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此时此刻,我应该这样说:我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是拥抱着一个熟睡的女孩儿度过的,这个女孩儿就是我的女儿。
我女儿名叫纪奕佳,快1周岁了,生日7月5号,赶所有穿警服的人都叫爸爸,正在睡觉长大脑。
父亲的椰子
远远,看见路边有个水果摊儿。
老板一把年纪,穿着单薄,正在料峭春寒里瑟瑟发抖。
心里一动,去买点水果吧,给三岁的女儿。
“这是什么?”我指指那些椰子问。
“椰子,五元一个!”老板边开始为我挑拣,边介绍着椰子的吃法。
我笑了,轻轻地,像是在内心里哈一口气。
其实,我又何尝不认识椰子?非但认识,而且吃过。虽然迄今只吃过唯一一次,但那足以让我铭记一辈子。
那还是三十年前的事,父亲一年到头经常在外出差,为了回家后能迅速跟年幼的我们亲热起来,他总是用微薄的工资给我们买好吃的!
有一次,父亲提着一个鼓鼓囊囊的黑提包回来了。
他招呼着躲到门后的我和哥哥,让我们猜猜他带回了什么好东西?
我们当然经不住诱惑,咬着手指跑到桌子边,迫不及待地拉开了手提包拉链。突然,一个棕色的圆鼓鼓的东西暴露于眼前,吓了我们一跳。
“皮球!”哥哥怯怯地喊到。
“布娃娃!”我有些底气不足。
父亲笑着摇摇头:“先别着急下结论,摸摸看嘛!”
我们就大着胆子,依次拿手去摸。可是摸来摸去,不但仍对那东西一无所知,并且愈发着急,干脆一下子窜进父亲怀里,央求他快点说出谜底。
父亲一左一右地抱着我们,乐呵呵地介绍道:“这可是一种热带水果,名叫椰子,只有南方才有卖的,我一路上提着它就像提了个大炮弹!”
这时候母亲进屋听见了,半是埋怨地说:“那么远的路,你提这么个东西回来干啥?这东西咋吃?能好吃?”
是啊,这么个毛绒饿圆鼓鼓的硬壳子能好吃?接下来,我们哥俩半步不离地缠着父亲吃椰子。而父亲驾轻就熟似的给我们表演着为椰子凿孔、倒椰子汁,并很公平地给我和哥哥各分了小半碗,给母亲和他自己留了一酒盅。
啊,椰子汁啊,椰子汁,那味道真甜!真香!
正当我们回味无穷并意犹未尽时,父亲又将椰子抱进了厨房,用一把大砍刀对准了“哐哐”劈开,用小勺挖出里面雪白的椰肉来,塞进我们嘴里。
“来来,每人一小口,不许抢,喝完了椰汁,再吃椰肉……”
相信在我脸上,始终漾着微笑。这三十年来,每当我回忆起父亲当年带回的椰子,心里就充溢着一种无比的温馨。现在,我也提着两个沉甸甸的椰子往家赶,要让女儿也尝尝它的甘甜!
回到家,父亲已经接回了放学的女儿。我迫不及待告诉她爸爸买好吃的了。可她跑过来只看一眼便撅起了嘴巴:“哼,原来是椰子呀,我早在幼儿园加餐时吃过了,一点都不好吃!”
没想到,竟是这种结果?我只好摇着头冲父亲说:“现在的孩子,什么都不缺,什么都不稀罕。爸,趁新鲜你快打开吃了吧?我去陪她玩会儿。”
父亲点点头,进了厨房。过了老半天,我抱着女儿玩累了出来,却惊讶地发现父亲还在用一把螺丝刀对着椰子的半腰钻。
我急得喊出来:“错了,错了!椰子的顶端不是有孔吗?要对准了孔钻才行呀!”
父亲听了,这才找准位置,用力钻开一个孔后,立即将椰子反过来向碗里倒,可椰子汁一滴也倒不出来。
我只觉得好笑,“爸,你得至少凿开俩,叫空气对流了才能倒出椰子汁啊!”
父亲这才恍然大悟般,再次用力凿透一个孔,终于倒出了椰子汁。望着哗哗流下的琼浆,女儿丝毫不为所动,我却忍不住端起碗来就尝。
可入嘴的椰子汁,真得口味一般,再也难寻旧时的清洌和甘甜。
接下来,更令我感到吃惊的事情发生了!
