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优秀的管理者,行使着组织所赋予的奖惩权力,需要具备公正和审慎的管理态度。管理者的主观性和情绪化表现则会损害奖惩活动的客观性,从而引发团队内部对奖惩活动的随意性认知,破坏奖惩的公信力。
从人性的角度来看,奖惩确实是一门触动心灵的艺术。这种艺术强烈要求管理者必须以人为本,不能按照自身的好恶和价值标准行事。前者决定了管理者不能让情绪干扰工作,后者则要求管理者必须尊重他人的价值标准。人性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但并不代表我们没有规则可循。特别是在奖惩活动中,一些基本的人性规则仍然是明晰的,大致上可以归纳为几个方面:
①奖惩行为必须尊重客观事实,而不是想当然地决定。
②奖惩行为必须有相关的条例可依据,而不是由管理者的喜好决定。
③管理者为人处世的态度应当是公平公正的,而不是有失偏颇的。
有一个企业经理,本身是一个工作狂,每天都要加班到很晚才休息。这家企业的业务较多,订单一个接着一个。所以,有时员工需要经常性加班,加班已经是变为常态。
这位老总注意到有位牛姓员工上月加班了15次,比其他员工多出了将近一倍。他觉得这名员工很认真,也很辛苦,所以要求给她额外发500元奖金。同时,对上月根本没有加班的王某扣除了200元奖金。
这位老总的做法似乎合乎情理。但是结果却大大出于他的意料,员工的不满情绪爆发了。原因是牛某工作速度慢,效率不高,所以加班次数多,结果还有奖金,而工作效率很高的王某却被扣发奖金。而且,员工们认为,老总的做法无异于变相要求大家加班,而且加班次数越多越好。
这位老总在实施奖惩时,一没有尊重客观事实,没有按工作成果进行考核,而仅仅看加班次数这一表面现象来决定;二根据个人主观喜好,认为加班多的就是勤劳认真的好员工,不爱加班的就是消极懈怠的员工,失去了客观性。
所以一个主观性和情绪化的管理者,不可能真正有效地管理好一个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