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夭寿不贰,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孟子·尽心上》)仁、义、礼、智是天赋予人的本性,充分扩张善心,就能体知这一本性,也就可以体验天道,懂得天命。保持本心,培养本性,才能事奉上天。无论短命也好,长寿也好,我们都悉心修养身心,善待天命,这才是安身立命之道。孟子把心、性、天统一了起来。“天”是人的善性的终极根据。
总之,孟子的主张是人性本善论,不是有人说的“向善论”。孟子的德性伦理思想在全人类的道德哲学中都极有意义。
第二节 荀子的性恶论
荀子发展了孔子的“性相近习相远”的思想,提出了与孟子的“性善论”不同的“性恶论”的主张。他提出“性伪之分”的命题,指出:“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不可学,不可事之在天者,谓之性;可学而能,可事而成之在人者,谓之伪,是性伪之分也。”(《荀子·性恶》)与生俱来的本能是“性”,而后天习得的则是“伪”。“伪”是“人为”的意思。“性者,本始材朴也;伪者,文理隆盛也。无性则伪之无所加;无伪则性不能自美。”(《荀子·礼论》)“本始材朴”是人的自然本性,“文理隆盛”是人类的社会制度、文化创造,包括礼义道德。前者需要后者的加工,才能完善美好;后者没有前者作基础,也无法加工。荀子认为道德是后天习得的,是经过人的思虑的积累、官能的反复运用然后形成的行为规范。他认为孟子没有分清“性”与“伪”的区别:“孟子曰:人之学者,其性善。
曰:是不然。是不及知人之性,而不察乎人之性伪之分者也。凡性者,天之就也,不可学,不可事。礼义者,圣人之所生也,人之所学而能,所事而成者也。”
(《荀子·性恶》)礼义是圣人制定的,人们通过学习和践行才能变为道德品质。
荀子指出人的“性”是“饥而欲饱,寒而欲暖,劳而欲休”,“目好色,耳好声,口好味,心好利,骨体肤理好愉佚”(《荀子·性恶》)。他认为,人的情欲、情感、生理自然本能是“性”。愿有肉食,穿华丽的衣服,有车马,积累财富,不知满足,这都是人之常情。“性之好、恶、喜、怒、哀、乐,谓之情。情然而心为之择,谓之虑。心虑而能为之动,谓之伪。”(《荀子·正名》)耳、口、目、鼻、体等“天官”触物生“情”,但“天官”要受制于心这个“天君”的统帅、“征知”。心的取舍为“虑”,虑之后的行为就是“伪”。“天官”的思考、选择,是理性思维。理性思维和先验直观必须统御、支配情欲、情感。不然的话,人们纵任性情流露,利欲熏心,声色犬马,争夺杀伐,相互欺害,无忠信,无辞让,无礼义文理,整个社会就会陷入淫乱、仇杀、无秩序的混乱状态。
因此,荀子提出“化性起伪”的命题:“圣人化性而起伪,伪起于性而生礼义,礼义生而制法度;然则礼义法度者,是圣人之所生也。故圣人之所以同于众,其不异于众者,性也;所以异而过众者,伪也。”(《荀子·性恶》)导情、化性而起伪,通过教育训练,改变人性,造就治世,是荀子的主要思路。荀子主张“性伪合而天下治”(《荀子·礼论》)。他说:“今人之性,固无礼义,故强学而求有之也;性不知礼义,故思虑而求知之也。”(《荀子·性恶》)通过后天的教育,或通过国家刑罚与社会规范的制约,使人以理性支配感性,维护社会道德秩序,达到天下出于治、合于善的目标。“凡人之性者,尧舜之与桀跖,其性一也;君子之与小人,其性一也。”“涂之人可以为禹。”(《荀子·性恶》)因此,凡人都要改变自己的性情,化性起伪,化恶为善,可以成为像禹那样的圣人。但这只是一种可能性,在现实性上,并非人人都可以成君子、成圣人。因为人性随后天环境可以发生多重变化,人们“可以为尧禹,可以为桀跖,可以为工匠,可以为农贾,在注错习俗之所积耳”(《荀子·荣辱》)。
