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日下午1时30分,在杭州滨江区的一个住宅小区,一个两岁女童突然从十楼坠落。吴菊萍奋不顾身地冲过去,用双手接住了孩子。小女孩得救了,吴菊萍却手臂骨折,受伤严重。吴菊萍被人们称为“最美妈妈”。
处理人与人的关系,最能看出中国人的心态。对待他人,不同的人会采取截然不同的两种态度:有些人为一己私利不择手段,心中只有自己;有些人却处处为别人着想,心中充满了爱。这两种态度恰与宫廷文化的“明争暗斗”和中国传统文化中“仁爱”的两种形式相吻合。瞬间的行为,往往是人性最真实的表现。案例中两个人的瞬间行为,为什么差别如此之大?
检察官:胡某的行为,形式上表现出的嗔恚性,实质上是由居高临下的心理所导致。试想,如果胡某不是某行政单位工作人员,其如何敢对看车人苗某施以暴力?如果她的领导错误地责罚了她,她敢动手打领导?虽然是一时的冲动,表现出的却是人的基本素质。因此,对这样的人,口头教育已经没有效果,只有运用法律手段对其强制性教育。
律师:我觉得你这样定性,完全是臆测和武断。胡某有可能平常是个不错的人,只是一时激情,触犯了法律。一个人的行为,受当时情绪、环境、对方态度等多种因素影响,不一定就是其人格有问题。而吴菊萍,能肯定地说,平常是个极为善良的人。如果不是这样,不会在来不及思索和判断的一瞬间,本能地救了孩子。我觉得颁奖词写得准确:危险裹挟生命呼啸而来,母性的天平容不得刹那摇摆。她挺身而出,接住生命,托住了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传统美德。这里面用的“母性的天平”,十分准确。
法官:人在成长过程中,不断地接受着教化,遵守着社会规则,信守着社会价值。这个过程,是人的自然性逐步弱化、理智性不断增加的过程。当教化、规则、社会价值等,被一个人接受后,就逐步成为固化的思想和认识,并支配着其行为。两人瞬间的举动,完全可以反映出她们接受社会文化影响的程度。胡某虽然是某行政单位的工作人员,但其内心里并没有真正接受仁爱的教化;吴菊萍虽然只是个普通公民,但她可能受到了良好的传统文化的熏陶。
仁爱才会让人仰望
石某同高某系同居关系,2006年生其长子。石某有多年赌博习惯,家里的钱被输光,外面还有负债。2009年高某再次怀孕,石某就多次劝说高某在孩子出生后将其卖掉。高某不同意,石某就对其进行殴打、威胁,高某被迫同意。2010年6月他们将刚出生不久的小男孩以五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别人。石某获赃款后将其中大部分用于赌博。
张平宜曾经是台湾《中国时报》的资深记者。2000年,为了采访大陆麻风康复村的现状,她来到四川省西部一个叫大营盘的小村庄。2002年,她履行自己的承诺,为村庄小学兴建了崭新的教室。此后她辞去百万元年薪的工作,在海峡对岸开办“中华希望之翼服务协会”,致力于大营盘麻风病人的子女教育。十一年来,在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越西县,张平宜将一个供麻风村子女上学的教学点一点点地建成完善正规的学校,2005年至今已培养百余名毕业生。
虎毒不食子。对于自己的孩子,无论什么类型的人,都应该是爱的。两个对待孩子的案例,一个为了赌博,把自己的亲生子以五万元卖了,而另一个为了别人的孩子,放弃了百万元年薪,真让人看不懂。这两个案例有着怎样的人性启示。
检察官:像石某就是被赌博的痴性控制后,导致人性的泯灭,连兽性都不如。而张平宜受过良好的教育,所以懂得爱人。我不主张人生下来就具有特定的人性。假如一对双胞胎,一个从小被国外人士收养了,一个留在中国,在不同文化背景下成长,若干年之后会有不同的表现。大家熟知的“狼孩”的故事,更说明了生之初,就是一张白纸。再如平时都是谦谦君子,而为了需求和欲望,则可能一反常态,这是剥下虚伪面具时展示出的人性。这足以说明,净化人生存的环境十分重要。
一个时代的社会环境,塑造着一个时代的人。人性虽然通过个体表现出来,而实质上反映的是一个时代的属性。也就是说,我们不能很孤立地去分析人性,而应该站在社会角度上去看人性。正如中西方由于历史背景、文化、制度等差异,对人性的理解也有差异。
人性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关注内容。在古代,倡导的仁义礼智信,就是当时人性修养的最高标准。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对人性的认识会改变。毛泽东时代,讲的是毫不利己,专门利人,人们遵从奉献社会的标准,谁要是自私,会人人共愤,所以有不少人做了好事,决不留名。到了现在,说老实话、做老实人、办老实事,被认为太傻。这些就是人的时代性的例证。
