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我十七岁以前只崇拜过一个男人,他叫马达。我崇拜他这件事他并不知道。马达是我的发小。虽然我承认他只是比我高一点帅一点然后成绩好那么一点点,但他确实挺牛的。起码在我和一帮初一男生谈论铠甲变身的时候,他已经特气定神闲地捧着一本《瓦尔登湖》在操场上吸引一众少女的目光了。到了高中当我开始读火得一塌糊涂的郭敬明的小说时,他又早早地翻看一本不知道讲什么的英文原著小说,在我身边孜孜不倦地装逼。
除此之外,马达还是个很中性的人。我所说的中性并非体现在外貌特征上,而更多地表现在处事态度上面。比如他评价一样事物的时候,永远都是“一般”“还行”“不错”之类不痛不痒的词。像“超级”“非常”这种感情丰富的词语他用得极为慎重。最近一次我听到他个人情感极其强烈的一句话,还是一年前他跟他女朋友刚分手,当时凌晨两点半他把我招呼出门,半夜坐在雁鸣街的马路上唱《花房姑娘》,一边唱一边流眼泪,末了大喊一句:“我他妈心都要碎了。”站在一旁的我被吓得不轻,惊讶程度不亚于我小时候看《动物世界》,眼睁睁地看着一条蟒蛇生吞了一头公牛。
话说回来,自那次分手后马达再也没有交过女朋友。但更要命的是,恢复单身的马达,身上逐渐流露出的理科男特有的禁欲气质,吸引了一大批前赴后继的少女的追求。看着他课桌上每天花样百出的点心和奶茶,我只能一边感叹世态炎凉,一边慷慨地为他解决一桌的麻烦。我也不是没有问过他为什么眼界这么高,其实在那一帮少女里还是有几个眉清目秀,同时各方面出色的姑娘。但那一次他放下手里的化学竞赛一本正经地看着我,不无认真地说道:“我还是忘不了林笛。”当时我的心里有一万只草泥马在狂奔,想像对着没出息的儿子的老母亲那样痛心疾首地骂他几句,可话到嘴边只剩一句叹息。
(二)
终于说到她了,林笛。
我认识的漂亮女孩不多,林笛算一个。
我和马达第一次见林笛是在高一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上。学校社团组织在白川的世纪广场派发环境教育宣传单,我和马达为了学分也被拉了进去。当时林笛作为高二的领队,走在队伍的最前面。看到林笛的第一眼,我和马达就不约而同地达成“刚刚那个背红色双肩包的姑娘长得确实不错”的共识。马达说觉得林笛像他心目中《挪威的森林》里的直子。我没看过《挪威的森林》,也不知道谁是直子,但我觉得林笛很漂亮。这种漂亮就像是春日一湖澄澈清透的水,一片樟树叶落在水面上荡起了层层涟漪。虽然连我自己都觉得这样的比喻有点奇怪。
然而不得不提的是,一天下来我们俩也没和林笛搭上什么话,除了期间她作为学姐对每个学弟表示平等关怀的那几句“下午发完传单高一的可以先回去”“渴的话去买几箱水,回来找社团报销”之外,再无其他。
结束后我和马达一起回家。一向话少的他少有地话痨起来,一路说个没完没了。比如他跟我说我今天的运动裤衬得腿长,他昨天看了皮特的电影被他的马脸深深震撼,或者是他觉得他妈烧的狮子头大不如从前了,等等。好不容易把能说的都说完之后,我俩很默契地保持沉默。
后来的后来,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不断地回忆那个下午。马达的头上散发着新鲜的板寸的味道。他的T恤是白色的,因为流了不少汗,几处衣服服服帖帖地粘在后背上。说完话后他露出一点懊恼的意思,但随即巧妙地隐藏,专心致志地推着自行车。我的耳机里放着Maroon 5的《She will beloved》。路边公厕里走出一个捂着鼻子的中年男子,在路边长吁一口气后,把浓痰准确无误地吐到了花丛里。远处是无尽的马路,云彩在尽头燃烧,用海子的话说像耶稣诞生的马厩里牵出的两匹燃烧的马。
当初的我们就想日子是长的,向远处无限延伸,所以大可无所顾忌地往前走。也没有那么多旁生的枝节与世故人情。可能我和马达永远停留在那个下午也没什么不好的。
(三)
那次宣传活动后不久马达就和林笛在一起了。
这期间并没有太多的意外。当天晚上马达发信息来跟我说觉得林笛真挺不错的,我说对,你要真喜欢她我帮你要她的号码,他说好。有了林笛的号码后的马达估计在和她畅谈各种文学梦想人生哲学之后,猛然发现这世上竟有如此志同道合之人,于是水到渠成皆大欢喜地在一起。再仔细点的东西我也无从得知,马达关于他们交往的细节只用了“兴趣爱好相近”六字匆匆搪塞过去,我也没好意思刨根问底。
他们交往了一阵子后马达正式把我介绍给林笛,他的介绍词是:“这个看上去英勇睿智,实际上就是一傻逼的人叫孙瑞,我发小。”对此我只承认前半句。
当时我们仨就坐在西桥的牛肉面馆里,牛肉面升腾的热气轻柔地覆在林笛的鼻尖和发丝上,我的眼前像蒙着一层纱,所以看得不太真切。她笑起来的时候会发出一丝类似于咕噜的声音,很特别,“我知道孙瑞啊,之前你俩不老在一块儿的吗?”“对,都是马达黏着我。”我打趣道,马达显得有些局促不安。他一直不是个开得起玩笑的人,想他说些什么话回击我,也只是无力地往我的碗里加了一大把香菜,“吃你的。”我哇哇大叫起来:“你有病啊,我最讨厌吃香菜!”说话间我正准备叫老板另上一碗,林笛自顾自地把我的碗推了过去,“香菜有什么,我最喜欢吃香菜,不吃我吃”。然后把我碗里的香菜仔细地拣挑了出来,放到自己的碗里。她郑重其事地盯着我,“我觉得香菜和牛肉面是绝配。”说完往嘴里塞了一大口的香菜,享受地嚼起来。我看着她较真的可爱样子,以及嘴边上不小心沾上的辣椒酱,一瞬间失了神,以至于忘了吃剩下的那碗面。也就是因为她那句话,我之后学会了吃香菜。牛肉面和香菜是绝配,真的。
(四)
我一直觉得那是记忆里最美好的暑假。白川大大小小的地方随处可见我们仨的身影。我们在虎山河捉王八,在市中心的图书馆斗地主,也常常为了一块臭豆腐争个你死我活。
林笛不像表面看上去那么沉静。她常常是想法最多的那个人,经常冒出一些莫名其妙的点子。比如某天晚上她觉得普江是个不错的地方,那她就会马上发消息给马达说想去普江玩。马达很爱她。虽然这个年纪用爱显得做作又空泛,但在当时的我看来确实是这样的。马达的爱是顺从和追随。林笛去哪儿,他就去哪儿。林笛要什么,他一定竭尽所能地满足她。在他收到林笛的短信后,会马上打电话给我:“孙瑞,明天咱们去普江玩。”
第二天我们在普江钓了五个小时的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