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作人曾说,生活之艺术只在禁欲与纵欲之间的调和。然而物质的欲求也同样徘徊在满足与不足之间。欲求的永无止境在促进人类进步的同时,也会造成精神的流失。刘呐鸥在致戴望舒信里就对上海生活发出这样的感叹:我要faire des Romances,我要做梦,可是不能了。电车太噪闹了,本来是苍青色的天空,被工厂的炭烟布得黑濛濛了,云雀的声音也听不见了。缪赛们,拿着断弦的琴,不知道飞到那儿去了。那么现代的生活里没有美的吗?那里,有的,不过形式换了罢,我们没有Romance,没有古城里吹着号角的声音,可是我们却有thrill,carnal intoxication,这就是我说的近代主义,至于thrill和carnal intoxication,就是战栗和肉的沉醉。显而易见,生活在现代大都市的上海文人,必然有着与杭州文人不同的气质,他们笔下所呈现的文学风格、艺术手法等就会存在差异。上海不仅是物质之都,也是新闻之都,任何事物都能以最快的速度进入到文人眼中,文人生活的多样化和生活节奏的加快也造成了他们作品内容的复杂化和层次化;而长期生活在杭州的文人,则生活节奏的缓慢更多时候是带给他们闲适之感或思维的休憩。二者生活方式之间的差异也导致他们创作中的差异。这就是为什么施蛰存笔下会出现如此之多“性格女性”的原因,例如《散步》里刘华德太太,给孩子们必须买三友实业社出品的“二一二”牌布料,喝茶习惯将方糖放在红茶里。而在《手帕》一文里,他这样写道:现在,再让我们看看手帕对于妇女们的意义。我想,一方手帕之在妇女身上,与其说是一件实用品,毋宁说是一件像臂钏指环一样的装饰品。你没有看见妇女都把手帕栓在右腑下的钮扣间,或是把它折叠成为方胜的样子约束在臂钏中吗?……手帕被妇女们应用的时候,一定很少是抹拭涕洟用的。她们一颦一笑,要用到手帕;她们说一句话,要用到手帕,她们看一个熟人,要用到手帕,她们看一个素不相识者,尤其要用到手帕。总之,我们可以说他们善于在每一个动作中利用手帕,而她们的手帕也永远能够不辱使命,帮助他们增添许多妩媚。
这里的妇女们显然已不是个别的指称,而是泛指民国时期的上海妇女。原来实用的手帕在现代都市里却俨然成了一种装饰品,并且是妇女出门前必不可少的装饰品,其作用不逊色于胭脂口红之类。这种习惯事实上也是一个时期社会风气的反映——摩登时代下的女人,前所未有地追求虚荣以满足自我的空虚。
陆小曼当年与徐志摩之所以最后决定驻扎在上海,就是因为这里是“唯一可以吸鸦片的地方”。陆小曼一到上海,“立刻卷入旋涡之中,故态重演,且愈演愈烈。酒宴,舞会,牌桌,戏院,一时间如鱼得水”。造成徐志摩最后悲剧的原因,除了众所周知的那些外,过于贪恋于上海的物质生活以及过分纵容陆小曼对都市生活的眷恋,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因此从根本上说,文人的日常生活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其文学观与人生观的深度与层次,另一方面也极大制约了其创作和学术成就的发展。
“人穷返里”与“铩羽归来”
从另一位浙籍文人郁达夫的经济收入情况,以及民国时期他与上海、杭州及其他城市出版传媒机构的交往关系,可以更切实地把握民国时期文人谋生的艰难及此对他们文学创作或学术研究的深远影响。
先引几段郁达夫的日记:
晨起就到出版部去,已经将近十点钟了。将那篇小说(《考试》)拿到商务印书馆的《教育杂志》编辑处去,卖了四十块钱。(1927年7月18日)
午后去印刷所,谈出周刊事(《民众》),大约每期需印刷费、纸费八十多块。(1927年8月22日)
中饭前出去拿了日本《大调和》杂志寄来的二百五十块钱。(1927年10月4日)
午后去北新拿稿费,共得二十二元。预支百元之版税,北新答应我于二日后去拿,当于八日午后去取。(1928年3月6日)
午后出去上三马路陶乐春定菜,不在中,北新送了日记二版的版税及稿费来。(1928年4月1日)
午前看报,知道全集第五卷《敝帚集》已经印好,就去现代书局去拿了二十本来,并取到一百块钱的版税。(1928年4月24日)