喝完椰汁,我抱着女儿,提议让父亲去打开椰子吃椰肉,哪料父亲闻所未闻地说:“这东西不就是喝汁的,哪能再劈开吃呢?”
听了这话,我惊愣当场!如果说,一开始父亲凿椰子不得门径,许是因为年代太久手生了?可难道喝完椰汁再吃椰肉的要领他居然也忘记得一干二净?父亲可不是个健忘的人啊!
“来来,佳佳,爸爸去给你打开椰子吃椰肉吧?”女儿大概从没吃过椰肉,高兴地应着跟我跑进了厨房。
我让女儿离远点,手起刀落,对准椰子“哐哐”几下就砍出了雪白的椰肉。女儿乍见,高兴地跳着、笑着,跑上前去抓起来就吃!
我转身放刀,却发现父亲此时就默默地站在橱窗外。眼睛里,满是熠熠的光在闪动。他真得忘记了怎么吃椰子吗?
忽然,我一下子想明白了。父亲他,的确是真得忘记了。
当年,父亲是承载着全家人希望和梦想的顶梁柱,是他一次次想方设法给年幼的我们带来惊喜和欢乐,哺育我们渐渐成长,而他也在这种其乐融融中感受到自己的价值与收获;而今,父亲年华老去,育儿的职责已被初为人父的我所替代,如今的我,将女儿的健康和快乐视为自己最大的心愿,所以我也时刻不遗余力地在女儿成长途中制造着惊喜和欢乐。
所以,父亲的遗忘其实是再正常不过的,他当初的现学现卖只不过想持续地带给儿女们快乐,并已然给了我们日后不尽的温馨。如此,足够了。
创作心得:为平凡人树碑立传
我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动笔了。原因是我开始思考写作的意义。
我为什么要写作?为什么会写出原先的那些东西?我还要不要写下去?以及我还能写出或想要写出什么东西?这些问题时常困扰着我,使我坐立不宁。就像一个一心只想远足的人,在身心疲惫之后又在兴致尚未丧尽之前,忽然停下来茫然四顾,开始思索哪里才是归宿。
回顾我的写作历程,时光首先像哗哗的流水一下回溯到我的初中年代。还记得那是初中最后一年的秋季运动会前,班里报名参加的同学实在太少,一是因为那时的体育人才捉襟见肘,二是大家精力都集中在中考上,这时班主任找到我并开始极力动员,我从未有过类似经历显得很紧张,但还不是禁不住鼓励报名参加了竞争相对并不激烈的跳远。结果出乎很多人意料,起码大大超乎了我自己的想象。我竟然抛开很多专业选手一路杀进了决赛,最终获得了第四名。事实上,如果不是因为缺乏训练,动作实在不得要领,或者干脆将疾行跳改成立定跳的话,我甚至有把握能拿第一名。
这次经历很快成为记忆,但却对我影响深远。它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有些事情只有亲身参与才能体味其中甘苦,在做任何一件事情之前最好不要轻易说自己不行。就是怀着这种信念,我高中时代开始破天荒地尝试一百米和两百米等短跑项目,结果竟在随后的学生时代势如破竹屡屡创下了同期比赛记录。
警校毕业后,我被分配到看守所工作,单调乏味的工作环境使我很快爱上了读书看报,因为身处高墙之内也唯有读书看报才是了解外界或与外界沟通的方式。
渐渐,我开始琢磨,别人能发表文章打发我的无聊时光,为什么自己不能尝试写几篇文字与其他人交流?于是,从身边的小事写起,新闻、诗歌、散文、小说,想到什么写什么,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写完了就让稿件像鸟群一样从身边轻盈地飞走。很快,身边的报纸杂志上开始出现那些熟悉而又陌生的铅字。
最初的兴奋永远难以言表,直到如今我依然非常怀念和留恋那种将文章仔细眷清,然后塞进信封贴上邮票,最后怀揣着欣喜和希望走在去邮局小路上的美好时光。
一眨眼间,十年过去了。有时候我常常想,十年究竟是个什么概念?陈奕迅用暗哑沧桑的歌声唱到,十年可以让感情变浅,可以让一份刻骨铭心的爱情转淡,足可见它的无情和残忍。“十年磨一剑”,对古人来说,这是厚积薄发的累积;“十年不晚”,对君子来言,这是韬光养晦的磨砺;而我的十年,却实在年华空老独嗟叹,物是人非事事休。十年写作,我已从最初的菜鸟,成为了一个习惯整日与文字耳鬓厮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