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人治天下,使有菽粟如水火。菽粟如水火,而民焉有不仁者乎?”这种思想显然可以归结为四个字:“富方能仁”或“富而后仁”。可是,孟子又引用阳虎的话断言:“为富不仁矣,为仁不富矣。”这就是孟子的一种二律背反:一方面,菽粟如水火而民不会不仁;另一方面,为富不仁矣,为仁不富矣;一方面,富方能仁、富而后仁;另一方面,为富不仁、为仁不富。然而,既有“菽粟如水火而民不会不仁”之说,又云“为富不仁矣,为仁不富矣”;既说“富方能仁、富而后仁”,又说“为富不仁、为仁不富”这岂不自相矛盾?
并不矛盾。因为使菽粟如水火,从而使人们的物质需要得到相对满足,只是人们做一个好人的道德需要得以产生和发展的必要条件。这就是说,没有菽粟如水火,没有物质需要的相对满足,人们便不会有——或不会较多地具有——做一个好人的道德需要;但有了菽粟如水火,有了物质需要的相对满足,人们未必会有——或未必会较多地具有——做一个好人的道德需要。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会经常看到“为富不仁”的现象:有些丰衣足食、生活富裕的人们,不但没有强烈的做一个好人的道德需要,而且竟是些地地道道的坏蛋!
因此,使人们具有强烈的做一个好人的道德需要,除了必须做到菽粟如水火,从而使人们的物质需要得到相对满足,还必须具备一些其他条件。那么,这些条件究竟是什么?主要是德福一致:越有美德便越有幸福。
这是因为,美德原本以幸福、利益为动力。这一点,很多人都不理解。前面我们已经反复讲过,一个人为什么会追求美德呢?美德与道德,就其自身来说,不过是对于愿望和自由的一种压抑、限制和侵犯,因而是一种害与恶。可是,你为什么还要遵守道德和追求美德呢?因为美德是你获得幸福和利益的根本手段。因为人是个社会动物,每个人的生活都完全依靠社会和他人:他的一切利益都是社会和他人给的。所以,能否得到社会和他人的赞许,便是他一切利益中最根本、最重大的利益:得到赞许,便意味着得到一切;遭到谴责,便意味着丧失一切。不言而喻,能否得到社会和他人的赞许之关键,在于他的品德如何:如果社会和他人认为他品德好、有美德,那么,他便会得到社会和他人的赞许和给予;反之,则会受到社会和他人的谴责和惩罚。这就是一个人最初为什么会有做一个有美德的人的道德需要的缘故:他需要美德,因为美德就其自身来说,虽然是对他的某些欲望和自由的压抑、侵犯,因而是一种害和恶;但就其结果和目的来说,却能够防止更大的害或恶(社会和他人的唾弃、惩罚)和求得更大的利或善(社会和他人的赞许、赏誉),因而是净余额为善的恶,是必要的恶。因此,美德乃是他求得幸福的最根本、最重要的手段。
你想想看,人在社会上,要是有人说你缺德,那你就完了!我王海明为什么现在还能站在北大的讲台上?因为没有人说我王海明缺德!一个人要是被人家说“这家伙缺德,缺了大德了!”那他就完蛋了!所以,美德是人获得幸福的根本手段,是人安身立命的根本。但是,手段可以变成目的。当美德不断地给一个人带来幸福和快乐时候,逐渐地,他便会爱好美德(爱就是对于快乐和利益的心理反应)、欲求美德,从而便为了美德而求美德,使美德由手段变成目的;就像他会爱金钱、欲求金钱、使金钱由手段变成目的一样。这时,他对美德的需要便不再是把它们作为一种手段的需要,而是把它们作为一种目的的需要了。
当一个人以美德为手段、为利己而美德的时候,这个时候利己不但是美德的动力,而且还是美德的目的;当一个人为美德而美德,以美德为目的的时候,那么,利己固然不是他追求美德的目的,却仍然是他追求美德的动力。因为,你为什么会把美德作为你的行为目的呢?因为你爱上了美德。可是,你为什么会爱上美德呢?因为美德给了你巨大的利益和快乐啊!所以,一个人以美德为目的的道德需要,源于以美德为手段的道德需要;而以美德为手段的道德需要又源于个人的利益和幸福,源于社会和别人因他品德的好坏所给予他的赏罚。因此,说到底,一个人做一个有美德的好人的道德需要,不论是以美德为手段的需要,还是以美德为目的的需要,均以个人的利益和幸福为动因、动力。利己一定是美德的动力!换言之,个人利益和幸福虽然不是一切美德的目的,却必定是一切美德的动因、动力。这就意味着:
