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性功能是相对于物质性功能而言的。
佛教的立足点,应是精神性功能。毕竟,宗教属于上层建筑。其使命,就是息灭众生的贪嗔痴,使其有戒得定生慧,从而安心自在解脱。
但佛教也不排斥其物质性的功能。
佛教的物质性功能是其精神性功能的派生物,属于经济基础的范畴。其物质性功能,发挥得好,则会促进佛教使命的完成。否则,便产生负面作用,成为累赘。
佛教中有个词曰:弘法利生。
弘法,精神性功能也;利生,物质性功能也。当然,这是相对的分法。其实,两者之间也还是辩证统一的。
古人很有智慧,曰:弘法利生。为什么不说:利生弘法呢?可见,主次前后的排序,古人还是很在意、很慎重的,这也许就关系到宗教的立足点到底应在物质性功能还是精神性功能的本质问题,起码是关系到宗教功能能否最大程度地有效发挥的问题了。
为僧二十多载,翻阅了一些佛教经书,绝大多数经典的核心用意,都是在解决人的贪嗔痴等思想与精神问题,重在弘法。
查阅历代高僧传记,我又发现,佛教进入中国后,高僧大德在弘法的同时,加大了利生的力度,出现许多感人的事迹。这一点,与当时印度的原始佛教有些不同。
这说明,中国佛教比较强调弘法与利生的有机结合,较好地协调了佛教精神性与物质性的功能。
有个例子很能说明这一点。为畅通岷江水道,四川乐山凌云寺僧海通法师发愿于岷江崖上就地雕凿特大型佛像,以雕造大佛带动大佛脚下江道的疏与填。“弘我圣道,励兹群心,安彼暴流,俾其宁息。”功夫不负有心人,通高71米的弥勒石佛坐像终于在他生前完成。岷江也因此不再经常发生水患,佛教界与当地百姓皆额手称庆。这是发生在唐开元年间的事情。
而我们这个时代有这个时代的特色,这个时代的佛教,也应有这个时代独具的特色。虽然如此,但精神性功能在今天佛教的所有功能中占主体地位的本质并没有改变。因此,我的结论是:要发挥佛教的正面功能,还应以精神性为主。物质性功能的发挥无须给予排斥,但应在发挥精神性功能的基础上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