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上海市政府出台《促进上海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确定了上海推进电影产业发展的战略思路,提出了在繁荣电影制片、扶植电影企业、完善电影产业链、拓展电影市场、建设电影院基础设施、电影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具体工作目标。为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精神,按照上海“建设国际文化大都市”的目标要求,上海市的主管部门紧紧围绕繁荣电影创作、拓展电影市场、凝聚电影人才、加强公共服务等四方面工作,出政策、重服务、多引导,为企业提供政策支持和政府服务,服务社会、服务企业、服务市场,努力提升上海电影产业的核心竞争力,促进了上海电影产业步入快速发展的轨道。
新世纪以来上海电影产业虽然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随着其他省市影视产业的迅猛发展,上海也面临着越来越大的竞争压力。与北京、广东、浙江等兄弟省市相比,上海电影的传统优势正在弱化,在新一轮竞争中处于相对滞后的位置。为此,在充分考察其他各省市影视产业的基础上,2011年末上海市文广局着手制定《上海电影发展“十二五”规划》。规划明确提出,在“十二五”期间,夯实并提升上海在制片、译制、动画、院线等方面原有的产业优势,电影制片、电影票房持续保持全国前三位的领先水平,努力在“十二五”期间实现电影产业的跨越式发展,使上海初步形成电影企业集聚、产业链完整、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电影产业基地,提升上海电影的整体实力、竞争力、影响力,使电影产业成为上海文化产业的支柱行业。依托数字技术,大幅度提升电影制片的科技含量、艺术水平,争取上海年电影创作生产数量逐年增长、艺术质量稳步提高;扩大电影市场规模,提升电影消费水平,推动区县主要商业区数字化影院建设改造的全覆盖;加强电影放映票务系统建设,力争电影票房收入和观影人次保持年20%左右的增长率,电影经济总量年平均增长速度达到20%以上;拓展上海电影新的产业增长点,推进“上海国际电影节”等电影相关品牌建设,建设一两个集电影拍摄、制作、旅游为一体的综合影视基地,培育两三个电影产业创意园区,扶持三四家具有影响力的重点企业,建设好“上海电影博物馆”。
“十二五”期间,上海电影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期。在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方针指引下,在上海市政府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与关怀下,在长期积淀的创作经验、良好的外部环境和良性的人才培养机制诸方面的合力之下,上海电影必将走向更为健康、快速的产业化发展道路。
第二节 北京、江苏、浙江等省市电影产业政策分析
在《国务院关于印发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的通知》(国发[2009]3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9号)的政策指导下,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和直辖市都根据各地特点,制定了相应的文化政策,大力推动本地电影产业发展。
作为中国的政治和文化中心,北京出台的扶持本地电影产业发展的一系列文化政策对上海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长三角地区是一个联动的整体经济圈,江苏省、浙江省在电影产业方面出台的文化政策也具有一定的参考作用。通过解读上述地区的电影产业文化政策,梳理上海与周边地区的产业经济竞争合作关系,对进一步明确上海电影产业在全国的定位,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电影产业发展的国家政策支撑背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9号)对全国各地电影产业发展起到巨大的指导和推动作用。《指导意见》中提出了十条主要措施开展工作,其中包括:
(一) 大力繁荣创作生产;
(二) 积极培育新型企业;
(三) 继续扩大院线经营规模;
(四) 大力支持城镇数字影院建设;
(五) 鼓励加大投融资政策支持;
(六) 积极推动科技创新;
(七) 全面加强公共服务;
(八) 努力增强国际影响力;
(九) 不断完善监管体系;
(十) 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在把握《指导意见》的总体精神的前提下,北京市、浙江省、江苏省等根据自身发展情况做出了相应的微调和延伸,将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的重要任务落到实处。
二北京市推进电影产业发展的举措与成效
(一) 文化创意产业税收优惠政策
在北京市出台的《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文化创意产业税收优惠政策》中,给予广播、电视、电影产业较为优惠的税收政策。营业税方面,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包括中央、省、地市及县级)按照各自职能权限批准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电影制片厂及其他电影企业取得的销售电影拷贝收入、转让电影版权收入、电影发行收入以及在农村取得的电影放映收入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方面,从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其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是指从事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文化艺术的事业单位;转制包括文化事业单位整体转为企业和文化事业单位中经营部分剥离转为企业。与此同时,出版、发行企业库存呆滞出版物,纸质图书超过五年(包括出版当年,下同)、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投影片(含缩微制品)超过两年、纸质期刊和挂历年画等超过一年的,可以作为财产损失在税前据实扣除。已作为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的呆滞出版物,以后年度处置的,其处置收入应纳入处置当年的应税收入。
(二) 多厅数字影院补贴政策
自2005年起,北京市出台实施多厅影院建设补贴政策。重点支持大中型影院和郊区影院建设,将政策内容分为城区和郊区两方面,即对城区新建影院以6厅以上、每厅百座以上、安装计算机售票系统、取得放映许可证等为基本条件,按照实际营业厅数的50%给予每厅50万元补贴;对郊区新建影院以3厅以上、平均每厅百座以上和城区影院其他条件为基本条件,按实际营业厅数的60%厅数给予每厅50万元补贴。这一补贴政策的实施,突出了政策的扶持重点,加大了政策的支持力度,尤其是加大了对在远郊区县建设影院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吸引电影业界和各类投资商在北京投资建设大型影院、高水平影院,有效地推动了经营性影院建设乡郊区城镇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北京多厅影院的建设与发展。
