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有客人来,王平的父母早早就开始准备饭菜。菜式是简单的,但是菜里有一种浓浓的芝麻香。菜的做法,也很有地方特色。这些都是周克喜欢的。让他觉得有些不自在的是,一切准备就绪时,王平的父母都不肯上桌,只愿意躲在厨房里吃。柳如风、张东亮几个人轮番劝说,还是无法说服他们。
“王平,你亲自出马,把伯父伯母喊过来一起吃吧。”
“是啊,不来的话,我们真觉得有点喧宾夺主、鸠占鹊巢的味道,吃得也不安心。”
“那好吧,我试试看。”
王平笑着进了厨房,没过多久又出来了。
“算了,我们还是分头吃吧,我也说不动他们。他们说了,你们是大学生,和你们在一起吃饭不习惯。农村人自在惯了,随他们吧。”
“可你爸是小学老师啊,不算农民。”
“他是老师,同时也是农民,待人接物的能力,和我妈差不多。你们不要多想了,赶紧吃,要不饭菜都凉了。”
王平说完就带头上桌。大伙儿都饿了,也顾不了那么多,纷纷入座,很快就把桌上的食物扫荡一空。
“在这乡下,也没有什么娱乐活动,连电视都只有两个台。不如这样,我们打打扑克,玩斗地主。”
王平的建议得到了大家的认同,周克却说:“你们玩吧,我不会玩这个,我想出去随意看一下。”
“要溜达的话,我们明天再带你去,现在先打牌。都说天上九头鸟,地上湖北佬,我们湖北佬除了与天斗,与地斗,更与地主斗。在我们这里,最受欢迎的扑克游戏就是斗地主了,你既然来了,就应该学会斗地主,要不就白来了。再说了,你走了的话,就是三缺一了,这可是伤天害理的事情啊。”
周克无从推托,只得入乡随俗,在牌桌前坐下。王平父亲一直话不多,听说他们要玩斗地主,也自告奋勇说:“我可以给他当参谋。”
王平用带有浓重方言味的普通话详细地讲了斗地主的规则,周克很用心地听了,等到正式开始时,却还是觉得无从下手,都是他的“参谋”在替他出牌。如此玩了几盘,没有吃大亏,周克却终归是觉得没有什么意思,无法领略斗地主的乐趣。
“还是让伯父来玩吧,我真的想出去走走,这样你们也尽兴。”
“没关系的,你接着玩,再多玩几回合就熟练了。”王平父亲嘴上挽留着,双手却来回搓着,已经摆开了上战场的架势,完全没有吃饭时的羞涩。看到他兴奋的样子,王平也忍不住笑了起来。
周克在一阵乱哄哄的笑声中出了客厅门口。十月的广东依然温暖可人,而在那个村庄,已经颇有些凉意了。那里的白天和夜晚温差很大,白天里周克穿的是短袖,晚上出去的时候却不得不加了一件外套。
“你怎么也出来了?不继续玩牌了吗?”
是筱麦的声音。她正站在一个草垛前。
“这实在不是我的强项,我也不善于学习。”周克实话实说。
“不会,你只是不喜欢而已。”
“你呢?韩慧琳怎么没有和你在一起?”
“她在看电视。王平说的没错,在这乡下,真的就只有两个电视台。我本来也想看看电视,休息一下,但没有我喜欢的节目,我就出来了。”
“这里的夜色真美,比广东那边好多了。”
“嗯,所以我也想出来走走。” 筱麦望着周克的眼睛说,“不如我们一起吧。”
沿着灰白色的路向前走。其中一段,与河相近。路与河,都在弯弯曲曲地向前延伸。在这个时节,在这里,水落下去了,灰白色和暗青色的石块浮在水面上。河水清浅,清凉,清新,明亮如碎碎的冰屑。天上星光灿烂,天地间,也有一种宁静的美。周克有意无意地看了看身旁的筱麦,只觉得她的双眼也是悠远的苍穹,群星沐浴的大海。
走了一段路,他们又顺着原路折回。经过一条小巷子时,里面突然有一个黑影蹿了出来,从筱麦的脚边穿了过去。周克和筱麦都被吓了一跳,身后传来的那一声尖叫,让他确信刚刚过去的是一只猫。看筱麦的样子,仍是余悸未消似的,一动不动地在那儿站着。周克的手,突然被紧了一紧,低头一看,才发现是被她捉住了。再看她时,却已把手松开,脸上有几分不自然。
“我们赶紧回去吧。”她低声说道。
5
周克和筱麦在王平家一共住了五天。
回到学校后,他们在一起上课。课余,周克没有什么事情可做,照旧是练习网球。已经逐渐上手了,也开始慢慢地体会到网球这种运动的乐趣。筱麦则热衷于练习跳舞,经常参加学校的文艺演出。有时他们也相约见一见面,随意地走一走。周克以前就听说筱麦是湖北人,却是到了这时候,才知道她是土家族的。她还说,她有个亲戚在Z市这里,因着这层关系,她对这边的情况相对熟悉,如果周克有什么不了解的,可以找她。
听周克说他喜欢这里的农村,筱麦就带他到这个城市的近郊去了。那里有一条河,河面很宽,要借助渡船才能到对岸去。河中有绿洲,经常能看到各种各样的鸟。和喧嚣杂乱的市区相比,郊区的一切都是宁静的,是缓慢的。周克确实喜欢。也是在那里,他第一次吻了筱麦。
确定了恋爱关系后,两个人在一起的时间就更多了,也不再躲躲闪闪,而是以更自然的方式出现在大家的视野里。
他还和筱麦一起,品尝了一些湖北当地的特色小吃,例如热干面、米酒、桂花汤圆、小龙虾。
有一次看到周克吃小龙虾那么投入,筱麦就开玩笑说:“你和我在一起,不会是打着找女朋友的幌子找个免费导游,带你吃喝玩乐吧?”
