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心韵
我想说的是,我所在的城市河网密布。同时,我所居住的地方也拥有一点点神奇的色彩。它的怀抱里揽着十一座风格迥异的教堂。如果你有幸登上了其中一座教堂的钟塔,那么你就会发现我们的城市同时也伤口密布,河流覆盖在伤口上悄悄地治愈着它们。
褐好舅妈大概就是被这样高大神圣的教堂绊住了脚步,她迫切地想要留在这个能够让她清早便扛着相机去教堂周围取景的地方,因此她嫁给我的舅舅。寇薇是他们的孩子,在某些方面,寇薇更像她的妈妈,这个女孩和她的妈妈都天生抱有对宗教神秘气氛和肃穆感的执迷。
舅妈后来死于城市中纵横的河流,她在一次与舅舅寻常的吵架后走上了一座教堂的钟楼,这时的教堂比以往略微少了一些庄严。我一直在想俯视下方的褐好舅妈是否有一点点的动摇,因为站在高处的人们就像是天使,他们默默地看着脚下忙碌的人们,送给他们祝福,并随时准备好降落人间。但她还是让瘦弱的影子支持自己毅然站立着,直到发现了河流的一个交点,它们在陌路之后无比欢悦地奔往同一个方向。她走到了那个点,落入水中的动作极像电影中的慢镜头。这些都是表姐寇薇告诉我的,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把这件事对那时还不满十岁的我讲述。
我在听完这个故事后飞一样地奔跑回家,对正在做饭的妈妈语无伦次地复述着寇薇说过的话。我敢保证同样的内容被我重复了一遍又一遍,它们绝对要比每秒24帧的动画片更加冗长。妈妈带着少量的油烟味对我微笑,她说:“褐好舅妈不适合我们的生活,她是离神很近的女人。”
可惜我的舅舅不是神,他只是个计程车司机。在失去舅妈后他将自己那辆被漆成绿色的车子歪歪扭扭地开进了另一座城市。
在舅舅和寇薇离开期间有一件事情值得一提:我们一家搬出了原来的房子。我是在教堂附近长大的孩子,它们的庄严与压迫感始终笼罩着我,必须承认,教堂能够使所有人感到安宁。
我们搬到了我中学的对面,那里嘈杂,看不见一座教堂。夜晚的时候我总能听见“吱吱”叫着的生物匆忙穿梭于我的房间,窗外偶尔还会有男人拿啤酒瓶追打女朋友的声音。我知道这里的一切都未受到过教堂的洗礼,因此它们失去了优雅。
十一月的时候,寇薇回来了。也是在十一月,晚自习在我们的学校流行起来。天已经完全地黑了下来,我发现寇薇站在校门口等我,她的脖颈从连帽衫的领口处伸出来,修长。重点是她脖子上的项链,在这样寒冷的冬天她仍然高傲地把自己的脖子全部露出来,脖颈是她身体中最美丽的一部分,它的美丽太甚,寇薇用一条银色的项链锁住了它。项链的坠子是一个有趣的图案,可我没法形容它,它太抽象,有点类似于波洛克杂乱无章的绘画作品。
我知道了舅舅和寇薇将要在我家住上一段时间。舅舅站在学校对面的那条街上,当我走过去的时候他拥抱了我。
“伍月,好孩子,你已经长得这么高了。”他说。
“寇薇你看,妹妹是不是快要和我一样高了?”他又拉着寇薇的胳膊说。我看见有细微的厌恶从寇薇的眼里升腾起来。
舅舅自顾自地喋喋不休:“寇薇非要像她妈妈那样每天想着这些教堂,所以我们才又回到这里,像你们这样的小女孩子脑袋里是不是只盛着这些东西?还有,伍月,从今天起我们就要住在一起了……”
我们甩开了舅舅。寇薇走在我前面,影子很干脆而不是在地面上摇摇曳曳,她单薄的身子像一柄锋利的刀子划开我的皮肤,于是我身体里流动的充满压抑、烦恼与纠结的血液汹涌地向她流淌过去。