如果德福背离,有德无福、无德有福,那么,美德便失去了动因、动力,人们便不会追求美德了;如果德福一致,有德有福、无德无福,那么美德便有了动因、动力,人们便必定会追求美德了。因此,德福越一致——越有德便越有福、越无德便越无福——那么,人们追求美德的动力便越强大,他们做一个有美德的好人的道德愿望便越强大,他们的品德便越高尚;反之,德福越背离——越有德便越无福,越无德便越有福——那么,人们追求美德的动力便越弱小,他们的品德便越低劣。
这就是说,只有当一个社会德福一致的时候,只有美德能够带来幸福的时候,人们才会追求美德,才会有一个做好人的道德需要,国民的品德才能趋于良好。如果一个社会德福背离,有德没福,有福没德,这个时候,人们就不会追求美德了,他们做一个好人的道德需要就少了,良心就不值钱了。我们现在为什么说“良心不值钱了”?就是因为我们社会的“德”和“福”背离的时候太多了。你看,有德的人往往没有幸福,有福的人往往没有美德,这就是政治腐败的一种特点。所谓政治清明,一定是那样的一个社会,在那个社会里德福是一致的,是吧?在政治清明的社会里,有德的就有福、缺德就有祸啊!
当然,任何社会——不论政治清明还是腐败——德和福大体都是一致的,否则,这个社会就崩溃了。如果一个社会的德和福大体背离,这个社会就不能存在了。因为,一个社会之所以能够存在,就是因为这个社会的好事多于坏事,因而每个人从这个社会得到的利益多于所受到的损害。只有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才会过这种社会生活,对不对?不难理解,任何一种集体,要想能够存在,就得保证每一个人从这个集体里所得到的利益多于损害,从而“净余额”是利;如果每个人受到的损害多于得到的利益,净余额是害,那么这个集体就得崩溃。社会也是一样的。社会就是两个以上的人因一定联系而结成的共同体,就是一种集体。一个社会无论是小是大,它能够存在的条件都是一样的,就是每个人在这个社会里得到的好处一定得多于所受到的损害。
这个条件的达到,是以德福大体一致为前提的。因为你仔细地想一想,德福一致是人们追求美德做好事的动因、动力。这样,一个社会,只有德福大体一致,只有德福一致的次数多于德福背离的次数,人们行德的动因才会多于作恶的动因,社会的德行才能多于恶行,每个人从社会那里所得到的利益才能多于所受到的损害,从而该社会才能存在。要是德福大体背离,德福一致的次数少于德福背离的次数,有德就没有福,做好事却受到损害,那么这个时候,人们作恶的动因就会多于行德的动因,人们做好事的行为就少于做坏事的行为,因而每个人从社会那里所受到的损害就会多于所得到的利益,从而该社会也就不可能存在了。所以,任何一个社会,即使它极其腐败堕落,但是,只要它还存在而没有崩溃瓦解,那么,就该社会的行为总和来说,德福一致的次数必定多于德福背离的次数,从而人们的德福必定都大体一致。
虽然在任何社会,人们的德福都必定大体一致,但是,社会不同,人们德福一致的程度显然是不同的:有些社会人们德福一致的程度可能极高而接近德福完全一致;有些社会人们德福一致的程度可能极低而接近德福背离。各个社会人们德福一致的程度,如所周知,主要取决于各个社会的政治状况:社会的政治越清明,人们的德福一致程度便越高,便越接近德福完全一致,以致每个人越有德便越有福,越无德便越无福:社会的政治越腐败,人们的德福一致程度便越低,便越接近德福背离,以致一个人越有德却可能越无福,而越无德却可能越有福。
任何社会,人们的德福总是大体一致的。只不过,政治腐败的社会,它的德和福一致的程度要远远小于政治清明的社会。就是说,政治越清明,人们的德福一致的程度就越高,就越接近于完全一致;而政治越腐败,人们的德福一致的程度就越低,就越接近德福背离。
可见,人们的品德高尚与否,归根结底,取决于社会的政治清明与否:
一个国家的政治越清明,人们的德福便越一致,人们做一个有美德的人的动力便越强大,他们做一个有美德的好人的道德愿望便越强大,他们的品德便越高尚;一个国家的政治越腐败,人们的德福便越背离,人们追求美德的动力便越弱小,他们做一个有美德的好人的道德愿望便越弱小,他们的品德便越低劣。这个品德高低发展变化的规律,可以名之为“德福律:品德与政治的内在联系”。根据这个规律,国民品德培养的主要方法显然就是:政治清明从而使国民德福一致。那么,究竟怎样才能做到政治清明、国民德福一致呢?或者说,一个国家的政治清明抑或腐败以及德福一致与否究竟取决于什么?
