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语
秘语也叫“隐语”、“谬语”或“廋辞”,即不把本意直接说出而借别的词语来暗示。《武经总要后集》卷四说:“军政急难,不可使众知,因假物另隐语谕之。”《左传·宜公十二年》记载:“军中不敢正言,故谬语。”以秘语来传递间谍情报的事例,我国由来已久。南朝梁刘勰《文心雕龙》有专论秘语的“谐隐篇”。文中记载:“汉世隐书十有八篇,歆(刘歆)固编文,录之歌末。昔楚庄(王)、齐威(王),性好隐语。至东方曼倩(东方朔),尤巧辞述。但谬辞诋戏,无益规补。自魏代以来,颇非俳优;而君子嘲隐,化为谜语。”
早在春秋时,《左传·宣公十二年》便记载道:“叔展曰:‘有麦曲乎?’曰:‘无。’‘有山鞠穷乎?’曰:‘无。’‘河鱼服疾,奈何?’曰:‘目于眢井而拯之。’‘若为茅繶,哭,井则已。’”这段秘语究竟为何意,历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史学家杨伯峻先生认为:“当时两军敌对,自不便正言,故为隐语以喻之。”可见此为传递机密的秘语。《左传·哀公十三年》又有记载:“吴申叔乞粮于公孙有山氏,曰:‘佩玉紫兮,余无所系之!旨酒一盛兮,余与褐之父睨之!’对曰:‘梁则无矣,粗则有之。若登首山呼曰,庚癸乎,则诺。’”晋代杜预注:“军中不得出粮,故为私隐。‘庚’,西方,主谷;‘癸’,北方,主水。”据《列女仁智传·鲁臧孙母》记载:春秋时,鲁国大夫臧文仲出使齐国窥察军情时被拘禁。他暗中探知齐国正准备秘密兴兵偷袭鲁国。于是他将此情报用秘语写了一封信给家中老母,信中说:“敛小器,投诸台。食猎犬,组羊裘。琴之合,甚思之。臧我羊,羊有母。食我以同鱼,冠缨不足带有余。”全如一封思念亲人的家信。臧文仲之母接信后便“破译”了此信中的情报,她泣道:“吾子拘有木治矣(被刑械系囚)!‘敛小器,投诸台’者,言取郭外萌(城外百姓)内(纳)之于城中也。‘食猎犬,组羊裘’者,言趣(促)飨战斗之士而缮甲兵也。‘琴之合,甚思之’者,言思妻也。‘臧我羊,羊有母’者,告妻善养母也。‘食我以同鱼’,‘同’者,其文错(纹理交错),‘错’者所以治锯,‘锯’者所以治木也,有木治系子于狱矣。‘冠缨不足带有余’者,头乱不得梳,饥不得食也,故知吾子拘而有木治矣。”
自魏晋出现反切法后,立即被运用于秘语之中。著名语言学家赵元任在《反切语八种》中说:“中国古代最有系统,在音韵上也最有意思的是用反切的秘密语。”《三国志·吴书·诸葛恪传》:“童谣曰:‘诸葛恪,芦苇单衣蔑钩落,于何相求成子阁。’成子阁者,反语石子冈也。建业南有长陵,名曰石子冈,葬者依焉。钩落者,校饰革带,世谓之钩络带。恪果以苇席裹其身蔑束其腰,投之于此冈。”“成子阁”是“石子冈”的反切音,“成阁”相切为“石”;“阁成”相切为“冈”。此为古代反切秘语之先声。后世的一些切口语,多有“武备”类,由此传递军事情报。