“注错习俗”是指行动和习惯的积累和人对客观生活环境的影响。君子和小人在本性上是一样的,都爱好虚荣,憎恶耻辱,爱好利益,憎恶危害,但他们求得的方式却是不相同的。君子修行正常的道术——仁义道德,小人修行诡异的道术。“性也者,吾所不能为也,然而可化也;积也者,非吾所有也,然而可为也。注错习俗,所以化性也。”(《荀子·儒效》)人们通过教育和主观努力,可以“习俗移志,安久移质”。“涂之人百姓,积善而全尽,谓之圣人。”
(《荀子·儒效》)荀子性恶论的主要意图是要改变人的恶性之质而迁于善。
因为凡是善的、有价值的东西都是人努力的结果。他肯定人有智能,可以向善,可以通过后天的学习、教化,成就自己。“涂之人也,皆有可以知仁、义、法、正之质,皆有可以能仁、义、法、正之具;然则其可以为禹,明矣。”(《荀子·性恶》)
孟子以道德性来界定人性,强调天赋的良知良能,认为道德的知情意都是内在的,道德理性与道德情感是统一的,立志、知言与养气是一致的。他很重视实践理性。荀子则认为人是自然人,道德规范是外在的。人要成为道德人,一定要经过人为的后天的教育训练,化性起伪。由此凸显礼义的重要。
钟泰先生说:“荀子鉴于当时学者之纵情性、安恣睢而慢于礼义,欲以矫饰扰化为教,故不以为性而以为伪。”“荀子之所以谓人之性恶者,为人之不肯为善而发,非为人之不可为善而发。其贬性也,正所以反性也。是故于孟子而得性善,则君子有不敢以自诿者矣;于荀子而得性恶,则君子有不敢以自恃者矣。
天下之言,有相反而实相成者,若孟、荀之论性是也。”以上主要是从功用、效果上比较孟荀,殊途同归。
张岱年先生说:“孟子言性善,乃谓人之所以为人的特质是仁义礼智四端。
荀子言性恶,是说人生而完具的本能行为中并无礼义;道德的行为皆必待训练方能成功。孟子所谓性,与荀子所谓性,实非一事。孟子所注重的,是性须扩充;荀子所注重的,是性须改造。虽然一主性善,一主性恶,其实亦并非完全相反。究竟言之,两说未始不可以相容;不过两说实有其很大的不同。”关涉人性之根源,人性之本质界定,孟、荀实有不同。孟子近于西方的德性伦理学,荀子近于西方规范伦理学,的确只是近似而已。双方都有很高价值。
现代社会里,道德相对主义泛滥,西方学者如麦金太尔等倡导回到亚里士多德主义为中心的德性传统,从中汲取营养。他认为,亚里士多德的道德传统是整个西方道德学说史的基础与核心。这对我们有启示作用。我们要更加重视孔、孟、荀的人性论与道德学说,予以创造性转化。
第三节 汉唐诸儒的人性论
一、汉代董仲舒以性善情恶为基础的“性三品”论
董子类似告子,以“生”训“性”,认为“性”是“生之自然之资”“今世闇于性,言之者不同;胡不试反性之名。性之名非生与?如其生之自然之资,谓之性。性者,质也。诘性之质,于善之名,能中之与?既不能中矣,而尚谓之质善,何哉?性之名不得离质。离质如毛(如毛之细),则非性矣。”(《春秋繁露·深察名号》)董仲舒肯定人性是受自于天的,但他不赞同孟子的性善学说,对人性先天善良的观点表示怀疑。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性”是生之“质”,是人生而具有的“自然之资”。这种材质性的本性有善有恶,因此,不能用“善”来界定。
董子认为,人性来自天。天有阴阳之气,施予人身上就有贪之性与仁之性。就生而即有的本能来说情,情也是性。他以阴阳比拟人性与人情,认为天地给予人的材质,有性与情,性情都是人生来就有的,性情相合而为人。人身之有性情,犹如天之有阴阳之气。这种类比,已有性情分别、性善情恶的意思。
他又说:“天之为人性命,使行仁义而羞可耻。非若鸟兽然,苟为生,苟为利也。”“人受命于天,有善善恶恶之性,可养而不可改,可豫而不可去,若形体之可肥臞,而不可得革也。是故虽有至贤,能为君亲含容其恶,不能为君亲令无恶。”(《春秋繁露·玉杯》)这里又有孟子性善论的成分。这多少与受自于天的“自然之资”之性和性情并列说相矛盾。另外,他认为天有阴阳之施,身有贪仁之性,与天道同,但天道任阳而抑阴,阳的作于大于阴的作用,故实际上他还是主张性善的。
董仲舒主张人性是“可养而不可改”的。他把人性分为三类:一类是所谓“圣人之性”;一类是所谓“斗筲之性”;剩下的是所谓“中民之性”。“圣人之性”
