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来看看iMac电脑。苹果推出的iMac系列电脑实际上只是一台普通的电脑,并非什么革新性的产品。但iMac系列电脑一上市,就风靡全球,受到消费者热烈欢迎。其实,从性能上来讲,iMac系列电脑根本不会比它的前任好到哪儿去。但是,乔布斯敏锐地抓住了对当时消费者来说最有吸引力的一点作为卖点:“iMac是世界上最容易连接网络的电脑”,再加上iMac五颜六色的外观,这些应用上的创新直接击中了消费者的心房,让消费者更加倾向选择iMac。如果没有这些卖点,仅仅靠推销技术,那么,可以想象,iMac或者根本没有市场。实际上,市场上的消费主力军大多不是专业人士,他们根本不关心一件产品应用的技术有多高深,他们想要的只是符合他们心意的产品。所以,较专业的人士比较喜欢微软的PC,而大多数消费者却愿意选择像“傻瓜”照相机那样简单的苹果iMac。
从以上的事例中我们可以发现,乔布斯的应用创新模式是建立在完美的用户体验这一基础上的。为消费者提供最好的体验,产品自然会得到消费者的青睐。
想象力是第一生产力
想象力远比知识重要。
——阿尔伯特?爱因斯坦
我们从出生起就一直被灌输这样的思想:很多事情我们干不了。很多人的想象力不够,是因为他们对现实的理解告诫他们许多东西只能停留在想象中,无法实现。然而,历史上有成就的思想家、发明家、作家无不具有超凡的想象力,并且敢于将其实现。他们常常因为出格的举动被人耻笑,直到有一天,他们创造出引人惊叹的作品,人们才发现他们的想法原来如此奇妙。
要成为一名出色的创新人才,必须具备一流的想象力,并敢于将其实现。苹果就是靠想象力打下天下的。所有的苹果产品,都是苹果员工用想象力创造出来的东西。乔布斯拥有无与伦比的想象力,这是上天赐予他的最好的礼物。乔布斯比一般人幸运之处在于,他是苹果的CEO,他在公司具有无上的话语权,即使再荒诞不经的想法,乔布斯都能将其贯彻始终,而且,乔布斯有足够的感染力,能让精英团队的成员们衷心拥护他的想法,并竭尽全力去尝试。乔布斯可以天马行空地想象,以后每一个家庭会拥有一台电脑,以后的电脑会变得跟记事本一样薄,以后的电影可以用计算机来制作……这些在当时看来犹如天方夜谭的想法,如果从另一个人口中说出,那么,人们会认为他患了妄想症,然而,当乔布斯说出这些大胆的想法时,他得到了团队最有力的支持,所以他有生之年得以有机会将这些幻想一一展示给大家看,并将“幻想”一词变为了“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