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们对傲慢和爱好虚荣的人的厌恶常使我们倾向于把他们评价得比他们应有的地位还要低一点,而不是高一点,但是,除非我们为某一特殊的和个人的傲慢所激怒,我们也不会虐待他们。在通常的情况下,为了我们自己的自在我们会竭力采用默认的态度,并尽可能使我们自己去迁就他们的傻事。但是对于低估自己的人,除非我们双方都具有比大部分的人更好的眼力和更大的气度,我们除了会做出他对自己所做出的所有不公之外,时常还要更加过头,使他在他自己的感受上不仅要感到比傲慢的人或爱好虚荣的人更加不幸,而且还更加容易遭到别人的各种虐待。在几乎所有的情况下,略微高傲一点比在任何方面都过于卑谦要好些,而在自我评价的情感上,某种程度的过度看来对当事人和公正的旁观者都要比任何程度的不足要令人愉快一些。
因此,在这一点上,同在所有其他的情绪、激情和习惯上一样,最令公正的旁观者感到愉快的程度同样也就是最令其本人感到愉快的程度。同时,由于过度或不足都最不会使前者不快,因而过度或不足相应地也最不会使后者感到不愉快。第六部分的结论
关心我们自己的幸福要求我们要谨慎,关心别人的幸福要求我们要公正和仁慈;其中前者遏制我们去伤害别人,后者鼓励我们去促进别人的幸福。不论别人的情感是怎样的,或者应该是怎样的,甚或在某一条件下将是怎样的,与这些全然无关。上述三种美德中的第一种(谨慎)的产生最初是出于我们的自私,其他的两种则是出于我们的仁慈的感情。不过,对别人的情感的关心后来却加强和指导上述三种美德的实现。没有一个人,在他的整个一生中,或者在他一生的大部分时间中能够坚定不移地、始终一贯地沿着谨慎、公正和仁慈的道路跋涉,而他的行为不是主要遵循着对设想的公正的旁观者,心中的那个伟大的同居者,我们行为的大法官和仲裁的情感的尊重的指引。如果在白天的活动中我们在哪一方面偏离了他给我们制定的准则;如果我们在节俭上过于俭朴或者放松了俭朴;如果我们过于勤劳或者放松了勤劳;如果我们由于感情冲动或疏忽大意在哪一方面损害了邻人的利益或幸福;如果我们放过了可以促进那个利益和幸福的适当机会,我们内心的那个同居者晚上就会责问我们为什么会有那些疏忽和违规行为,他的谴责常常会使我们为我们干的蠢事和对我们自身的幸福以及对别人的幸福的漠不关心而感到脸红。
虽然,在不同的场合,谨慎、公正和仁慈这些美德几乎是由两个不同的天性同等地向我们提出来的,但是自我控制的那些美德在大多数的场合则主要地和几乎完全是由一个天性向我们提出来的,那就是适度感,对设想的那个公正的旁观者的情感的尊重。如果没有这个天性强加给我们的遏制,那么在绝大多数场合每一种激情都会像脱了缰绳的野马,如果我可以这样说的话,那就是发泄个够。随着狂怒的迹象就会出现愤怒;随着强烈的焦急不安的迹象就会出现恐惧。没有什么时间和地点能够使虚荣心不发出声音最高的狂言,能使骄奢淫逸不那么公开、不那么下流和放纵。不论他的情感是什么样的或者应该是什么样的,或者在一定的条件下将是什么样的,对别人的情感的尊重在大多数的场合是唯一能够震慑一切难于驾驭和骚动的激情,并使其只能爆发为公正的旁观者所能接受和同情的那种怒气的原则。
诚然,在有些场合,那些激情之所以得以控制,并不是由于意识到它们的不适宜,而是由于认真考虑到对放纵那些激情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在这种场合,激情虽然被遏制住了,但并不是熄灭了,它们仍然常时带着其始发时的怒气潜伏在内心深处。一个被恐惧遏制住了怒气的人并不总是会把怒气束之高阁,他只是把它保存了起来,等待一个更加安全的机会去充分释放。但是一个向别人讲述自己曾受到过的伤害的人,当他的同伴以比较节制的情感来对他表示同情时,他会马上感到他的激情的狂暴平息和平静了,他会马上也采取那种比较节制的情感,并进而开始不再用他起初用以看待伤害的那种黑色的和凶恶的色彩来看待它,而用他的同伴自然地用以看待它的那种比较柔和和公正的眼光来看待它。他不仅遏制住而且在某种程度上克制住了他的愤怒。激情变得真的没有从前那么狂暴了,激情也没有了去从事凶暴的和流血的报复的能力了。也许,他起初原是想要进行报复的。
那些受到适度感遏制的激情都在某种程度上受到了适度感的节制和克制,但是那些仅受谨慎遏制的各种激情,相反常常会由于这种节制而火上浇油,而且有时(在受到挑衅很久以后,当已经没有人再考虑它时)会突然荒唐地和出乎意外地以十倍的狂暴爆发出来。
不过,怒气像其他任何一种激情一样,在许多场合是可以被谨慎的思考适当地加以遏制的。当然进行这种遏制需要某种男子气和自我控制。同时那个公正的旁观者有时也可能用那种冷冰冰的敬意——那种他认为仅仅是一种庸俗的谨慎的行为所应得的敬意——来看待它。但从来不会用他审视同类激情所用的那种充满深情的钦佩(当出于适宜感那些激情受到了节制,并且变得他自己能够容易理解和接受的程度时)来看待它。在前一类节制中他时常可以觉察出某种适宜度,而且如果你愿意的话,还能看出某种美德;但是那是一种比他在后一类节制中所常感到的激动和钦佩要差许多的适宜度和美德。
谨慎、公正和仁慈的美德只会倾向于产生最令人愉快的效果。关于那些效果,起初它们只有行为者才能感受到,随后那个公正的旁观者也可以同样地感受到。在我们对谨慎的人的品格的认可中,我们怀着一种特殊的满足感觉到他一定享受着他的行为时刻得到稳重、深思的美德的保护的那种安全感,而在我们对正直的人的品格的认可中我们怀着同等的满足感觉到一种安全感,那就是所有与他有来往的人,无论是邻居、同一社团或同一行当的人都必然从他的关切中知道他绝不会伤害或侵犯他们。在我们对仁慈的人的认可中我们完全理解和认同所有得到过他的好处的人对他的感激,而且同他们一起赞扬他的高度的功劳。在我们认可所有上述美德时,我们意识到它们令人愉快的后果和效用(无论是对实践这些美德的人,还是对其他的某些人)与我们对它们的适度感结合在一起经常构成了那个认可的相当可观乃至绝大部分。
但是,在我们对自我控制的美德的认可中对其后果的满足有时并不构成我们认可中的任何部分,而且常时只构成我们认可中的极小的一部分。那些效果有时可能是令人愉快的,而有时却又是令人不愉快的,尽管在前一种场合我们的认可无疑要比在后一种场合更加强烈,不过也不是在后一种场合完全被消灭了。最具英雄气概的勇猛可以毫无区别地用于正义的事业或非正义的事业中,毫无疑问在前一种场合它会受到更多的爱戴和钦佩,但是即使是在后一场合它仍然表现为一种伟大的和受人尊敬的品质。在这种勇猛以及所有其他自我控制的美德中光辉夺目的品质似乎总是在实现这种品质中所表现出的崇高和坚定,以及为了使其实现所必要的强烈的适度感,而其后果则常常是被人们所过于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