一星期前,算来开明的版税二百多元。(1929年9月8日)
北新账已算来,但尚未对过。据北新说,结清后还欠我千二百多元,存书除外。(1930年1月15日)
李小峰送两百块钱来。(1930年1月27日)(估计是北新书局的稿酬,引者注)
今天北新送稿费二百元来。(1930年3月3日)文人一般羞于公开谈论自己的经济收入状况,日记当然例外,但对于一向极为自负、自视甚高的郁达夫而言,如此频繁地在日记中记录有关经济收入的情况,说明现实生活的压力已经逼迫他不得不正视这些问题。至于鲁迅,更是不厌其烦地在日记中记录下所有的收入往来情况,此不赘言。根据《鲁迅风》杂志所披露,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上海的作家按照经济收支状况可分为四个等级:最低的四等作家稿酬标准仅为千字1—2元,而住最差的亭子间也要每月房费10元,大米小菜油盐等伙食费及煤球每月40元(相当于21世纪初年的人民币2千到3千元)。这个等级的有叶紫、柔石等名气不大的作家,常常是苦于作品无处发表,仅靠稿酬难以维持生计。三等作家稿酬标准为千字2—3元,可住一层前楼加亭子间,每月房租15元左右,生活费120元左右(相当于21世纪初年的人民币3千6百元左右)。丁玲、萧红、萧军的收入大致可以算在此类。至于二等作家如夏衍、胡风,已经有了较大名气,稿酬标准可以达到为千字3—5元,这样如在上海居住,可以选择租住有两三个房间的住处,每月房租20多元,生活费约160元。虽然其月收入200元(相当于21世纪初年的人民币6千元左右)是可以维持生活了,但是单靠发文章尚无法生活富足,仍须出书拿版税或者依靠翻译教书等获取报酬作为补贴,夏衍就回忆说他当时每天都要译述2千字挣钱。而像鲁迅、茅盾和郁达夫这些资历深、名气大的,自然是一等大作家,其稿酬标准一般为千字7—8元,除稿酬外还有出书的版税以及其他经济来源。如主编刊物的编辑费通常为100元,丛书编辑费通常为200元。他们一般每月收入400元以上,在那个时代绝对属于高收入了。此处资料来源于陈明远:《文化人的经济生活》,文汇出版社,2005年,第164—165页。
不过在一等大作家中,郁达夫的例子值得关注。尽管他收入高,但应酬和花费也相当惊人,因为除却日常生活支出外,郁达夫还有谈情说爱的必须花费以及“喝花酒”和赌博的不良习惯。根据郁达夫研究者罗以民先生的说法,郁达夫仅仅在1927年,其年收入就不低于相当2004年的10万元,不能算低了:据笔者统计,郁达夫在1927年1月至1928年2月结婚前就发表各种文章40余篇,又出版著作6种。计小说5种,《寒灰集》1927年5月6日出版于上海;《奇零集》1927年9月23日出版于上海;《鸡肋集》1927年10月20日出版于上海;《过去集》1927年11月15日出版于上海;《迷羊》1927年11月开始在《北新》半月刊连载至次年1月,1928年1月北新书局同时又出版了单行本;又其《日记九种》为当时畅销书,1927年9月出版,当年即再版,据郁云《郁达夫传》说该书当年发行达3万多册,这在当时是一个了不起的数字。据郁达夫1927年日记,可知其同一种书出版是既拿基本稿费,又拿版税(指印数而言)的,这样的稿酬决不会低。因为郁达夫1927年的日记绝大部分是作为《日记九种》公开出版的,因此他未便记载具体数目。但据其1927年7月18日的日记,他花了一天功夫作的一篇小说《考试》(郁达夫说其写小说一天最多5000字),卖给商务印书馆《教育杂志》,“卖了四十块钱”。
40元钱在当时可维持一个4口之家一个月的生活。(据王映霞《王映霞自传》第60页说,郁、王同居,郁达夫每月向孙荃和3个孩子提供的生活费为50元。)由此可见郁达夫至少当年收入颇丰。据陈明远《文化人与钱》一书对鲁迅的研究,计算出鲁迅在上个世纪30年代的平均经济收入相当于今天的每月15000元左右。笔者估算郁达夫在1927年的年收入至少不低于今天的100000元。1927年郁达夫仍继续有嫖妓行为,甚至吸鸦片,在日记中记载与自己的“对酌者为‘马妹洛姑’,在上海总算是第一流的日本妓女了”,就不以为耻。郁达夫的这些日记当年就宣示于众,而今也宣示于《郁达夫全集》中,郁达夫生前即愿张扬之,岂有史笔为之隐瞒之理。若为之隐瞒,郁达夫亦不为郁达夫了!至于1927年7月19日,郁达夫陪佐藤春夫在六三花园“征妓喝酒”,属于应酬,可不在“不检点”和浪费之例。又如,1927年3月6日,郁达夫、徐志摩都在刘海粟家打牌。王映霞已经告诫郁达夫戒赌,但郁达夫依然参赌,“输了二十多块钱”。此夜郁达夫宿在周家,居然又赌了一次,“又输了五六块钱”。这样的生活岂能是一个无钱者。