不难理解,只有民主的政治体制才可能保障政治清明和德福一致而防止政治腐败和德福背离。这可以从两方面看。一方面,只有民主政体才符合政治自由和政治平等两大社会治理道德原则。因为只有在民主政体中,每个人才能完全平等地共同执掌国家最高权力,从而完全平等地享有政治自由,亦即完全平等地使国家的政治按照自己的意志进行。这就是为什么民主政体能够保障政治清明的缘故:政治平等和政治自由——每个人完全平等地共同执掌国家最高权力——无疑是政治清明和德福一致的普遍的必然的根源。另一方面,民主政体意味着国家最高权力完全平等地共同掌握在每个公民手中,因而造成最高权力最大限度的分散和分立,使立法、行政和司法等政治权力互相分立、牵制、监督和抗衡,从而能够有效防止各级官员的腐败和德福背离而保障其清廉和德福一致。
不过,民主只是保障政治清明和德福一致而防止政治腐败和德福背离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其充分条件。因为民主的政权仍然可能被滥用而成为无限的(unlimiteddemocracy),因而违背了自由与平等以及人道和公正等社会治理道德原则,从而导致民主的暴政。如果民主政权能够得到限制,亦即遵循自由与平等以及人道和公正等社会治理道德原则,那么,民主便不会沦为暴政,因而也就能够保障政治清明和德福一致而防止政治腐败和德福背离:受到自由等社会治理道德原则有效限制的民主,是保障政治清明和德福一致而防止政治腐败和德福背离的充分且必要条件。这种民主就是所谓“宪政民主(Constitutionaldemocracy)”宪政民主就是被自由与平等以及人道和公正等社会治理道德原则有效限制的民主,就是将这些原则作为宪法的指导原则和基本精神的民主,就是遵循这种宪法而受其限制的民主。
因此,遵循宪法而受其限制的所谓“宪政民主”,真正讲来,也就是遵循名副其实的宪法之指导原则——自由与平等以及人道与公正诸社会治理道德原则——而受其限制的民主,因而也就是保障政治清明和德福一致而防止政治腐败和德福背离的充分且必要条件,是政治清明和德福一致的普遍的必然的根源。这样一来,如果一个国家实现了宪政民主,那么,该国的政治必定清明,国民的德福必定一致,他们做一个有美德的好人的动力必定强大,他们做一个有美德的好人的道德愿望必定强大,他们善的动机必定强大以致能够克服恶的动机和实现善的动机的内外困难,他们的道德意志必定强大,最终势必导致国民品德的普遍提高,势必导致君子、仁人乃至圣人之普遍增多:宪政民主是形成国民做一个好人的道德愿望的目的和动力之方法,因而是培养国民品德道德感情因素的主要方法,是提高国民品德的主要方法。
六、科学与艺术的复兴是否有助于敦风化俗
一个国家国民品德高低变化,是否完全取决于该国经济发展的快慢和财富分配的公平不公平以及政治的清明与否?否。国民品德的高低变化无疑还与该国科教文化事业的发达程度密切相关。当年法国第戎科学院就已经看到了这一点,因而于1749年发布征文,题目就是:科学与艺术的复兴是否有助于敦风化俗?卢梭在应征论文中回答是否定的:“我们的灵魂是随着我们的科学和我们的艺术之臻于完善而越发腐败……海水每日的潮汐经常受那些夜晚照临我们的星球的运行所支配,也还比不上风尚与节操的命运之受科学与艺术的支配呢。我们可以看到,随着科学与艺术的光芒在我们的天边上升起,德行也就消逝了。这种现象在各个时代和各个地方都可以观察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