律师:人性具有阴阳二重性。这让我想起“太极图”。事物多可分为阴阳两部分,此消彼长,变化无穷。人性也是如此。就善恶而论,人性中二者皆有,而且统一于一个人之中。当善的一面占主导地位时,就显出“君子”的一面;当恶的一面呈主导时,就显出“小人”的一面。我们生活中常发生这样的事,某某人看起来很不错,深受大家喜欢,可是,竟杀了人。其实这是人性中宽容与仇恨二重性变化的表现形式,当宽容到了极限,仇恨就表现出来了。再举个最俗的例子:无论男女,如果条件允许,在美色面前,无不动心的。古人云:万恶淫为首,论迹(行)不论心,论心无好人。这就是说,有的可以达到坐怀不乱(不排除内心乱),有的就顶不住诱惑。这其实就是人性中贪欲与节制的表现形式。我们常说的修身养性,实质上是把人性中坏的一面掩盖起来,表现出美好的一面。
法官:人在满足欲望的追求中表现出的差异,实质上是思想和认识的差异。了解一个人,最主要是了解其思想和认识。因为人的自然性基本是一致的,个性差异在于理智性。人自身遗传因素,也会产生行为差异,但它是在受思想和认识支配下的差异。张平宜就是认识了爱,践行了爱。懂得了这些,我们就知道了如何控制自我的行为。所以,我的判词是:人真正的高大,不是有多少钱、多高地位、把多少人踩在脚下,而是他的品质让人们仰望。真正信奉了儒家文化“仁爱”思想,中华民族就会让世界仰望。
天使能平复心灵
从人们满足需求和欲望出发,常见的人性表现形式有:自利与他利、同情与嫉妒、仇恨与宽容、虚伪与真诚、贪欲与节制等。有了天使般的心,才会有他利、宽容、真诚和节制。
人之初性本善还是性本恶的争论,已被人本身就是天使和魔鬼、理性和感性、人性与兽性统一体的理论所取代。正如飞机上打架的事,不能说打架者本身有多坏,当其人性中感性大于理性,魔鬼的一面大于天使的一面、人性恶的一面大于人性善的一面的时候,就会出现本能的冲动、暴躁,从而做出事后连自己都觉得惭愧的事。如何让社会多一点理性、多一点善良、多一点宽容、多一点真诚,让人性熠熠生辉呢?
检察官:人生重要的是把握好自利与他利的关系。中国人最不可放弃的竞争是“争口气”,也就是“争面子”。这种思维,就为损人利己奠定了理论基础。人们在面对死亡威胁的时候,谈自利和他利的问题,就现实多了。因为这时已经不再争斗,所以有“人之将死,其言也善”的说法。
古人云:仓廪实而知礼节。如果连生存都保证不了,让人性中只有他利而无自利,显然是不可能的。在法律上,允许正当自卫和紧急避险,应该说是尊重人性的规定。但是,即便是为了生存,人们自利也应该有个限度,超越了这个限度,完全为了自利而不顾他利,甚至给别人的生存造成威胁,就是道德问题甚至是法律问题了。中国有赞扬舍己救人、舍己为人的传统思想。所以,即使为了生存,在自利时也应兼顾他利。
最可怕的,是为了凌驾于别人之上而损人利己,甚至损人不利己。翻开历史,处处是为名利、地位而争斗的故事,所以我一直认为,要封杀宫廷文化,不能再教唆人们如何明争暗斗,不能再让文化糟粕继续传播。因为现实生活中,高层次的斗争,都是为了把别人踩在脚下。复仇文化,“以牙还牙”“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杀父之仇,不共戴天”“有仇不报非君子”,等等,是中国民间的争斗形式。“冤冤相报何时了”、“一笑泯恩仇”,是中国人对复仇文化的反思。
律师:人生重要的是以同情心代替嫉妒心。有竞争就有胜利者和失败者。当别人超越自己的时候,是嫉妒还是祝福,抉择中体现了人性。在现实生活中,有多少失败者,愿意用正当手段去取得下次竞争的成功?当自己成为失败者后想用极其卑鄙的手段甚至暴力以报竞争失败之仇,嫉妒的怒火燃烧了人性的良知,殊不知这会让自己败得更惨。当自己是胜利者的时候就趾高气扬,把世界都看成是自己的,给个支点,就能把地球给撬起来,殊不知这就是人生失败的起点。同情心,是人性中不可缺少的,悲天悯人的情怀,能让人们更加冷静,不至于在胜利中迷失,在失败中自弃。
竞争,是社会的推动力。但是,竞争的方式,却是人性的表现。我们常说美国的竞争方式,用“我比你更好”来证明自己;而中国之争,“我不好,让你更不好”。前者能够成为动力,后者则成为阻力。也就是说,中国式的竞争,是嫉妒,这种文化应该反思。
法官:最难处理的关系是虚伪与真诚。它是人性中表现形式最多的,也是最难把握的。中国文化从来讲究中庸之道,喜不形于色,怒不露于表。有话藏在肚里,有恨恼在心里,谓之成熟。如果直率,就会被认为是幼稚。儒家文化又讲仁义礼智信。信,是人的基本道德规范。既要隐藏自己,又要做到真诚,究竟什么是真诚,什么是虚伪,什么是成熟,什么是幼稚,着实让中国人在现实生活中难以找到一个“度”。
当诚信成为极大的社会问题的时候,就不得不反思当前的文化影响,重新寻找人与人之间的真诚。“诚”,一个言、一个成,意指言必行、行必果。真诚还要求对人要付出真心,即心意是善良的。由此可见,真诚,既论心又论行,言行一致,心行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