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埃德·华莱斯
奥特·索里夫人,这位几乎生了一打孩子的妇人,似乎总不在晴朗的天气或者白天里分娩。现在,本森医生连夜开车又去出诊。离索里农庄还有一段路,这时,小车前的灯光里出现了一个沿着公路行走的男性的身影,这使本森医生感到一阵宽慰。他降低车速,注视着这位吃力地顶风行走的人。
车子贴近夜行者的身边,本森刹住车请他上车。那人钻进了车里。
“您还要走很远吗?”医生问。
“我得一直走到底特律。”那人答道。他非常瘦小,那双小黑眼被顶头风吹得充满了泪,“能给我一支烟吗?”
本森大夫解开外衣扣子后记起自己的香烟是放在大衣的外口袋里,他把烟盒递给正在自己衣兜里摸火柴的陌生人。烟燃着了,那人拿住烟盒愣神片刻,然后向本森说:“也许您不会介意,先生,我想再拿一支呆会儿抽。”他晃晃烟盒又取出一支来,不等主人回话。本森大夫感觉到,有只手触到了他的口袋。
“我把它放回您的衣兜吧。”这个瘦小的家伙说。本森急忙伸手想接住烟盒,但他不无恼怒地发现,烟盒已经装在他的衣兜里了。
片刻之后,本森说:“到底特律去?”
“到一家汽车工厂去找份活干。”
“战时您在军队里干过吗?”
“在前线开了四年救护车。”
“是吗?我就是医生,我叫本森。”
“这车子里充满药味。”那人笑起来了,然后又郑重地加了一句,“我叫埃文斯。”
沉默。本森注意到陌生人猫一样的瘦脸颊上那道深长的疤痕,像是新近才有的。他想起索里夫人并伸手掏表,他的手指摸向衣兜的深处,这才发现他的手表不见了。
本森医生慢慢地移动着手,小心翼翼地伸向座位上,摸到了那支自动手枪的皮套子。
他缓慢地抽出手枪,借着黑暗把它贴在自己身体的一侧。然后疾速刹住车,把枪口冲着埃文斯:“把那只表放进我的衣兜!”
乘客惊吓得跳起来并慌忙举起手。“上帝!先生……”他嗫嚅着。
木森医生的枪口冲着那人顶得更紧了:“把那只表放进我的衣兜,否则我要开枪了。”
埃文斯把手伸进了自己的背心口袋,然后颤抖着把表放进医生的衣兜。本森医生用空着的那只手将表收好,然后逼迫对方滚下车。
“我今晚出门是为了救一个妇人的性命,然而我还花费时间去帮助你!”他怒气冲冲地对那人说。
本森迅速发动车子,奔向农庄。
索里夫人有关于把孩子带到这个世界来的许多经验,显然帮了她自己的忙。接生孩子没费多少事儿。
“今晚,路上搭我车的一个家伙想抢劫我。”他对索里夫人说,带着几分得意,“他拿了我的表,可我用手枪顶着他,他只好把表还给我作罢。”
“我真高兴,他能把表还给你。不然,还真没法知道孩子的出生时间。”
“孩子是半小时以前生的。此时此刻是……”他凑近桌前的灯光。
本森惊奇地盯住自己手中的表。表面玻璃是破裂的,柄把也断了。他把表翻过来,紧挨着灯,他读出那上面镌刻着的磨损了的字:
“赠给列兵T·埃文斯,救护车队员,1943年11月3日晚,在靠近意大利的前线,他一个人勇敢地保护了我们全体的生命。护士内斯比特·琼斯·温哥特。”
“品味”
这篇微型小说情节曲折生动,结局出人意料,埃文斯朴实和勇敢的形象深深地打动了读者的心。小说构思精巧,正面描写埃文斯的文字很少,但是却将埃文斯的勇敢和朴实表现得淋漓尽致。医生本森在出诊的途中顺道搭载了一个曾在战争中开过四年救护车的青年———落魄的埃文斯。埃文斯向本森要烟抽,并顺便将烟盒放到了本森的口袋里。埃文斯的举动引起了本森的怀疑,他的手表不见了则“证实”了他怀疑的合理性。于是,惊险的场面上演了。本森拿着手枪,逼着埃文斯将手表放到了他的口袋之中。等到本森发现那手表原来是埃文斯自己的之时,读者才明白埃文斯在车上的举动正是他朴实的表现。而手表所刻的文字则表现了埃文斯的勇敢和他对生命的尊重,他身上所折射出的光辉人性在故事的结尾深深地感动了读者的心。
小说还成功地运用了对比的手法,本森的多疑和埃文斯的朴实在文中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使得埃文斯的形象更加高大,也自然而然地引起了读者对人性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