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事
在吉林省的抚松县开现代西方哲学年会,专门讨论他们的社会政治学说。会议本身没有多大收效,那里毗邻朝鲜,听到了许多故事,爬长白山,认识了东三省学界的朋友并建立起持久的友谊,这才是最令人难忘的。
文化与文明到底是什么关系?如果说文化是多元的,人类有无文明的共同标准?我们自己是否变得比过去更“明智”了一些?
文化与文明的冲突
这是一个忽然想到的话题,在“忽然想到”中,两个词忽然发生了碰撞,这就是三十年前“文化大革命”中的文化与现在整日响在耳畔的“精神文明建设”中的“文明”。
但这又是一个极大的话题。我这里只想提出它,通过提出,使更多的人能意识到我们现代化历程中本身就可能内在具有着的“冲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段内,专门讨论文化或文明、或把两者区分开来的论着、文章都很多,但却少有专门分析两者冲突的作品,这应该是一个遗憾。
文化(culture)与文明(civilization)在西文中是完全不同的两个词,但在大部分情况下又可以通用或混用。陈序经先生曾在《文化学概论》中专门比较了文化与文明这两个词,认为英、法、德语中的文化都从拉丁文“cultue”而来,而拉丁文“cultue”有多重含义,如耕种、居住、特别留意、敬神等等。文明这个词无疑来自“civil”,它的基本含义是城市化、市民生活、政治活动以及与野蛮相对立的文雅等等。如果强行要把这两个词的词意区分开来的话,我们似乎可以这样说:文化虽说是人类征服物质自然的努力,但却体现着人类智识上的价值,它是以人自己内在目的为满足的创造性活动,如小说、诗歌、戏剧、哲学、宗教、游戏等;文明则标识着人类征服自身的历程,是人类统治其生活状况的机构与组织建设,如政治、法律、货币制度的完善以及各种先进技术的应用等等。从另一角度我们可以说,文明是工具,文化是目的,文明是发明的,文化是创造的,文明是利用的,文化是自足的,文明是易于变化、易于进步、易于传播、易于模仿的,而文化则体现着团体与民族的性格、气质、内在精神上的需求,它具有相对的稳定性;文明是外表上与人类社会生活中的需要相联系的东西,文化则凝聚着人类智识的思虑,是有意识创造出来的东西;文明的要素是伦理、习俗,文化的要素是道德、自律。
这只是我个人的概括,已加上了我的理解,并不一定反映陈序经先生的原意,更不可能代表各个文化背景下各种人对文化与文明这两个词的独特理解与感受,而且无论是谁,都承认这两个词的意义是可以相混而用的。打开《辞海》,上面说:“文化”是中国古代封建王朝所施的文治和教化的总称,所谓“设神理以景俗,敷文化以柔远”。在“文明”条目下,说“文明犹言文化,如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李渔《闲情偶寄》中有“辟草昧而致文明”一说,可见文明也是一个与草昧相对立的概念。
陈序经先生是在“文武”对立的意义上讲文化(文治)、“文野”对立的意义上讲文明(文教)的,也可看出这两个词既相合又有些差别的一面。这差别的一面也许在某些具体语境或人们的日常话语中方才看得清楚,如民国初年的文明剧、文明结婚,学文化、文化水平等。如果把文治和文教(教化)统称为文化,则这里所说的“文化”显然相当于我们前面所说的“文明”,如对人进行的“孝敬”训练。陈先生说,按德国着名学者洪保(W.V.Humbolt)对文化与文明的区分,中国古代社会多文明(以社会的力量去统治与改善人类的基本惰性)而少文化(通过科技与艺术的创造去征服自然与满足人内在的精神需要);但按胡适之先生1935年在《东方杂志》上所发表的《我们对于西洋近代文明的态度》一文中所说,凡一切制度或观念之成为一个民族或团体中共同的标准而又不易改变的,即为文化,文明则指的是物质与精神上不断革新的东西。这样说来,中国古代社会有深厚的文化积淀,但在文明上却落后于西方。陈序经先生是赞同这个意思的,在他看来,文明的意义较文化狭窄,文明指的是现代的文化;而所谓的“现代文化”或“革新文化”,在当今这个世界上也就指的是西化。这就与陈序经先生一贯坚持的“全盘西化”有了关系。