我把有关苏沐阿姨的事情告诉了她。苏沐是爸爸的同事,她隔一段时间就会来我家吃饭。周末的时候她的汽车会准时停在楼下,载着妹妹和我出去玩。后来她也会顺便捎上爸爸,不对,应该说是爸爸载着我们,苏沐阿姨坐在副驾驶位上,爸爸每次都要提醒她系安全带。阿姨用她那能够定时的相机为我们四人拍照,站在照片里的我们都傻傻的,而且每次的照片看起来都像是张全家福,就好像是苏沐阿姨、爸爸、我和妹妹组成了一个家庭。
在我们摆好造型拍照的时候,一个卖花的小姑娘走过来,重复着千篇一律的话:“先生,您太太长得真漂亮,买一支玫瑰送给她吧,一朵玫瑰代表‘你是我的唯一’。”她说的是苏沐阿姨。令我惊讶的是,爸爸真的买了玫瑰,并且不是一朵,他买下了小姑娘手中所有的花,他从中抽出一支,交给我:“这是给你妈妈的。”剩余的花都送给了苏沐阿姨。
我想起了爸爸的太太,她现在一定在厨房里忙碌着,等待着苏沐阿姨和我们一起回家,气喘吁吁地坐在桌前吃她做的饭菜。如果我没记错的话,爸爸送的那朵玫瑰花后来被妈妈插进盛有少许水的花瓶里,妈妈剪去花茎上的刺,使它显得更有精神。花朵枯萎之后妈妈就把花瓣夹进了书里。
妈妈是聪明的女人,她一定比我更早就发现了一些事情。但她同样是个智慧的女人,她知道怎样处理事情,那些不足以构成战争的事可以无须理会,她永远不会像我那样幼稚又尖锐地面对问题。
但无论如何,我开始讨厌苏沐阿姨了,她手中拿着的玫瑰花总是凭空浮现在我面前的空气中。不管发生什么,我永远和妈妈站在同一个队伍中,当下一个周末到来时,跟在爸爸身后下楼走向苏沐阿姨的只有没心没肺地欢呼着的妹妹,她什么都不懂。苏沐阿姨在楼下大声地对我喊:“伍月,你怎么不下楼啊,我们不是说好了要一起去玩吗?”
“我不去玩了。”我在窗户上看着他们说,我的声音里带着黏稠。我太想出去玩了,但我把两只手都放在窗下,我狠狠地掐着自己。眼泪像澎湃的雨水,我恳求它们赶快终止。
“不要管她,她就是喜欢发小脾气。”我听见爸爸的声音。
穿着围裙的妈妈从厨房里走出来:“好了好了,不要耍小性子了,快和阿姨他们一起去玩。”她也这样说。这个世界上几乎没有人能够知道我的心里在想什么。
寇薇是很好的倾听者,她听我讲完了整件事,并没有评价什么,当然我需要的并不是别人的评价。两天后的晚上,寇薇就见到了苏沐阿姨。
苏沐阿姨帮我把碗筷放在面前,我没有向她道谢。我以为先批评我的人会是爸爸,但没想到舅舅抢在爸爸前面呵斥了我,他的眼睛里有苏沐阿姨的影子,如果说其他人在他的世界里都是黑白电影中的一部分,那么苏沐阿姨就是唯一绚丽的色彩。你应该能够想到一个随时破口大骂的计程车司机突然勒令自己在整个晚饭期间都装作文质彬彬地同一个女人谈话,有多么突兀。
我不知道这样的舅舅能否征服苏沐阿姨,我祝福他。
表姐今年15岁,她15岁的生活像所有人那样辛苦忙乱。我喜欢在晚上到她的房间里去,她的桌子上永远有许多关于教堂的影集,其中一本薄薄的,苍白的封面,圆形的画面,墙壁向上弯折,寇薇说这是一个颓废的摄影师送她的,他在自费出版了这本影集后就开始沉迷于酒精。我知道寇薇的愿望一定不会只在这些平面普通的照片上,她的梦想是米兰大教堂,“束缚与自由”——她多次这样形容它。
窗户像一面镜子照出了我和寇薇的样子,模模糊糊,是我喜欢的样子,因为大体看过去,我和寇薇都很美丽。
我还注意到寇薇表姐的柜子从左数第二格里藏着一叠有关凤凰城的照片,那次是褐好舅妈和她一起的最后一次旅行。褐好舅妈是水一样的女人,凤凰城永远也驱不散的潮湿、早晚荡漾着的江水,还有树立在石板路旁的店铺,这些一定都是最能够打动她的东西。我甚至能够想象那时的寇薇有多么地幸运,她用双手举着她母亲最珍贵的相机,然后不需使用适当的光圈,也不需再调整焦距,就这样用一根手指按下快门,让面前整个世界都软绵绵地又隐隐约约地出现在底片上。
