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儒教史》自序中,李申明确指出,被学界长期讨论的天人关系,其实在古人心目中,本来就是神人关系。最初中国的宗教与世界上的其他原始宗教并无什么不同,只是到了商周之际,一些社会生活中的重大事件促使周人意识到“天非虐,唯民自速辜”(《尚书·酒诰》),即人的命运实际上是由自己的行为造成的。这是否意味着就是无神论了呢?李申认为“当后来的人们看到中国古人谈论人的命运由自己造成的时候,常常误把他们当作无神论者,事实上,在他们的意识中,自己的行为只是自己命运的先决条件,只是讨好上帝鬼神的必要条件,其结果如何,是要由上帝来决定的”。显然,自己的命运由自己主宰,但仍然不是无神论。这一思想线索一直贯穿于儒教发展之始终,所以,说“儒教是教”并不因为其主张尽人事而不能成立。
第三节 “天”与“天人之学”
郝大维、安乐哲太过强调中国哲学的特殊性,乃至认为中西哲学的主要范畴均不具有可比性。他们否认儒学的超越性,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认为“天”作为儒学的核心概念,并不具有超越性。由于“天”不具有超越性,所以,儒学缺少某种超越的参照,人们必须依靠他们的关系的高尚,以作为完善的资源。他们认为:“天”是由持续发展的文化所产生的、聚集的精神性。他们举证“天”有如下属性:(1)“天”既是世界呈现的样子,又是它何以如此的原因;(2)“天”是自然;(3)“天”有人形,这意味着它与神话即历史论的发生、演变过程有密切的联系,而这种神话即历史论是中国祖先崇拜的基础;(4)“天”不仅在文化上是独特的,而且也有地域性;(5)最后,“天”不说话,但却通过神谕显灵、灾变等与人进行交流。
在这里,“天”之根源性、神性意义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我们知道,“天”在中国人心中并不仅仅是指自然界,而是会对人们的生活产生重要影响的根源性存在。自古以来就有“天佑大德”、“以德配天”之说。中国历朝历代的政权,都自认为来自天之所命,史书记载受命君主几乎在降生时均有种种神迹的出现。农业收获与作战之中,也屡屡有天相助。就儒家而论,“天”也是有意志的,它代表人所不能控制的神秘力量。孔子在面临困境和高徒颜回去世时,就发出对“天”的感叹。《礼记·郊特牲》云:“万物本于天,人本于祖,此所以配上帝也。”《礼记·礼运》认为人事是以天为本的:“礼必本于天”,“政必本于天”,而且,“圣人作,则必以天地为本。”人的命运虽然有赖于人事修为,但能否实现以及实现的程度又不完全是由人自己所决定的。
在《尚书》、《诗经》、《左传》中,保留了不少宗教神性意义的或权威意义的人格神的“天”的资料。在《诗经》中,也保留了不少人们怀疑权威意义的人格神的“天”的资料。
《论语》中有关“天”的看法,也比较复杂,既有宗教神性或主宰意义的“天”,有形而上的“天”,有道德义理的“天”,有自然的“天”,也有偶然命运的“天”。以下我们稍微详细地讨论《论语》中的“天”。
第一是命运的“天”。
司马牛忧曰:“人皆有兄弟,我独亡。”子夏曰:“商闻之矣: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君子敬而无失,与人恭而有礼。四海之内,皆兄弟也——君子何患乎无兄弟也?”(《论语·颜渊》)孔子学生司马牛忧愁地说,别人都有兄弟,而我独独没有。子夏说:我听人家说过,人的生死、富贵,听之于命运,靠天的安排。一个君子严肃敬业,谦恭有礼,在四海之内,到处都有兄弟,哪里会犯愁没有兄弟呢?从全章来看,子夏并不相信命运之说。但他引用的“死生有命,富贵在天”
一句里的“天”与“命”都具有偶然命运的含义。
第二是自然的“天”。
子曰:“予欲无言。”子贡曰:“子如不言,则小子何述焉?”子曰:“天何言哉?
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论语·阳货》)孔子行不言之教。子贡说,老师要是不说话,我们做弟子的如何继承、传续老师的思想呢?夫子说,老天爷并不说话,不发号施令,然而四季照样运行,百物照样生长。天说了什么呢?
