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孟氏使阳肤①为士师,问于曾子。曾子曰:“上失其道,民散久矣。如得其情,则哀矜②而勿喜。”
“注解”
①阳肤:传是曾子的学生。
②矜:同情,怜悯。
“译文”
孟氏任命阳肤做典狱官,阳肤向曾子请教。曾子说:“在上位的人离开了正道,百姓早就离心离德了。你如果能够审出案件的真实情况,就应当怜悯他们,而不要自鸣得意。”
“边读边悟”
上行下效,如果当官者不走正道,那百姓就会民心涣散,作奸犯科的人就会很多。所以,犯罪现象不是单纯的个人品质问题,而是与社会根源、家庭背景、学校教育等等有着直接的关系。因此,我们对待犯人要教育改造,动之以情,使他们从罪恶的泥潭中走出来,重新做人,而不是因为抓住他们就自鸣得意,把他们重新推入犯罪的深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