即孔子所说的“上智”之性;“斗筲之性”则是孔子所说的“下愚”之性。这两种人性是稳定的、不会改变的。而“中民之性”是为数最多的,它处在其中,是可上可下、能善能恶的;它也是董仲舒人性论关注的核心。在此,董仲舒对孟、荀的人性论提出批评,认为孟子讨论人性是从为数极少的居上的“圣人之性”着眼的,所以孟子相信人性本善;荀子则是从人性的最低层(“斗筲之性”)着眼来规定人性,所以荀子相信人性本恶。董仲舒认为,这两种人性论尽管有其价值,但它们都是片面的,它们所关注的具有“圣人之性”或“斗筲之性”的人其实是为数极少的,不具有普遍性。因此,董仲舒提出,要探讨人的本性,就应该选择在层次上居于中间、在人数上占绝大多数的“中民之性”为研究对象。
董子说:“圣人之性,不可以名性;斗筲之性,又不可以名性。名性者,中民之性。”(《春秋繁露·实性》)“名性不以上,不以下,以其中名之。”(《春秋繁露·深察名号》)按照董仲舒的形容,中民之性就像是鸟卵蚕茧一样。鸟卵本身并不就是雏鸟,它还需要二十天的孵化过程;蚕茧本身也并不等于丝,它还需要涫汤抽取的过程。因此,“中民之性”是质朴的,它本身并不就是善的。为了更好地解释这个道理,董仲舒提出了着名的“禾米”之喻,他把人性比喻成禾苗,把善比喻成稻米。禾苗能够长出稻米,但并不能因此说禾苗就是稻米。同样,人性可以为善,但并不能因此说人性就是善。禾苗长出稻米,还需要接受外界的阳光、雨露的滋养与人的培育。同样,人性为善,也需要外在的王道教化。
所以,董仲舒对人性的讨论最后落在教化上。从形式上看,这似乎与荀子“化性起伪”的重教主张十分接近。但荀子的人性教化是把重心放在礼法制度上;而董仲舒的人性教化则是以“王”为核心的。所以,董仲舒特别地指出此种教化是“王教”,并且不是先王之教,而就是现实统治者的教化。
他说:“天生民性有善质,而未能善,于是为之立王以善之,此天意也。民受未能善之性于天,而退受成性之教于王。王承天意,以成民之性为任者也。”
(《春秋繁露·深察名号》)对于普通人(也就是所谓“中民”)而言,在他与生俱来的本性之中已经有了“善”的潜质。但是,这个“善”的潜质并不会自发、必然地演化为善性。这时,“王”(“天子”)就会从上天那里得到指示,兴起王道教化,有力地帮助人们的本性演化成善性。
总体看来,董仲舒的人性理论显然没有孟、荀深刻,但他注意到应该以更具普遍代表性的“中民之性”作为研究的主要对象,这是董氏人性论的可贵之处。但是,这一理论也存在着许多问题,如人性“可养而不可改”的主张与王道教化的思想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矛盾;又如强调王者对人性所负的责任,以实现自己建立学校教化的理想,将人性教化的权威归于王,则可能会粉饰天子的道德与权力。
二、唐代韩愈的“性情三品”说与李翱的“复性”论
先秦以来儒学思想的舛杂,佛、老之学的涤荡,都使韩愈意识到重新清理儒家人性论的必要性。在综合考察了孔子、孟子、荀子、董仲舒、扬雄等人的相关论述后,韩愈提出了此说。
韩愈指出,“性”是与生俱来的先天本质,它分为上、中、下三个“品级”,其内涵主要包括仁、礼、义、信、智五德。上品的“性”类似于孔子所说的“上智”,它是纯善不恶的,因为它上主于仁而下行于礼、义、信、智;下品的“性”
类似于孔子所说的“下愚”,它是居恶不善的,因为它上逆于仁而下悖于礼、义、信、智;中品的“性”则是居于“上智”与“下愚”之间的,是可善可恶的,因汉代扬雄主张“性善恶混”。他说:“人之性也善恶混,修其善则为善人,修其恶则为恶人。气也者,所以适善恶之马也与。”(《法言·修身》)他认为人性中的善恶都是潜在的,转为一念动机,并实现出来,依赖生命力的气。气如马,载着善念或恶念走。人选择道德的还是非道德的行为,主要靠老师的指导、自己的学习及其积累。他重视后天的教育与训练。
为它虽具仁德,但仍不免有时违逆仁德,且其在下的礼、义、信、智四德也是杂而不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