中国文人一向自视清高,不屑谈论金钱,但在进入现代社会后,迫于现实的压力,也不得不对稿酬收入等经济问题给予重视,甚至因此落得一个斤斤计较的“恶名”,鲁迅当年与北新书局的官司就是如此。作为鲁迅的好友,郁达夫在经济问题上也与鲁迅相似,其日记和书信中处处可以看到他对稿酬和家庭收入支出问题的关注,这种关注有时甚至到了令他寝食不安的地步。前面所引都是其日记,再看其书信:李小峰钱送来了没有?颇以为念。我这一篇短篇的钱,大约可以付得过这十一日来的房饭钱。(1932年10月17日《致王映霞》)
《迟桂花》只能给《现代》,我当另外写一封信给洪锡帆。叫他稿费百余元立时送上(1932年10月19日《致王映霞》)
这回《迟桂花》有二万一千字,按理当有一百五元。你若见到施君,可以直接同他说,叫他快点送来。我写给洪老板之信,系告以“施君到此日为止,对我的东西,都在赔钱,这一回因过长,恐他赔贴不出,所以要老板送钱了”云云。(1932年10月20日《致王映霞》)
《现代》的事情如何了?钱有无送来?若他们不来拿,则请送上《东方》徐某处,稿费有七元千字,当有一百四十元左右好拿。(1932年10月24日《致王映霞》)
洪若有信来,则《弱女子》落得卖去,有一千二百元也可以了,最低不得比一千元少。(1932年11月10日《致王映霞》)
我将有一篇东西寄出,字数在八千字左右。你送去后,可先向刘某说明。此系创作,非十元千字不可也。中华数字,也同商务一样,标点空格,都须除去,必要十元千字才能合算。(1932年11月27日《致王映霞》)
出卖印行权,有千元也好,还是弄它几个现钱在手头的好。你可以以此意对楼说。(1932年12月1日《致王映霞》)如果认真阅读郁达夫日记和书信,他对稿酬和家庭经济状况的重视程度实在是令人诧异,此类内容在其日记和书信中占据了相当大的篇幅。如前所说,鲁迅是如此,施蛰存、戴望舒等也是如此,尽管各人重视程度有所差异。看来,对于民国文人来说,伴随着现代稿酬制度的出现以及纯粹依靠稿酬收入生活之文人群体的成长壮大,经济收入必然成为一个现实性的问题,逼迫这些自视清高的文人对其给予足够的关注。
以下再论述郁达夫的经济状况与其移居杭州、与王映霞的爱情波折和后期创作的关系。
说到郁达夫移家的原因,当追溯到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他与创造社的决裂以及对“革命”的反思。他在1927年《谁是我们的同伴者》(发表于《民众》创刊号)中写道:“革命,革命,我们中国十六年来,革命已经革够了。然而总帐一结,我们因革命而得到的是什么?……我们中华民国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又在哪里?……”同年8月15日,郁达夫在《申报》和《民国日报》上刊登启事,声明“与创造社完全脱离关系”。当时创造社内部有人认为郁达夫所写的有关抨击蒋介石的文章过火了,因为他们“都还在政府内任职,以为我诽谤朝廷,不该做如此文章”。(郁达夫:《对于社会的态度》)
就在郁达夫与创造社决裂之后,鲁迅和许广平于1927年10月由广州来到上海,自此开始了他们二人的友谊。在个人情感方面,这一年郁达夫开始与王映霞交往,友情和爱情的双丰收给他增添了新的生活动力。郁达夫虽然是文化名人,却对上海文坛的是是非非极为反感。1933年,上海的白色恐怖日益严重,连鲁迅也常常被迫离家避难,郁达夫感到有必要暂避,随即于当年的4月25日移家杭州。他后来在给刘大杰的信中解释道:“意亦在暂时避去普罗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