在这里,“天”是指的自然之天。
第三是道德义理的“天”。
“获罪于天,无所祷也。”(《论语·八佾》)卫灵公的权臣王孙贾暗示孔子,与其巴结卫灵公,还不如巴结我。于是孔子有此一说。孔子的意思是,若是做了坏事,得罪了上天,就不必再祈祷了,巴结谁都是不行的。在这里,孔子承认天的权威,同时,此句又有人的行为如不合于天(天理),祈祷也没有用的意思。
故这里的“天”,可以说是道德之天或义理之天。天不是一个可以取媚的对象,而是价值的源头。
子曰:“天生德于予,桓魋其如予何?”(《论语·述而》)桓魋(狋狌í)即宋国的司马向魋,宋桓公的后代。“其”是表测度的语气词。其如予何,又将拿我怎么样呢?孔子师徒到了宋国,宋司马向魋想杀孔子,孔子坦然自处,说:“老天既赋予我这样的美德,向魋又能对我怎么样呢?”此处的“天”,已不是主宰之天的天帝,而是义理之天的天道。孔子自信有德,德来自天。
第四是自然之“天”与道德义理之“天”的交叉整合,不是纯自然的也不是纯道德的“天”。
天有创造精神,是万物的创造之源,但采取的却是默运的方式,而不是强行干预的方式。“天”的这样一个品格,也赋予了人类,特别是圣人。“子曰:
大哉!尧之为君也。巍巍乎!唯天为大,唯尧则之。荡荡乎!民无能名焉。
巍巍乎!其有成功也。焕乎!其有文章。”(《论语·泰伯》)“子曰:无为而治者,其舜也与!夫何为哉,恭己正南面而已矣!”(《论语·卫灵公》)这是说,尧、舜都是以天为法则,无为而治的。孔子赞颂尧舜,发挥“天”的非人格性的观念。孔子回答鲁哀公问“君子何贵乎天道”时指出:“贵其不已……无为而物成,是天道也。”(《礼记·哀公问》)这里看不到天的意志对于自然人事的干预,“无言”、“无为”的自然之“天”与“天道”按自己的秩序运转,生成长养万物。同时,这种“天”是圣人的榜样,是道德的根源与根据。
第五是保留有宗教神性或主宰意义的“天”。
孔子也是凡人,也发脾气、发牢骚,呼天叹天。如一次孔子大病,子路私下让孔子门人筹组治丧处,但按当时礼制,只有诸侯身份的人才能由治丧处料理后事,有些卿大夫僭行此礼。孔子病好后,对子路弄虚作假、违背礼制的行为不满,说:“吾谁欺,欺天乎!”(《论语·子罕》)我欺骗谁呢?欺骗上天吗?有一次孔子去见卫灵公的夫人南子,南子名声不好,子路很不高兴,孔子就发誓说:
“予所否者,天厌之!天厌之!”(《论语·雍也》)我如有错的话,天厌弃我吧,天厌弃我吧!子曰:“不怨天,不尤人,下学而上达。知我者其天乎!”(《论语·宪问》)皇侃曰:“下学,学人事;上达,达天命。我既学人事,人事有否有泰(有吉有凶),故不尤人(责备人)。上达天命,天命有穷有通,故我不怨天也。”孔子认为自己承担着替天传续斯文的使命。这种使命感在旁人眼中是“知其不可而为之”的迂阔,所以孔子慨叹“知我者其天乎”。
以上数条材料,孔子呼天叹天,当然有把天作为主宰、作为有意志的神灵的含义,但不一定就真以为天或天意在主宰其人,只是借天聊以自慰或宣泄情感。
子畏于匡,曰:“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论语·子罕》)孔子离开卫国去陈国时途经匡地。匡人受过鲁国阳货之虐而恨之,而孔子貌似阳货,故匡人误以孔子为阳货而囚禁之。孔子认为自己为天所命而传续文武周公之道。孔子不仅有“德”的自信,而且有“文”的自信,故敢说:周文王死了以后,文化精神遗产不都在我这里吗?上天如要消灭这种文化,那我也不会掌握这种文化了;上天如果不要消灭这一文化,那匡人又会拿我怎么样呢?这是儒家“为往圣继绝学”的文化担当精神的典型表述。孔子一身系文化神州的安危,是文化托命之人!这里的“天”,是天之所命的“天命”。华夏斯文不丧,自有其道理,故在这里是形而上的天的理命。
大概正是有这样的背景,子曰:“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论语·卫灵公》)这是一种任道救世的精神。两千五百多年来,中华民族的志士仁人都有这种献身精神。曾子曰:“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
