,进行二次传播。Lady Gaga在Facebook上也拥有9,779,748人,而奥巴马的粉丝数量则为9,427,524,这么庞大的信息传播网络无论是对于产品促销抑或是品牌传播都是一个强有力的驱动。
营销媒介的选择
对于企业的传统营销来说,媒体的选择对应了传播的对象、广度、影响力和深度,比如电视台的影响力最大众化,而央视的影响范围与权威性最高等。其余报纸、广播、杂志都分别因为其本身受众的定位差异而对营销的效果造成影响,而这一点在数字媒体的营销手段中也是存在类似的差异的。
搜索引擎:绕不过的强势传播
类似CCTV、凤凰卫视、湖南卫视这些具有影响力的电视台,如果说它们的营销效果在品牌传播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的话,那么搜索引擎营销更是数字营销中无法缺失的一环。因为无论是互联网上任何的表现形式,最终都是作为一条信息存在于互联网之上。那么只要网站本身没有被禁止抓取,最终所有的信息都会被搜索引擎的数据库所存储。
调查显示,欧美等国家有70%~80%的人购买东西之前都会在互联网上进行搜索,了解信息后才会去网店购买或者说线下店购买。因此无论是直接的产品导购还是品牌印象的传播,都是与潜在消费者接触最频繁的一种方式,也是当前企业选择数字营销不可或缺的一种方式。
就像传统品牌营销一样,对于已经驰名中外的品牌来说,它们所要做的只是推出新产品、维持用户对产品的关注度即可,然后只需要将自己的产品摆放在专卖店、商场,客户就会自然上门。
但是在互联网上却不会存在现实里类似逛街的现象,在浩瀚的互联网网站的海洋里,如果你具有相当高的知名度,同时你还不能主动发出声音的话,那么基本上很少会有人能浏览到你的网站,更别说因此而产生品牌传播或者销售业绩。而搜索引擎的作用,就是为你在互联网上主动地去传播声音的一种营销工具。就像你搜索结果的自然排名、侧边栏或者顶端带“赞助商”字样的付费广告,然后扩展到搜索结果的来源,也就是各种博客、论坛、社区、微博等上面的外部链接,文章推广等,都是为声音传播得更远,影响力更广而服务的。
因此,搜索引擎营销可以说是数字营销中最为重要的方式,但是它的表现形式却越来越不像传统的电视广告。而是类似于专有的互动电视的特别频道,比如说美食节目、游戏频道、家居频道等,或者说杂志中定位时尚女性的类似《瑞丽》,或者男性的《花花公子》,它们共同的特点就是定位更加精准,潜在市场进一步细分,而这一点恰恰是搜索引擎营销最本质的特点。
搜索引擎营销是拉式的,相对于传统媒体的推式营销,拉式营销明显具有更高的主动权。拉式营销将自己的目标客户一步步地进行细分、定位(通过关键字配置)来最小化用户群体,然后针对他们这些被精准定位后的潜在消费者提取出他们最感兴趣的点,而后针对性地去写广告文案,到他们感兴趣的网络聚集区发布、推广,然后等着他们到搜索引擎搜寻。因此,搜索引擎营销并不单纯是用户自己的个性行为,而更多的是一种企业营销退队的预谋,来配合消费者这种拉的动作。
毫无疑问,当了解了你的潜在消费者的真正需求后,将这些最能吸引他眼球的东西放在容纳所有产品的篮子里,通过迎合搜索引擎的合理算法,消费者必然会将你所要推送给他们的信息拉到自己的身边。
门户网站:最烧钱的豪举
如果单纯从表现形式及影响力上来说,毫无疑问门户网站广告就是互联网上的CCTV。无论是新浪、搜狐、雅虎的任何一家,在他们的首页放上大幅的营销广告都可以获得非常显著的效果。当然伴随而来的是巨额广告费用的快速消耗及投资回报率的风险,广告费用支出过多而完全达不到预期的效果,这几乎是很普遍的事情。
2007年腾讯客户端的广告刊例参考,从广告价格上来看,这显然不是一般的中小企业所能承受得起的。也正如我们所见,在类似新浪、腾讯等的综合门户网站的首页广告上,基本上我们所看到的都是国际、国内知名的品牌,而很少看到不知名的企业来推广企业形象或者企业品牌。
毕竟,对于大多数中小企业来说,它们往往更看重的是近乎即时的投资回报率。很多中小企业在做营销计划之前考虑的是营销成本多少,投资回报率多少,而对于耗费大量的资源来获取隐性的品牌传播效果,这让很多中小企业感觉心里没底。而事实上,这种高风险的营销方式确实不适合大多数的中小企业在当前阶段的发展需要。
而国内专业性的数字营销服务提供商则为中小企业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比如四海商舟推出的海外营销整体解决方案就按照从标准化到定制化的不同阶梯给出了从几万到十几万的多种选择的数字化营销方案。类似的公司在国内还有不少,虽然它们的专业化程度存在差异,但是它们共同的特点就是相对于门户网站的广告来说营销目的更广泛,受众则更精确,而门户网站一天的价格几乎相当于其一年的服务价格。
数字营销的利基市场
如果说搜索引擎营销、门户网站是数字营销领域两座不可撼动的大山,那么其余的营销模式则共同连接起了一个个利基市场组成的网络。虽然每一个手段都可能不具备门户网站广告的影响力与权威性,但是这种潜移默化的侵润往往具有更持久长效的作用。
很多时候论坛营销、博客推广的作用并不像广告一样即时地产生销售或者品牌的映像,而是在很多时候偶然的、不经意间看到,或者在信息检索的时候偶然看到搜索结果中的营销链接,然后因此对于潜在客户的购买信心形成了一定的促进作用,这种效果大多数是无法评估与跟踪的,但是却是实实在在的。
利基市场营销本身就是数字营销最擅长的领域,数字营销以其自身的技术特点具备精准营销的特点,它们可以进行类似于传统媒体的专业频道及专业性定位的杂志的传播,比如《瑞丽》、《电脑爱好者》等,它们基本上面对的都是具有大众差异化的共同特性的一群人。比如按照行业分类的邮件地址进行定制化的邮件发送,比如兴趣圈内的微博中发布相关的最新时事消息,比如行业内的论坛中发布专业的文章。
论坛营销、博客营销、邮件营销等,这些营销手段相对于搜索引擎、门户广告很可能不会有如此巨大的影响力,但是由于它们本身的特点是成本较低的,因此相对的投资回报率就比较可观了。
可以概括地说,在传统营销中,品牌与销售大多数是分离开来的,而在数字营销中,品牌与销售往往是同步的。但是这毕竟是技术实现途径本身决定的,并不是两者具有本质上的差别。回到之前的那句话,电子商务的本质在于商务而不是电子,那么我们在这里其实也可以推而广之,数字营销、传统营销,表现形式并不重要,本质的营销理念从未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