也有用谐音来传递情报的。譬如南宋时,原为宋朝旧臣的施宜生作为金国的特派使节,前往南宋都城临安。金人怕其向南宋泄露金兵即将大举进袭的情报,派了八名侍从间谍紧随在施宜生左右,予以严密监视。施宜生一次乘侍从间谍稍离片刻之机,对南宋吏部尚书张涛说:“今天北风(暗指北方的金国)刮得很厉害呀!”然后他又拿起案上的一支毛笔自言自语道:“笔来,笔来(笔与毕同意,即金兵即将倾巢而来)。”张涛心领神会,立即将情报上奏朝廷。可惜施宜生在以秘语传递情报时,被金国的副使节听到,回到金国后,立即被捕杀。
宋代周密《齐东野语》卷十三也记载:“大王方用兵,此三十六髻也。”“三十六髻”与“三十六计”谐音。
古代以秘语传递情报的案例很多。譬如唐时,黄国公李繷在给越王李贞的信中就运用了秘语,信中说:“内人(指武则天)病渐重,恐须早治(指起兵反叛),若至今冬,恐成痼疾,宜早下手,乃速相报。”又譬如称侦察探风为“踩盘子”、称暗杀为“打食”、称盯梢为“跟人”、称间谍为“眼线”、称望风为“赏景”、称危险为“风紧”、称逃跑为“得风”、称被捕为“失风”、称爆炸为“响子”、称枪为“条子”、称刀为“千金”、称子弹为“非子”、称大炮为“黑狗”、称炸药为“狗粪”、称交战为“交亮”、称死为“碎了”、称打胜仗为“落胃”、称打败仗为“让地皮”、称粮尽为“在陈”等等。
由清人张德坚编撰的《贼情汇纂》一书中,记录了太平天国军队的许多情报秘语。譬如卷五《伪军制下》辑有《贼中军火器械隐语别名》凡十九事;又卷八《伪文告下》中辑有《隐语》凡三十三事。其中兵器的秘语有:
大炮改称“洋装”、鸟枪改称“营枪”、火药改称“红粉”、刀改称“云中雪”、火弹改称“先锋包”等。
由此可见太平天国极为重视军事情报的保密,并将此运用到间谍情报的传递上,以增强其保密性。
此外,还有一种自汉代以来的拆字法,也常被后代间谍借用来传递情报。譬如《后汉书·五行志》“千里草,何青青;十日卜,不得生”一语,范晔注释为:“千里草为董,十日卜为卓。”暗指董卓将亡。又如称兵为“丘八”、称刘(繁体字)为“卯金刀”、称谢为“言身寸”、称王为“一士”、称裴为“非衣”等。
明代唐顺之纂辑的兵书《武编》,被人称为:“虚实强弱之形,进退作止之废,间谍秘诡之权,靡不毕具。”其书卷二在“用间”、“反间”、“使间”、“乡间”、“内间”、“死间”、“生间”、“俘间”、“漏间”、“不信间”、“谍间”、“察间”之后,还专门辟有“隐语”一节,记载了大量间谍秘语。
暗器
春秋末,姬光为了谋杀吴王僚,设下鱼宴请吴王僚前来品尝。又派刺客专诸把“鱼肠剑”藏在炙鱼肚里,乘端上鱼之时,突然从鱼肚中拔出“鱼肠剑”,朝吴王僚猛力刺去,锋利无比的剑刃刺穿其铠甲,直入胸膛,吴王僚当场毙命。可见这种“鱼肠剑”的体积很小,刀锋极利。《越绝书》曾记载说:“欧治作五剑,小刑二,一曰鱼肠。”北宋沈括《梦溪笔谈》称其为“松纹剑”。后人因此而又称其为“专诸进”。《释名·释兵》说:“剑,检也,所以防检非常也。”显然是说剑是一种非正规作战的兵器,用来“防检非常”。我国最早的青铜剑出土于长安张家坡西周墓中,其剑身中间较厚,称为脊;两侧有刃;前端尖锐,称为锋;后部有柄。全长不过一尺(古制,比今制短),有如一片柳叶,非常灵巧。