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论语·泰伯》)弘毅,宽广坚毅。朱熹说:非弘不能胜其重,非毅无以致其远。仁以为己任,即以仁为己任,以人道自任。
人之为人,不能没有超越的向往,即终极的最后的关怀,支撑生命的信仰信念。孔子继承了三代大传统的天命观念。如说:“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论语·季氏》)孔子一方面保留了天的神秘性和对于天、天命的信仰、敬畏,另一方面又修正了周代关于天帝、天命只与天子、诸侯、大夫等贵族阶级有关的看法,而使每一君子直接地面对天帝,在人生的道路上去“畏天命”进而“知天命”,这就肯定了个人所具有的宗教性的要求。
孔子为什么要反复申言对天的信仰和对天命的敬畏呢?在这里,“天”关涉到人的类本质和类特性,首先是宗教性和道德性。孔子通过生命的途程与体验,来体悟天命与人之自由的关系:“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论语·为政》)孔子对上古宗教的改造,正是把超越与内在结合起来了。如果说“命”只是外在的命运的话,那么“天命”常常关系到内在。一个能够驾驭生活、驾驭世间外在力量并全面发展人的内在本性的人,一个积累了一定的生命体验(例如五十岁左右)的人,才能逐渐体悟到天所禀赋给人的本性本分,直接面对每个人的命运或局限,并对天道、天命和道德人格典范有所敬畏,而又积极地去追求生命的意义和死亡的意义,勇于承担自己应承担的一切,包括救民于水火,博施济众,修己安人,杀身成仁。这就把天做主宰转化为人做主宰了。面对死亡的威胁,孔子心地坦然地说:“天生德于予,桓魋其如予何?”“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这是天命论的题中应有之义。这说明在孔子那里,天命论不是被动、宿命的。相反,有道君子以天降大任大命为自我的担当,以一身正气系天下兴亡之责、文化神州的安危和人文传统的延续。这是孔子及孔子以后的大思想家、大儒和志士仁人的品格。这就是终极承担的意识!
孔子把对超越之天的敬畏与主体内在的道德律令结合起来,把宗教性转化为内在的道德性。天赋予了人以善良的天性,天下贯于人的心性之中。天不仅是人的信仰对象,不仅是一切价值的源头,而且也是人可以上达的境界。
人本着自己的天性,在道德实践的工夫中可以内在地达到这一境界。这就是“下学而上达”。这基本上就是孔子的“性与天道”的思想。《论语·公冶长》所记“子贡曰: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
子贡的意思是说,夫子关于文献上的学问,学生都听得懂,夫子关于“性与天道”的议论,学生不容易听得懂。“不可得而闻”,是听到了,但还不理解,即平时我们说的“听而不闻”。
孔子强调要在人事活动中,特别是在道德活动中去体认天命。于此,才能“不怨天,不尤人”(《论语·宪问》)。正因为生命有了这一超越的理据,所以儒者才有了积极有为的担当意识和超越生死的洒脱态度:“人能弘道,非道弘人”
(《论语·卫灵公》);“朝闻道,夕死可矣”(《论语·里仁》);“未知生,焉知死”
(《论语·先进》);“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论语·子罕》);“不降其志,不辱其身”(《论语·微子》)等等。由此我们可知儒家对于人格尊严的重视、强调与维护。孔子思想并不是如黑格尔在《哲学史讲演录》中所说,只是一些俗世伦理或常识道德。如上所说,孔子的人性、天命、天道的思想有深刻的哲学形上学与宗教的终极关怀的内容。
在孔子那里,“天”有超越之天(宗教意义的终极归宿)、道德之天(道德意义的秩序与法则)、自然之天(自然变化的过程与规律)、偶然命运之天等不同内涵。他在肯定天的超越性、道德性的同时,又把天看作是自然的创化力量。
李申的《中国儒教史》是怎么论述的呢?他说,历史上传说《河图》、《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