坎坎伐檀兮,寘之河之干兮,河水清且涟猗。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廛兮?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貆兮?彼君子兮,不素餐兮!
此诗共三章,这是第一章。下面二章叠章重唱,只改动了几个字,意思基本上一样。
这首诗,以前很多人都解释为劳动者对剥削者不劳而获、坐享其成的责问,这恐怕不太确切。应该指出,在《诗经》的时代,所谓“君子劳心,小人劳力”(《左传》),“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孟子》),在社会的一般认识中,原是名正言顺,天经地义的。在物质上、精神上都受到严重奴役的奴隶们,能否清醒地否定当时社会公认的这种原则,本身是个问题;即使有人认识到并表现出来,这样的诗也不可能被诸侯和周王朝的乐官照样容纳,成为贵族子弟日常诵咏学习的对象。《诗序》解此诗,谓“刺贪也,在位贪鄙,无功而受禄”,应该是正确。也就是说,诗人还是从社会公认的原则出发,认为“君子”居其位当谋其事,“无功而受禄”就成了无耻的“素餐”——吃白食。末句“彼君子兮,不素餐兮”,是讽刺的笔法。事实上,“君子”们尸位素餐,倒是极普遍的现象。以他们声称的原则,讽刺他们的实际行为,这本身已经很深刻了,不必再加以拔高,以至脱离了原意。
“尸位素餐”,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占着茅坑不拉屎”,就是“不作为”。拿了纳税人的钱而不作为,乃是一种职务犯罪行为!
原文
坎坎伐檀兮,寘之河之干兮,河水清且涟猗。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廛兮?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貆兮?彼君子兮,不素餐兮!(《魏风·伐檀》第一章)
注释
坎坎:伐木声。寘:同置。干:岸。猗:语气词。廛:户,收租计量单位。县(xuán):同悬。貆(huān):猪貛。素餐:吃白食。
今译
坎坎地砍伐青檀啊,把它们堆上河岸啊,河水清澈而微澜啊。不从事稼穑,怎么见你取了谷子三百廛啊?不出门狩猎,怎么见你院子里挂满猪貛啊?他们这些君子啊,不会尸位素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