这个话题可以按下不说。在陈序经先生的这本书中,我关心的是如下两个细小但绝非无关紧要的话题,一是说德国历来喜欢用“文化”(kultur)一词,英、法则比较偏爱“文明”,这里面有着哲学气质上的差别;二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文化”一词越来越取代了“文明”;中国文坛自五四以来的“新文化运动”便是一例,于是“文明结婚”也就成了“有文化”的一个外在标志。陈序经先生曾以1935年马芳若先生所编的《中国文化建设讨论集》为例,说里面收集的一百六十篇文章中,只有一篇是区分文化与文明的,其余全部在讨论文化问题,文明的含义已被文化所取代。
但也就是在1935年前后,当红军开始自己的二万五千里长征,当知识分子从文化的角度讨论文明时,蒋介石却率先在江西南昌发起了他的“新生活运动”。
1934年2月19日,在南昌举行的一次五万人的群众大会上,蒋是从他所看见的一个不到十岁的男孩在街上抽烟讲起的,一直讲到必须恢复许多世纪以前的儒家思想和中国古老先哲们所制定的行为规范,具体来讲就是“礼义廉耻”;在“礼义廉耻”下有四标准八原则,还有日常行为的九十五条准则,如“穿衣要快,站立要直,吃饭时不要说话”等等,而这一切的一切,都必须从“不随地吐痰”开始。在这以后,南京、北平、广州等地也开始了大规模的集会,人数一次比一次多;汪精卫还想把8月27日孔子的生日定为中国的国庆日,各地也刷满了“不要随地吐痰。卫生能防止疾病。消灭老鼠苍蝇,它们传播疾病。禁止吃喝嫖赌”的标语口号。
“新生活运动”其实也就是“新文明运动”,它的目的在于完善人类控制自身惰性的机构与组织,使市民生活和社会活动“城市化”、“文雅化”,至少也要从外表(习俗、礼仪)上与人类生活中的文明要求相适应。
然而就是这样一项本属于文明建设的运动却在蒋的手里政治化了,他的直接目的就是想通过“新生活运动”使全国居民生活军事化,使人民能产生勇气、忍受痛苦和艰苦工作的耐力,并在任何时候都能为国家作出牺牲。这说明在中国,离开了政治的诱因与目的,似乎就不可能开展一个较为单纯意义上的文明运动。蒋把宣传“新生活运动”的工作交给了“青年基督教联合会”,这不仅是因为他本人已接收了基督教思想,而且发现基督教在“礼义廉耻”上同儒家传统并无不相容之处。这也表明“文明”二字在蒋心目中所具有的超越“文化”(基督教文化与儒家传统文化)差异之上的普遍性。
具体指导“新生活运动”的第一任秘书长正是中共地下党员阎宝航。
“新生活运动”自然没有搞下去。
但“新生活运动”至少从“文明建设”上把“文明”二字与五四以来正日渐统治着知识分子价值取向的“文化反思”中的“文化”区分了开来。文化总能起到为人类生命过程提供解释系统的作用,文化反思也总具有批判性,即对过去的解释系统表示不满。近代中国,曾走了一条把技术、战术的失败(甲午海战)归咎于政治黑暗(戊戌变法),再把政治黑暗归为文化腐败(五四运动)的道路,想通过文化批评、转变观念来解决政治问题、技术问题,认为“唯有观念意识的变化才能推动社会的发展”。按照张东荪先生的说法,观念自身就具有一种唆示力(suggestivepower,ideaforce),但仅有观念的变化并不能解决社会的文明化问题,中国古代社会多从观念(教育)上维系社会的整合,实际上也就是皇权至上的专制,结果近代随着有关自由、民主观念的输入,人们也就多少具有与社会对抗的心理;而且无论谈论任何话题,都以为唯有观念更新才能推动社会发展;而观念,又确乎总有更新之必要,如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大讨论以及改革开放以来对价值规律、市场经济、社会主义等等观念的重新检讨。
延续几十年的文化热,观念上的“破”取代了文明建设中的“立”。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就是观念上的更新与一律又总服从于社会统治的需要,服从于“政治观念第一”的钳制,使一切都转化为外在的工具性操作,在极度的易于变化(所谓观念更新)中使文化的目的与价值功利化,即无助于道德上的自律,也以普遍的形式上的伪善使文明成为可笑的口实。