在多厅影院补贴政策的影响下,近些年北京的影院建设取得了飞速发展。据统计,2010年以来,北京新建影院40余家,且多为8厅以上的大中型影院;银幕数也翻了一番。影院数量的不断增长和布局趋于合理,不但满足了观众的观影需求,而且也改善了观影条件和环境,进而吸引了更多的群众观影。票房的增长是最好的例证。2011年,北京票房比2009年增长了5.2亿。
2011年多厅数字影院建设补贴正式列入北京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每年额度4000万元,按照每年符合补贴条件的实际数额拨付。另外,北京市正着手出台广播影视的整体产业政策,继续推进影院建设补贴政策的实施,目标是力争在“十二五”末期实现平均2万人拥有一块影院银幕。
(三) 北京国际电影季
除了政策方面的倾斜支持,北京市依靠创立于2011年4月的北京国际电影季(从第二届开始改称“电影节”),积极助力电影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北京国际电影季由中国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和北京市人民政府主办,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管理局和北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承办,以“融汇国内国际电影资源,搭建展示交流交易平台”为主旨,以“国际性、专业性、创新性和高端化、市场化”为定位,每年举办一届。此外,北京国际电影季立足更高水准、更大影响、更好效益,着眼于国际一流电影节定位,具有创新的内容与形式,扩大了群众参与规模,加大资源整合力度,优化活动场地布局,将其打造成具有“国际水平、中国特色、北京风格”的著名文化品牌。
第一届北京国际电影季包括电影季开幕式、北京展映、电影魅力·北京论坛、北京电影洽商、电影音乐会、闭幕式和第18届北京大学生电影节颁奖典礼等六大组成部分。200多家中外电影制片机构在京洽商,来自世界各地的100家电影机构开展企业项目推介。电影季期间,有150位国际电影片商成功选购62部中国国产影片。
综上,北京国际电影季把中央和北京市的电影优势资源进行了深度整合,是北京乃至中国电影产业走向世界和与国际合作交流交易的重要平台,为推动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浙江省推进电影产业发展的举措与成效
(一) 政策扶持
2010年,浙江省政府出台《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0]77号)。《实施意见》指出: 充分发挥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和鼓励社会力量投资电影事业和电影产业,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电影业投入机制。随着财力的增长,逐步提高农村电影放映工程专项资金额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114号)要求,落实电影制片企业转让版权的收入、电影发行企业取得的电影发行收入、电影放映企业在农村的电影放映收入免征营业税、电影完成片出口享受退税政策和相关电影项目贴息贷款等优惠措施。加大金融支持,积极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拓展适合电影产业发展的融资方式和配套金融服务;对符合信贷条件的电影企业,金融机构应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利率,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支持具备条件的电影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多种融资手段,多方面拓宽融资渠道;支持重点电影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市融资。
(二) 人才培养
浙江省内高校教育资源较为优越,加之文化底蕴深厚,且传媒产业在当地发展蓬勃,因此,浙江省人民政府便提出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方案。一方面,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引进国内外优秀电影人才为我所用。另一方面,充分利用浙江大学、中国美术学院、浙江传媒学院和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等高校教育资源和研发优势,培养电影专业人才。加强电影创作、技术、营销、管理人才培训和在职学习实践,提高从业人员业务技能。加强基层放映员队伍建设,引导他们树立爱岗敬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规范职业行为,提高服务水平。
(三) 动漫产业优势
在全面推进电影文化产业繁荣的过程中,浙江利用其自身的动漫产业优势,走出了一条颇具特色的推广道路。动画电影的生产与制作,已经成为浙江电影产业发展中具有战略意义的组成部分。
政府出面,积极指导、推动动画电影全面升级发展。目前浙江省的动漫企业能享受进出口银行提供的包括文化产品和服务(含动漫)出口信贷、旅游文化国际化贷款、国际会展服务设施建设贷款、境外投资贷款、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卖方信贷、进口信贷等信贷类业务产品以及结算、结售汇、贸易融资、对外担保、财务顾问等中间业务产品,以提供便捷全面的融资服务,满足文化企业的多元化融资需求。
(四) 影视基地
凭借着沿海的区位优势,按照政府的合理规划,近年浙江省建成一批颇具特色的影视产业基地。例如,以杭州为中心建立了杭州高新区国家动漫产业基地、西湖区国家数字娱乐产业基地、西溪创意产业园、嘉兴国际影视与文化创意制作基地等一批影视基地。浙东地区则有象山影视城、宁波国家级动漫游戏原创基地。浙江中部地区,横店影视产业集聚区同样引人瞩目。这些影视基地作为电影创作的重要根基,有利于吸引各地电影制作资源与制片资本向浙江汇拢。
四江苏省推进电影产业发展的举措与成效
根据《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快文化产业振兴若干政策的通知》(苏政发[2010]75号),江苏省从六个方面大力推进文化产业振兴政策。电影作为江苏文化产业发展的重点内容,也从中获得了众多利好支持。
(一) 加大财税扶持力度
安排省级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并随着经济发展和财力的增加,逐步扩大资金规模。重点扶持创意设计、新兴媒体、动漫游戏、出版发行、印刷复制、广播影视、演艺娱乐、文化旅游、工艺美术、广告会展等行业中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影响力大的文化产业项目。有条件的市、县(市、区)也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同时,相关领域的专项资金应把文化产业作为重要内容给予支持。
(二) 构建多元化投融资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