寇薇像她拍摄过的照片一样拥有莫名其妙的魅力。我接近她们后心里渴望的便只有一次漫长的旅行。然而现实中寇薇并没有朋友,她在关键时刻的处事总是太坚决,比如她在教室里把男生们给她写的情书撕得粉碎,她总喜欢把这些小事看得太郑重。这并不能怪她,在褐好舅妈从人间跳到河里去的同时她这样的性格就被自然而然地确定下来,她只能这样。
“伍月,你有喜欢的男生吗?”有一次寇薇突然转过身来问我。
在那个年纪,我很容易毫不自觉地把秘密告诉别人,但不知道为什么,那次我没有。寇薇长长的睫毛静止在风里,“放心,伍月。”她说。我不知道她究竟让我不要担心什么,但我还是莫名其妙地安下心来了。
我第一次注意到小簖是在十二岁,又或者是十三岁?总之在那段连年龄界限都极其模糊的时间里,小簖的出现反而成了一个里程碑。
搬家之后我平静地度过了许多个月,每一个老师都在用同样的语调讲课。我偶尔走神,把头偏向窗户的方向。幸运的话我会看见在阳台上晒衣服的妈妈,她穿着醒目的衣服,站在泛着霉的阳台上。我知道如果我们没有搬家,现在她应该待在明亮的落地窗前而不是站在这样小小的爬满暗绿色霉菌的地方。都是因为我要到这里上学,一家人才不得不离开原来的住处,缩手缩脚地住在这里,但我却仍然无法喜欢上我的校园生活,包括我精明而又无知的同学们。
小簖在他们中绝对是不一样的,我对此深信不疑,最重要的一条理由是,小簖总能在任何必要的时候露出静谧而不沾浮躁的微笑,包括同我讲话时。在他嘴角上扬的同一时刻,我总会把自己想象成头发枯黄的Cosette,小时候我一直把《悲惨世界》当作童话来看,尤其是当珂赛特得到冉?阿让送的洋娃娃时,我突然高兴起来——冉?阿让终于千里迢迢地赶来,为了拯救陷入不幸中的珂赛特。
世上总会有一些人能够毫不生硬地用假装出的温柔来征服别人,像小簖。他的身边永远不缺少各种女孩,她们统统一厢情愿地伸出热情的双臂想要拥抱小簖,我不确定自己是否也能够放低姿态加入她们,我仍然像珂赛特怀抱洋娃娃那样铭记着小簖的微笑,我多渴望被人喜爱。
五月是我们城市的雨季,周末的时候苏沐阿姨渐渐不再开车带妹妹出去。舅舅开始进厨房帮妈妈洗菜和整理晚饭的食材。不久以后他开始将厨艺精湛的苏沐阿姨定时带到我家做她拿手的麻婆豆腐。这时正好有一个叫镍戈的男孩取代了她的位置,他骑着自己的摩托车在楼下等待寇薇,他的摩托不够狂野,阳光下他的脸也并非那么帅气,但是这些都不重要,留在我记忆里的总是他与寇薇一同离开这条街道时追在他们身后飞扬着的尘土和风。几乎每个下午,镍戈吹着口哨站在楼下时,姐姐都在用戴着手表的那只手拼命写字,她的字写得很好看,密密麻麻地爬满了厚厚的练习题册。只有消灭掉整整一章的数学题她才会向窗外看一眼,她的目光凝滞在厚厚的镜片中,这大概就是她每次出门前都要摘下眼镜的原因。然后她迅速地穿好衣服、背上包,摇摇晃晃地走出门去。脖子上的银项链在她走出大门的一瞬间折射出不可思议的极亮的光。
我总是想象寇薇和镍戈会在一个有很多人的公园中来回走动,或者在某一座教堂前停下来,寇薇并不是因为信仰才爱上教堂,她喜欢的只是神圣,大概就类似于教堂在雨幕中给她和镍戈带来的模模糊糊的冲击。可能会有雨点降落到他们的雨伞上,看一对朋友一同在雨里冒冒失失地前行,他们苍白的生活太需要一点色彩来装饰了——我更愿意相信镍戈是寇薇的朋友,镍戈看寇薇的眼神不是喜欢,他的眼睛里并没有炽热的火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