周克愣了一下,过了片刻才回答说:“其实,我是因为你才开始习惯它们的味道。”
这话听起来有些煽情,却是发自内心的。她看看他的眼神,顿时觉得心头一热。
“是了,”筱麦又说,“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我们认识这么久了,还没有带你去吃过鸭脖子。”
“鸭脖子?这应该没什么好吃的吧?”
看到周克那惶惑的表情,筱麦忍不住笑了起来:“我觉得还凑合。其实在我的印象中,这里的人似乎也没觉得鸭脖子有多好吃,吃的人也不算多。现在成为一种风气,估计和湖北本地的小说家池莉有关。最近几年,池莉的作品很热,本地人也喜欢读。她在小说里经常写到吃鸭脖子的场景,有不少人,原来并不是十分迷恋这玩意儿,看了池莉的小说后,也无意识地把吃鸭脖子看作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了。”
“一个作家火了,作家笔下的事物也跟着吃香,可能这就是文化的作用。有时候,当一样事物成为某个地方的标记,它的作用和意义,常常会被夸大。比如在广东,有的人喜欢吃猫,结果很多同学见到我,都问我是不是也经常吃。问话的时候,眼神里是带着鄙夷的。其实,我从出生到现在,都没有吃过猫肉,狗肉也没有。”
“他们觉得难以理解也是正常,这里的人,特别喜欢猫和狗,觉得它们是家庭的一部分。有不少整天为生计发愁的人,都喜欢养猫,养狗。冬天里你到街上溜达一下就会发现,这里的很多狗,都是穿衣服的。穿唐装。有的比它的主人穿得还好。”
口腹之欲得到满足了,两个人便一起往校园里走。
筱麦仍然兴致很高:“我再给你讲一件好玩的事情。有一次我到武汉玩,曾听到两个人在公交车上吵架,吵着吵着,稍胖的那个招架不住,就对那个瘦的展开人身攻击说,我不和你吵了,没劲,瞧瞧你,瘦得跟热干面似的。有可能是这个比喻太有杀伤力了,那个瘦的,也很恼怒地回应说,别以为你好到哪里,胖得跟个汤圆似的。”
周克忍不住笑了。
“胖得跟汤圆似的并不好笑,可是说一个人瘦得像热干面,这倒是一绝。”
“是啊。还有,吃热干面的话,还是要到武汉去,吃最正宗的蔡林记。”
没过多久,筱麦就真的和周克一起到武汉去了。
“除了吃热干面,我们再计划一下去哪里玩吧。去看看黄鹤楼和长江,你觉得行不行?”
