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国发[2005]10号)、《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等文件,根据文化产业不同类别,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途径,积极吸收社会资本和外资进入政策允许的文化产业领域,参与国有文化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培育一批大型民营文化企业。在工商登记、土地征用、规费减免、财政扶持、信贷等方面,给予民营文化企业与国有文化企业同等待遇。同时,省级设立初始规模20亿元的江苏紫金文化产业发展基金,实行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委托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管理经营。各地也要积极探索建立以财政资金为引导、吸纳文化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的投融资平台。
(三) 培育重点文化产业和骨干文化企业
努力推动文化与科技融合,大力发展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网络广播电视、高清晰度电视、文化创意、动漫、3D电影、数字出版等新兴文化业态。积极推进三网融合,对三网融合技术研发、产业化、网络建设和推广应用优先安排所需资金,并给予财税、金融支持;对该省进入三网融合试点的单位按照税法规定享受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四) 加强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
研究制定省级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标准,加强认定管理,并评选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基地。对符合规划的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在基础设施建设、土地使用、税收政策等方面按规定给予支持。建立和完善一批集创意研发、产业孵化、产品交易、人才培训为一体的示范园区,加快发展一批优势明显、特色突出的文化产业基地和文化产业集群。
(五) 加快文化产业人才培养
与浙江省情况类似,江苏省同样也将文化产业人才培养纳入“现代服务业百名人才出国培训计划”,鼓励支持高等院校加快建设与文化产业相关的重点专业和学科,会同研究机构和文化企业联合建设文化产业人才培养基地,培养造就一批高层次复合型文化人才。大力培育文化经纪人队伍和演出经纪机构,推出一批有影响、有特长的文化经纪名人,使之成为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六) 完善文化产业发展的保障条件
江苏省特别关注建立与健全知识产权的保障政策。目前,电影的盗版猖獗是妨碍中国电影市场健康发展的重大顽疾。因此,制定促进文化产业繁荣发展的地方性法规,依法加强对文化产业发展的规范管理亦属势在必行。建立健全文化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严厉打击各类盗版侵权行为。支持建立文化产业作品版权登记补助制度,作品登记的成本费用由省和市、县财政共同承担(具体分担比例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另行制定),并参照对专利和商标实施财政补贴的原则,对文学艺术类作品的著作权登记实施财政补贴。
受政策惠及,江苏省电影产业获得了蓬勃发展。由国家广电总局与江苏省共建的无锡国家数字电影产业园将于2012年揭牌。集合文化、科技和金融等元素的国家数字电影产业园的诞生,将有利于逐步改变我国电影产业传统面貌,引领影视文化产业进入更高层次的发展快车道。另一方面,早在2010年,江苏省广电总台(集团)旗下的幸福蓝海影院发展公司就已经与包括苏宁电器、凤凰出版传媒等11家影院合作项目伙伴正式签约,约定在3年内投资10亿元,在泛长三角地区及东部沿海地区建设60家多厅星级影院。
通过对比发现,北京占据得天独厚的文化政策与资源优势,能够在多个方面实现电影产业的深度拓展。上海在经济条件与电影传统上虽然并不处于劣势,但从近几年来的产业积累与未来的发展趋势来看,仍然难以撼动北京的绝对优势。相比之下,在长三角电影大产业区的共同语境中,上海市与浙江省、江苏省存在着一系列可以相互借鉴、相互影响的元素,产业交叉性高,产业内容错位发展的趋势也较为明显。在“江浙沪”这一联动的经济统一体中,上海始终处于领先位置,并将会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延续优势。因此,上海应扮演夯实长三角电影产业发展“领头羊”的角色,一方面积极谋求长三角地区的联动发展,弥补与北京电影产业发展的差距,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上海作为国际文化大都市的平台优势,引进国际知名电影产业落户上海,借助国际合作推动上海电影产业的结构升级,全面打造上海电影产业链的核心竞争力。
第三节 2011年上海电影产业扶持政策
2010年中国内地电影票房首次突破百亿大关,2011年中国内地电影票房又历史性地超过131亿元人民币,中国电影正处在产业发展的“黄金机遇期”。作为中国电影产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上海电影产业也步入了快速发展的轨道。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印发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的通知》(国发[2009]30号)和《关于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9号)精神,2011年以来,上海市政府连续出台多项旨在扶持和推进上海电影产业发展的政策文件。其中,2011年4月的《促进上海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意义尤为重大。《实施意见》确定了上海推进电影产业发展的战略思路,提出了在繁荣电影制片、扶植电影企业,完善电影产业链、拓展电影市场、建设电影院基础设施、电影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具体工作目标。根据《实施意见》的精神,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文广局推出多项促进上海电影产业发展的具体举措:
一设立电影精品专项资金
上海专门设立上海市电影精品专项资金,促进重点影片拍摄,扶持新人新作。为提升“上海制造”电影原创作品的质量,支持优秀作品的创作生产,上海市委宣传部与上海市文广局牵头设立“上海扶持电影精品专项资金”。2011年10月颁布的《上海重点电影创作生产资助办法》明确指出,每年出资2500万元支持优秀电影的创作生产,以政府资金为引导、社会投入为主体,重点扶持本市优秀影片的拍摄,支持电影摄制技术的创新发展,培养优秀青年电影人才,扶持新人新作,大力繁荣电影的创作生产。
上海是国务院文件下发后,全国首个设立“电影精品专项资金”的省市,只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弘扬民族精神,体现优秀传统文化,具有较高思想与文化内涵的优秀作品,无论出自国有企业还是民营影视公司,都可获得来自政府的强力支持。该项资金主要采用资助的方式,每年扶持3—5部重点精品影片的拍摄与制作;同时重点培养优秀青年电影人才,扶持4—5部新人新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