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一中学,初二年级的小龙是一个学习成绩非常不错的孩子,但是他非常喜欢作弄人。
一天,小龙的叔叔在自家菜地里打死一条长约70厘米的菜蛇,遂拖回挂在院内树杈上。清晨天色尚未大亮,小龙照例去扫院子,猛然抬头见到树上的蛇,吓得转身就跑,大呼小叫,当听说是死蛇时,他转开了脑筋,想到前几天被邻班学生小刚欺负的事,就决定用这死蛇好好吓吓他,于是死蛇就被装进书包带到了学校。
因没见到小刚,喜欢捉弄人的小龙,趁同桌女孩小林去交作业之际,将死蛇放进她抽屉里。女孩如往常一样打开抽屉取书,猛然,她尖叫一声,向后倒退,两眼圆睁,脸色苍白,手指向课桌,却说不出一句话,随即倒在地上。经抢救女孩小林虽苏醒了,可无论如何也不肯去学校了,夜里经常尖叫,白天则躲在家里不肯出门,精神已有些失常了。
在上述的案例当中,小龙的行为系未成年人侵犯他人身体健康权的行为,应由其父母承担对受害女孩小林的赔偿,并承担今后治疗的医药费等一切费用。学校在本案中不存在过错,不承担责任。
小龙在本案中以死蛇来吓他人,导致小林精神恍惚的行为,是一种民事侵权行为。但是,由于其未成年,应由其父母承担赔偿责任。所谓民事侵权行为指侵害他人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广大的青少年朋友要切记,不能用一些恶作剧来报复他人;当遇到有人欺负自己的时候要采取合理合法的行为,而不是恐吓或者是拿令人害怕的动物以及容易对身体造成伤害的工具来吓唬同伴,以免造成像小龙一样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