周克说好。
“有时间的话,我们再去武汉大学看看。我原来一直想着到武大去念书,不想最后竟然来了Z大。”筱麦有些伤感地说。
“那就先去武大吧。”
筱麦说的这些景点,还没有来湖北之前,周克就已经略有所闻,尤其是武大的樱花。这次和筱麦一起去,虽然不是樱花盛开的时候,武大的美,也已经足够让周克觉得震撼了,终于明白筱麦为什么会希望在武大念书。
回来的路上,周克认识了两个广东的同乡。
男的叫顾长风,女的叫蓝兰,都是Z大的学生,只不过顾长风在美术系,蓝兰在政法系。来Z大念书的广东人并不多,他们几个人遇着了,都有些高兴。听说周克是中文系的学生,喜欢写诗,顾长风就更高兴了。看到他兴致这么高,周克自我调侃说:“那以后见面的话,我们就只谈诗歌,不谈美术。我没有画画的天赋,以前尝试着画马,最后总会画成驴。”
汽车到站了。顾长风还没有尽兴,强烈主张大家一起吃顿饭,以便加深了解。
在饭桌上,他们又说起广东人吃猫的事情。
顾长风说:“我对吃猫没有什么兴趣。广东有一道菜,叫‘三叫’。就是蘸着调味料生吃老鼠。调味料倒不是十分讲究,椒盐、海鲜酱,哪怕是一般的酱油都行。可是作为原材料的老鼠却马虎不得,必须是生下来才三两天的小乳鼠,最多也不能超过五天。这种小乳鼠还没有长毛,甚至连眼睛都还来不及睁开,整个儿粉嘟嘟的,非常可爱。你把它放盘子里,用筷子去夹它,它会“吱儿”地叫一声。你再拿它去蘸点调味料,又会叫一声。放在嘴里轻轻一咬,它又会叫一声。‘三叫’就是这么来的。”
筱麦不由得搂住了周克的手臂:“这也太残忍太恶心了,看来我以后还是别吃粤菜了。”
“他就是吓唬你而已,千万别上当。其实粤菜里文明的做法多的是。长风这人也真是的,吓唬谁不行,偏要吓唬我们筱麦。她可是要嫁给周克,做广东媳妇的,你吓得她不敢吃粤菜,这不是破坏别人的家庭幸福嘛,赶紧道歉。”蓝兰说道。
“但是这‘三叫’真是蛮过瘾的。我还喜欢把猫和老鼠放在一起吃。先吃‘三叫’,再吃猫。”顾长风还是故意使坏。
蓝兰不由得白了他一眼:“这搞艺术的人,坏毛病就是多。”
6
进入十二月,气温骤然下降。
Z市的冬天不算太冷,一般是在零摄氏度左右,可是和黑龙江那样的地方相比,也许在湖北过冬更难熬。理由很简单:在湖北过冬,室内通常是没有暖气的。
对于周克来说,难受的不是寒冷,而是跟随着寒冷而来的孤独。冬天里常常有雾,每每到了夜晚就降临,又这么浓。这是周克从来没有见过的。他的心情常常不好,特别是筱麦不在身边的时候。最为难受的是,他难以在睡眠中度过漫漫长夜。这种天气让周克很不安,难以入睡,睡着了,也常常会在半夜醒来。夜,那么深,一旦醒来,周克就再也无法入睡,更不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
他最终决定搬出去住,和筱麦商量着在学校附近租了一间房子。在寒冷潮湿的晚上,他终于可以自由地把筱麦留在他身边了,终于可以安安静静地躺在床这一可供睡眠的船上。周克偶尔还是会在夜里醒来,可是他总是很快又睡着。那是一段安稳的生活,周克所做的,也是安稳的梦。
寒冷的天气一直在持续。周克待在网球场上的时间比以前少了很多,筱麦也很少跳舞了,两人彼此相依的日子,逐渐多了起来。上课之余,筱麦开始练习打围巾。她给周克织了一条淡蓝色的围巾,还有一对暗绿色的手套。
有时候,他们也会和顾长风、蓝兰一起聚一下。顾长风家里是开餐馆的,按道理,饮食方面不至于太差,就像屠夫的饭桌上往往少不了肉一样。顾长风的样子看起来,却是营养不良似的。他的五官和身高都属中上水平,可惜人实在太瘦弱,颧骨突出,看起来有些吓人。他的同学里面,便有人开玩笑说他长得像凡·高。因为他喜欢诗歌,又很文艺地喊他“瘦哥哥”——诗人海子就是用这个词来称呼凡·高的。
这“瘦哥哥”和蓝兰是在来Z大的火车上认识的。坐在广州站的候车厅里等车时,他就留意到蓝兰了。蓝兰长得不算高,却是细腰丰乳,有点徐若瑄的韵味,让过往的人一步三回头。
等到乘务员开始检票上车,顾长风才发现,他和这个美女在同一个车厢。两人之间,原本隔着三两个座位。可能是因为蓝兰长得颇为养眼,周围的几个民工都忍不住盯着她看,近水楼台的那一位,还问她到哪里去,有男朋友了没有,能不能给他留一个电话号码或QQ号。
听到她说要到Z大,顾长风就忍不住去认亲了,说他也是Z大的学生。蓝兰也有些高兴,接着问他在哪个系。顾长风回答说,在美术系。蓝兰照旧是挺高兴的,她说她原本也喜欢美术,只不过因为爸妈都是公务员,非得让她选一个对考公务员有帮助的专业,她就只好选了法学。
坐在顾长风对面的,是一位大妈。她一直在广东那边打工,这次终于请到几天假,可以回家看看留守乡村的孩子。看到他俩这样聊天辛苦,也影响到其他人,她便说可以和蓝兰换个位置。蓝兰很高兴地答应了,又和顾长风面对面地交流了一下来上学的感受。
到了下半夜,顾长风和蓝兰都困了,先后趴在桌面上睡着了。也不知道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顾长风伸出双腿,把蓝兰的腿给夹住了。可能是因为当时车厢里的空调太大,有点凉,也有可能是蓝兰睡得太沉,错以为顾长风的腿是被子,便一路让他夹着,还配合地往顾长风那边伸了伸。
在火车上趴着睡觉是很不舒服的,天刚蒙蒙亮,蓝兰就醒了过来。发现自己的双腿正被顾长风夹着,她想都没想就收了回来。顾长风也跟着醒了。两个人都有些不好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