战国末,燕太子丹派遣荆轲为行动性暗杀间谍,前往秦国去刺杀秦始皇。临行前,太子丹“求天下之利匕首,得赵人徐夫人匕首,使工以药焠之”,以其刺人,一见血便“人无不立死”。《战国策·燕策三》说:“秦法:群臣侍殿上者,不得持尺兵。”《史记·荆轲传》也说:“不得持尺寸之兵。”西汉桓宽在《盐铁论》中说:“荆轲怀数年之谋,而事不就者,三尺匕首不足恃也。”荆轲将匕首藏在地图的卷轴中,其体积必小,一直到“图穷”才“匕见”。
《三国志·魏书·典韦传》记载了藏于怀中的微型匕首:“襄邑刘氏与睢阳李永为仇,韦(典韦)为报之。永(李永)故富春长,备卫甚谨。韦乘车载鸡酒,伪为侯者,门开,怀匕首入杀永。”《三国志·魏书·许褚传》记载了一次暗杀曹操未遂的间谍案件:“常从士徐他等谋为逆,以褚常侍左右,惮之不敢发。伺褚休下日,他等怀刀入。褚至下舍心动,即还侍。他等不知,入帐见褚,大惊愕。他色变,褚觉之,即击杀他等。”《魏书·叔孙俊传》记有“两刃匕首”:“于悦怀中得两刃匕首,遂杀之。”南北朝宋文帝刘义隆欲暗杀魏荥阳太守王慧龙,“遣刺客吕玄伯刺之……吕玄伯阳为降人,求屏人有所论,慧龙疑之,使人探其怀,得尺刀”。由于这类微型匕首极难防备,后人又称其为“不忽备”。譬如晋代张载《匕首铭》说:“匕首之设,应速用近,既不忽备,亦无轻忿。”《通俗文》说,“匕首,剑属,其头类匕,故曰匕首。短而便用。”
另一种暗杀武器是毒矢。早在春秋即已出现。《周礼·迹人》记载道,“毒矢射者。”《后汉书·耿传》附《耿恭传》说东汉耿恭攻匈奴时,“以毒药傅矢”,“杀伤甚众”。宋代《百将传》卷四谓之为“汉家箭神”。《三国志·蜀书·关羽传》也记载:“羽尝为流矢所中……医曰:‘矢镞有毒,毒人于骨,当破臂作创,刮骨去毒,然后此患乃除耳’。”隋唐时,东北靺鞨族“常以七八月造毒药傅矢”,“中者立死”。李商隐《异俗诗》称之为“虎箭”:“虎箭侵肤毒,鱼钩刺骨钅舌。”少数民族还有一种“吹矢”,即将一支尖针签浸上毒,放在竹筒里,用嘴一吹,毒矢即无声飞出,命中率极高,被射中者立即“血封喉”而死。
这些毒矢被间谍在暗杀中运用得极为娴熟。宋代以后又扩大了其运用范围。譬如出现了带毒的脱手镖(也叫“铁镖”,分:光杆镖、毒镖、带衣镖)、金钱镖(将大铜钱圆边磨出锋利刃口)、袖箭(也叫掷箭)、飞刺、飞刀、飞石、如意珠(也叫“尖铁丸”)、枣核箭(也叫“铁橄榄”和“核子钉”)。明代何良臣《阵纪·技用》曾记载:“铁蒺藜为鬼箭,掷远为飘石。”间谍用这些暗器一来防身,二来暗杀。其携带方便隐蔽,杀伤力强。明代茅元仪在《武备志》卷一○二中说:“袖箭者,箭短而镞重,自袖忽发,可以御人三十步之远。”《金史·抹燃史扢搭传》称为“手箭”,“史扢搭工用手箭,箭长不盈握。”
进入热兵器时代后,明代《火龙神器阵法》记载了一种“九矢铅心神毒火雷”,可同时发射九支毒矢,一旦射中,“见血封喉,顷刻毙命”。还有被称为“机发暗器”的“袖炮”和“铁鸳鸯”等暗器。
戚继光曾在营地禁区内布置了暗弩、铁蒺藜、自犯钢轮火等暗器,以杀伤前来侦探的敌方间谍。尤其是“自犯钢轮火”,实际上是戚继光发明创造的我国第一代多用途地雷。它由卡子和绳索控制,一旦被绊动,立即喷射毒焰杀伤敌方,并同时具有报警的作用。这一“秘密武器”,当时极少有人知其底细,敌方间谍对此惊惧万分,称为“神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